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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當婚 第1頁

作者︰諾拉•羅伯茲

序曲

麥格雷戈家族

丹尼爾•鄧肯•麥格雷戈

安娜•惠特菲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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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倫•麥格戈凱恩•麥格雷戈塞雷娜•麥格雷戈

娶娶嫁

謝爾比•坎貝爾──格蘭特•坎貝爾戴安娜•布萊德───賈斯廷•布萊德

︱娶︱︱

┌────┐吉納維夫•格蘭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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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爾/朱莉婭•阿里亞/馬修西比爾勞拉/伊恩羅伯特/鄧肯/格溫德林/阿米莉亞•

坎貝爾(孿生兄弟)麥格雷戈

在我的生活里,光陰飛逝,日月如梭。可是生命的每時每刻都是飽滿而充實的。

當然,我在三十歲時的感覺也是如此!

在最近的幾年里,我親眼看到我的四個可愛的孫子孫女相繼找到了愛情的歸宿,成家立業。他們是勞拉、格溫,還有朱莉婭和麥克。他們的眼楮流露著幸福的微笑,他們的聲音充滿喜悅。他們每個人都與自己的心上人建立了家庭,開始了新的生活。

我要問的是,他們為什麼花了這麼長時間才找到愛情?

要不是我,他們至今還會獨自徘徊,安娜也不會把重孫抱在膝上,百般寵愛。我期待別人感謝嗎?不,真的不。只要我還是一家之主,我就會不計名利、盡職盡責。看到我的兒孫們安居樂業、生活美滿,這既是我的責任,也是我的一大快事。

似乎隨著這些婚姻大事的順利完成,其他的孩子們亦會從中受到啟發,如法仿效。然而事實卻全然不是這麼回事。麥格雷戈家的人都有著倔強、獨立的個性。但願在這方面上帝能保佑他們。

謝天謝地,我仍在注視事情的發展。我看到我的三個孫女走進婚禮的教堂,並給我的長孫以某種暗示。有人說這是干涉他人自由。不,這是明智之舉。我覺得該給我的長孫丹•坎貝爾•麥格雷戈一點明智的啟迪了。

說到我的長孫,他是一個好孩子,聰明伶俐,只是有點好沖動。他長得很帥,有點像我年輕時的模樣,因此,他不乏女性的青睞。在我看來,這是問題的一部分︰這些女孩子量有余而質不足。

我們已經找到了解決問題的辦法。

丹•坎貝爾是一個極具天才的藝術家。雖然我這輩子對他的作品不過一知半解,可他的確是事業有成。現在他惟一的缺憾是少一個能分享他的成功、與他共度人生、為他生兒育女的女人。

不過,不是隨便哪個女人都成。我所指的是一個有勇氣、有頭腦、有魄力同時又有教養的女人。這個女人,早在他們兩個都還小時我就已經替他物色好了。我一直在耐心等待時機成熟。我了解我的孫子,知道該如何對付他。

我的丹•坎貝爾有點固執。他是那種你說往東,他卻偏偏往西的人。我想這也許是由于他的童年生活中有八年正值父親身為總統,被清規戒律約束得太多了的緣故。

好吧,借助一位老朋友的些許幫助,我們會使丹•坎貝爾沿著我們所設定的方向走,並要讓他覺得完全是他自己決定這麼做的。

哲人不需要感謝,他需要的只是結果。

——丹尼爾•鄧肯•麥格雷戈

《私人回憶錄》

第一章

陽光穿過高大的窗戶,灑在畫家大筆揮就的紅藍寶石般明快的筆觸上。畫架前站著一個男子,他揮舞著一支畫筆,像戰場上奮力拼搏的勇士,又像一尊陶制的雕塑。

他有一張戰士一樣剛毅堅強的臉——高高的顴骨,深深的眼窩,嘴唇豐滿,堅定自若;一雙眼楮湛藍湛藍的,在緊鎖的劍眉下閃著鎮靜的光芒。

他齊耳的頭發成波浪形鬈曲著將及領邊,一件藍色斜紋棉襯衫權做工作服。兩只袖子高高地卷起,露出胳膊上一塊塊結實而富有彈性的肌肉,隨著他不停地往畫布上揮抹畫筆,肌肉一鼓一鼓地躍動著。

