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最初接稿的時候,半點頭緒都沒有,還問編編靈獸為什麼會被滅族,當時就想,肯定是因為人類的自私和貪婪。後來經過編編的指點才明白,前綴傳說的作用只是想引出靈獸最終領悟了真愛的結局。所以說來說去,人、神、妖、魔、鬼、靈獸,無論設定什麼,都逃離不了愛情。
此時恰逢同寢的一個女孩失戀,說失戀也不太恰當,因為是她主動提出分手的。她與男友的戀情經歷七年長跑,由烈酒變成清茶,就快成為白開水了。而且,女孩是研究生,男孩是專科生。自從男孩參加工作以後,兩人的共同話題越來越少了。女孩覺得,感情已經不再了,勉強在一起也是痛苦。
但我知道,男孩很痴情,並且一直默默守候在女孩身邊,包容她的任性和抱怨,所以當女孩告訴我他們正式分手時,我直覺就問︰「他怎麼會同意分手?」女孩說︰「為什麼不同意?你沒听過‘愛她就放她自由’?」我竟覺得鼻子一陣發酸。
「愛她就放她自由」,說得容易,但事實上,有幾個人能愛到如此深刻,如此無私?
幾天之後,我在校園中遇到男孩,才幾日的功夫,他就消瘦頹廢了不少。我只能安慰他︰「其實,你們可能真的不合適,分開了也許更好。想開點吧!」
男孩苦笑︰「七年的感情,怎能想得開?但是她說得對。‘愛她就放她自由’,我會等她回到我身邊。」這時我想到《IfItComesBack》這篇文章,愛情也許真的要經過「生離死別」才會理解它的真諦吧!
校園廣播中傳來任賢齊深情而無奈的歌聲︰如果你真的愛我讓我走開……
第一章
他說他想要得到的東西就一定不會放手,他說我只有完全屈服了之後才會得到自由,他說他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所以,我躲不開,也逃不掉。
除了妥協,我別無選擇。對付一個狂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男人,只有一種方法,就是讓他自動放手。我不是他的第一個女人,相信也不是最後一個。雖然他是我的第一個男人,但我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
夏季的雨總是來得又快又急,正如他狂猛霸道的行事作風,疾風驟雨之後,徒留一片狼藉。起碼,雨在去之前會變弱變小,輕柔地撫慰被它肆虐過的土地;而他,過境之後,不留一句溫言細語。
引擎在風雨中止息,車燈劃過青黑的大理石雕花牆體,隨即熄滅。我打開車門,頂著皮包沖向玄關,不過是二三十步的距離,卻足以讓雨水打透衣衫,變成一只地道的落湯雞。
大門迅速打開,女佣急忙將我拉進屋里,驚惶地叫著︰「小姐,您怎麼不在車里等一下?」
冰冷的雨水順著鬢發滑過我凍得蒼白泛青的面頰,滴入腳下的高級紅毛地毯,暈成一大片刺目的水漬。我抬眼瞄過樓梯平台上的時鐘,暗暗松了口氣,目光在偌大的客廳中搜尋那道強悍的身影。
一條干燥柔軟的浴巾兜頭蓋臉地朝我罩下來,兩只沉重堅實的大手按上我的頭頂,粗魯地揉著我半長不短的頭發。我在窒息之前掙扎出浴巾的包圍,大口大口地喘氣,眼前正對著剛毅堅挺的下巴和粗大的喉結,往上抬,對上他暗黑色凶狠冷峻的眼眸。
他的聲音同樣冷凜沉緩︰「為什麼不帶把傘出門?」
「我忘了。」
「為什麼不等佣人拿傘出去接你?」
我再看一眼掛鐘,抖著聲音︰「你只給我四十分鐘,現在還差兩秒。」我發抖不是因為我害怕,是因為我冷。
