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談什麼才好呢?」何明麗問。
「聊爵士樂好了,現在正流行!」陸潔雯提議。
「拜托,爵士樂已經流行很久了,又不是什麼新鮮的產物。」朋友抱怨。
「但是歷久不衰啊!」陸潔雯反駁。「很多時髦過頭的東西,玩久了就不稀奇,但是爵士樂就一再變化,不斷加進一些新的元素。」
陸潔雯是爵士樂的頭號擁護者,三兩句總離不開爵士樂,听得朋友都快煩死了。
「說到創新,有些音樂我倒是覺得還不錯,比爵士樂還值得推薦。」朋友之中有人持不同看法。
「什麼樣的音樂?」大伙兒好奇地問。
「好萊塢的電影插曲,或是──」朋友才說兩句,就突然不講了,眼光並瞄向郝蔓荻背後的方向。
「或是?」站在郝蔓荻身邊的陸潔雯一頭霧水,催促朋友再說下去,朋友才接口說。
「或是Tin-panAlley流行歌曲,也都滿有特色,不比爵士音樂差。」不一定非得听爵士不可。
「蔓荻,你知道什麼是Tin-panAlley吧?」朋友突然問郝蔓荻。
「當然知道。」她莫名其妙地看著朋友,不明白她們為什麼突然考起她英文來。
「你猜,韋皓天知不知道?」接著又提起她的未婚夫。
郝蔓荻因為那天咖啡廳的事余恨未消,再加上她也不認為韋皓天真的懂這些,想也不想便月兌口而出。
「應該不知道吧,他哪有這個水準?」
她才剛說完,就看著朋友揚起嘴角,一個個準備看好戲的樣子。
「Tin-panAlley指的是美國流行音樂的大本營,也做‘錫鐵巷’、‘汀乒巷’解釋,如果你們是想考我的話,這就是我的答案。」
讓大伙兒一臉興奮,又一臉失望的不是別人,正是站在郝蔓荻後面的韋皓天,他不知道什麼時候來到現場。
「我們完全沒有考你的意思,是蔓荻說你沒有這個水準,不是我們。」朋友推得一干二淨,把所有責任都丟給郝蔓荻,丟得她啞口無言。
她猛然轉身,才發現他早已站在她背後不知有多久了。朋友早就知道,卻沒有一個人肯開口警告她,反而還挖陷阱讓她往里面跳。
「你來做什麼?」她無法當面指責朋友,只好轉而指責韋皓天。
「接你離開這里。」韋皓天的臉色壞得像鬼。「看來這個地方,對你沒有好處,只會把你帶壞,還是盡早帶你回家休息比較好,比較不會扭曲人格。」
韋皓天這話其實是在間接諷刺,她交的全是一些壞朋友。若再繼續跟她們交往,很可能會變成心理變態,氣煞了一幫子姊妹。
「我不要離開。」她們的行為雖然不可取,但他的態度更傲慢,她才不要毫無尊嚴的被他架走。
「恐怕由不得你。」他的表情擺明了她要自己走也好,或是被他扛在肩膀上離開也無所謂,反正丟臉的人不是他。
丟臉的人是她,這是令郝蔓荻最嘔的一點。
如果她真的跟他拉拉扯扯,明兒個一早準又上報,她才不干。
「我去拿大衣。」雖說是夏天,晚上還是有點冷,大家都習慣穿件薄大衣或是披肩。
「我已經幫你拿來了。」韋皓天將掛在手腕上的白色大衣,攤開為她穿上,引來眾女性倒抽一口氣。
這……這件大衣好高級!