他的身材也頗像戰士——寬肩、窄臀、長腿。他赤著腳,一雙寬大靈活的手沾滿了油彩。

他腦海小看到的是各種爆發的情感——激情與渴望、貪婪與追求,所有這些都通過他的手躍然于畫布上。而空氣中回蕩著立體聲音響里傳出的搖賓樂,震耳欲聾。

繪畫對于他來說無異于打一場戰爭——他決意一個戰役一個戰役地打,直至打贏。當創作靈感潮水般涌來時,他可以廢寢忘食地連續工作幾個小時,甚至幾十個小時,直畫得手臂發酸,手指發硬。當創作靈感退去時,他可以把畫布、畫筆統統扔在一邊,一放就是幾天,甚至幾個星期也不踫一下。

有人說丹•坎貝爾•麥格雷戈的生活散漫,毫無規律。他卻有自己的看法︰這些生活瑣事管它干嗎?

只見他把畫筆放在牙齒間咬著,用調色刀在畫布上一塊大膽的綠色上抹著,眼楮里閃著成功的喜悅。

他終于大功告成。幾個小時艱苦的浴血奮戰即將告捷。一串細細的汗珠從他的後背流了下來。這時,從窗外射進來的光線非常強烈,畫室里又悶又熱。原來,他一心只顧作畫全然忘了開空調,也沒想到開開窗戶吹吹外面溫暖的春風。

他還忘記了吃飯,取郵件,回電話,其實只要透過任何一扇巨大的窗戶向外望一眼,就會令他想起許多事來。他身上蘊藏著充沛的精力,就如同現在正響徹整個房間的街頭說唱樂那麼激昂。

丹•坎貝爾向後退了幾步,畫筆仍然像海盜刀一樣用牙咬著,調色刀像匕首一樣握在手里,緊抿的嘴角略微向上翹起。

「就這樣了。」他自言自語著,把畫筆放入溶解液里,一面欣賞著自己的杰作,一面開始慢慢悠悠地清洗調色刀。「需要,」他決定給這幅作品起名叫「需要」。

幾個小時以來,他頭一次感到房間里的氣味是那麼令人窒息。到處彌漫著刺鼻的、熟悉的松油味和濃烈的油漆味。他走過尚未打磨的硬木地板,把一扇高高的窗戶打開,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鮮空氣。

就是因為這些窗戶,還有窗外美麗的運河景色使他在重返華盛頓時決定買下這套公寓。他是在這座城市長大的,並以長子的身份在白宮度過了八年。

他在紐約生活並工作了好長一段時間,他喜歡紐約。他還在舊金山生活並工作過幾年,也同樣喜歡舊金山。但是在這些動蕩的歲月里,二十幾歲的他內心深處總有某種東西令他魂牽夢繞。最後他終于決定重歸故里。

這就是家。

他站在窗前,兩只手插在破破爛爛的牛仔褲褲袋里。窗外的櫻桃花盛開著,絢爛多彩。運河的水蕩漾著,在午後的陽光下碧波粼粼。幾個練長跑的運動員正沿著拖船路慢慢地跑著,苦練不怠。

他居然忘了今天是幾號。

突然他感覺到餓得要命,于是任憑音樂還在高聲回響,迅速沖向廚房。

這所房子分兩層,頂層設計為主人的臥室。但他已經把它作為畫室。他在備用房間的地板上放了個床墊,就睡在上面。床上用品他還沒顧得上鋪開。

他的衣服是兩個月前托運來的,大部分至今尚未開包。他算計著這些衣服暫時差不多夠用了,等以後有時間再去買幾身像樣的。

一層是一間寬敞的起居室,四面窗戶還沒安窗簾,顯得光禿禿的。里面放一張單人沙發,上面扔著一個墊子;一張鄧肯•菲弗式桌子,上面積了半英寸厚的灰塵;還有一個帶金屬燈罩的落地燈。寬窄不一的松木拼花地板上空蕩蕩的,迫切需要吸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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