攝氏三十四度下的雨水仍然冰冷,尤其是午夜過後的暴風雨。我沒吃晚飯,在冷氣十足的工作室里待到深夜十一點半,四肢因為長久的坐姿而僵硬酸痛,血脈幾乎停止循環。這時他打電話過來,以憤怒的語氣命令我︰「不管你人在哪里,四十分鐘內出現在我面前。」
我直覺的反應就是抓起皮包沖出門,工作室離別墅有三十分鐘的車程,我還要扣除搭電梯和取車的時間。深更半夜不怕塞車,但是我沒想到外面在下雨。還好,還好,終于趕得及。但顯然,這樣守時速到的服從仍然無法令他滿意。他仍然怒氣騰騰,而且頗有沒完沒了的趨勢。
「小芳,去給小姐放水。」
「哦。」
他一把將我打橫抱起,直接走到二樓臥室。皮包掉在地上,我伸手欲撈,還是差一點點。
「我的皮……」接受到他惡狠狠的眼神,我乖乖將「包」字吞回肚子里。
我知道這次是我不對。他昨天、確切地說是前天還在電話里告訴我,他會在今晚,哦,確切地說是昨晚回來。那就意味著,我必須乖乖待在別墅等他,像後宮的妃嬪迎接君王的寵幸,最好是盛裝打扮,欣喜若狂。我不知道他以前的女人是不是這樣,至少我沒有。我居然將這件事忘了,雖然的確不是故意要忘的。
他是個不容人忽視的男人,只有他忽視別人,決不允許別人忽視他,尤其是他的女人,尤其是我。我知道逃不過他的怒氣,也知道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出現結果會更糟。就如他所說,我躲不開,也逃不掉。所以,我只能選擇以最快的速度出現在他面前。
他毫不客氣地扯掉我身上的濕衣服,順利地又毀掉我一套價值不菲的香奈爾套裝。當然,只要我願意,他會賠給我十套。但是我討厭逛商場買衣服,也討厭適應新衣服摩擦皮膚的感覺。可是他不知道,也不屑于知道。
「看著我。」他三根手指捏著我的下巴,將我的視線從那件壽終正寢的套裝移到他臉上。
我順從他的命令,很認真地看他。一個月外出洽公使他顯得有些疲憊,青慘慘的胡髭布滿下巴,凹陷的眼中泛著淡淡的血絲,因為剛剛洗過澡,頭發粘濕凌亂地貼著額頭,遮住他寬闊飽滿的天庭。他的臉型略顯消瘦,五官稜角分明,鼻梁挺直,眼窩略深,有點像混血兒,眉毛粗而濃,斜飛入鬢,頗有幾分俠客之氣,但是我知道那只是表象,骨子里他是個地道的強盜。如果他不是那麼愛發脾氣,如果他的薄唇能時常勾出點和善的笑意,他應該是個好看的男人。
我對男人的長相通常都用好看、可以、難看來形容,因為我總是區分不出英俊、帥和酷的差別。
獲得了我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他的目光總算舒緩一些。
小芳走出浴室道︰「先生,水放好了。」然後識趣地退下。
他用毯子圈著我,直接抱進浴室,像扔垃圾袋一樣丟進浴白,粗聲粗氣地說︰「把你自己弄暖和些,你該死的冰得像塊木頭。」
浴白內的熱水濺了一地,按摩墊的緩沖使我免于受傷,但是右手腕不小心撞到浴白邊沿,痛得我用力皺了下眉頭。他大力地關上浴室的門,弄出砰然巨響。我一直很奇怪這房子的門都是什麼材料做的,可以經得住他長期的虐待。
懊死的冰得像塊木頭! !他永遠有自己的一套比喻方式,既不貼切又不文雅。我真懷疑他究竟是不是曲叔叔的親生兒子,想他曲大制作在樂壇如魚得水十幾年,惟一的兒子卻乖戾狂傲,絲毫沒有文藝人的氣質,不過他在商界呼風喚雨的氣勢倒頗有乃父制作的音樂之風。想到曲叔叔就想到母親,如果兩位老人家知道我做了曲凌風的女人,不知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