在場的每個女人都瞪大眼楮,貪婪地看著郝蔓荻身上的大衣。司開米羊毛和高級蠶絲混織而成的外表,甚至還會反光,領口並瓖了一圈白色的貂毛。但這些都不算什麼,真正令人挪不開眼楮的是領子上那一顆金色的大鈕扣,清楚的浮印著雙C標志。
這是CoCoChanel的作品嘛!令人生氣。
現場的女人又羨又妒,幾乎快嘔死。CoCoChanel是法國當代最紅的服裝設計師,手上的訂單多到可以排到好幾年後,沒有一點關系,根本別想穿到她的作品。
不要說上海,就連法國當地也沒有幾個人可以穿得到她設計的衣服,韋皓天手上居然就拿了一件。
「這不是我的大衣。」郝蔓荻上下打量身上的大衣,就連她在巴黎多年,也買不到CoCoChanel本人設計的服裝,他竟然買到了。
CoCoChanel的設計向來以簡約、前衛聞名。但這件大衣卻十分優雅貴氣,想來是特別訂做的。
「你穿上就對了。」韋皓天不想再跟她爭辯,他們還有帳要算,不過那可以等到上車以後。
「各位,我先走了,bye-bye。」若說她原本還有什麼抱怨,也全被身上的衣服掃光了,這件大衣,真是好看。
郝蔓荻身上的名貴大衣多少滿足了她的優越感,就算她的婚姻是樁買賣好了,她硬是比別人賣到更好的價錢。
「你的車呢?」她不知道大禍臨頭,口氣輕快得不得了,一直低頭用手撫模大衣。
「我搭黃包車來的,你也要上車嗎?」他不客氣地反問郝蔓荻,她用力抬頭看著他,一臉不敢置信。
「你是在開玩笑吧?」她這一生從未搭過黃包車,出入都是汽車代步。
「是開玩笑。」只是不怎麼好笑就是。「我的車在那里,等會兒司機就會把車開過來。」
寬廣的草皮上停滿了各式各樣的名牌汽車,其中又以直奔他們而來的豪華轎車最為顯眼。
這輛豪華轎車的車身是黑色,車門是金黃色,造型獨特而優雅。最重要的是它是Rolls-RoycePhantom二型,整輛車全部采手工打造,是兩年前剛上市的產品。
Rolls-Royce向來就堅持以手工打造高級車,並至少要在一、兩年前就下訂單。郝蔓荻猜想他一定在產品剛上市的時候,就跟Rolls-Royce訂車,不然不會現在就能拿到這款最新型的車子。
對于韋皓天杰出的消費能力,郝蔓荻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似乎很有辦法。
勞斯萊斯的車向來以奢華著稱,尤其它的內裝更是經典,簡直極盡豪華之能事。
「進去。」韋皓天催郝蔓荻上車,自己隨後坐到她身邊,命令司機開車。
排氣量達7668ml,每小時最快速度145公里的Rolls-RoycePhantom二型,坐起來不但舒適,速度也相當快,沒多久,就已經將沈公館遠遠拋在腦後。
郝蔓荻無聊地玩弄著領口間的金鈕扣,這才想起,自己還沒向他道謝。
「謝謝你送我這件大衣──」
「你倒是挺會配合朋友的嘛!還是你的心里真的這麼想?」
兩個人幾乎同時開口,但無論聲量或速度上都是韋皓天獲勝,郝蔓荻只能屈居下風。
「什麼想不想的?你到底在說什麼?」她好不容易才想跟他說聲謝謝,他就先找碴了。
「還真會裝蒜。」他冷笑。「剛剛在舞會上,你不是才說過我不可能知道Tin-panAlley,因為我沒有那個水準。」
「我……那是因為情急,大家都要我說話,我才這麼說的!」郝蔓荻強辯。
「真的?那我還誤會你了。」他死都不信。「你是說,其實你非常欣賞我,覺得我很有水準,是個可以托付未來的對象,所以才答應我的求婚?」
明眼人都知道這是樁買賣婚姻,只是不點破而已。她也沒那麼笨,但就是不甘心,尤其不甘心他咄咄逼人的態度,簡直太過分了。
「我為了什麼原因答應你的求婚,你心里有數,不要再問我。」她當著大家的面說他水準不夠是她不對,但他的口氣也太囂張了吧?審犯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