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覺得哥哥對店里一點貢獻都沒有,他一不在她倒也真的忙不過來,連生意都受了影響。
那群明顯是為了哥哥而來的上班女郎……唉,三天沒來啦!叫她少賣了好幾杯現煮咖啡。
「怎麼樣,去不去?」袁艷雪托著腮,看著她在海報旁畫上可愛的卡通人物。
文海婧連頭都沒拾,「去哪里?」
「我剛剛講了那麼多,你都沒听進去嗎?」她假裝作生氣,鼓起腮幫子。
「你剛剛有講話嗎?」
袁艷雪瞪她一眼,她只能聳聳肩。沒辦法,她一專心起來就會渾然忘我,有如老僧入定。
「厚!元寧的紅葉系列展呀。」袁艷雪用一種異常崇敬的口吻說︰「這是他最後一次的公開展了。」
「是喔。」文海婧有點譏諷的說︰「他終于覺得他賺得太多啦!」
袁艷雪的語氣顯得有些悲傷,「他要退出攝影界了,你還這麼說。」
「這麼可惜呀!」這話听來有些敷衍,「那你趕快去看,免得錯過就遺憾啦。」
「我已經去過三次了。」她伸出手指頭來強調。
「那很好呀。」文海婧依舊埋首于海報中。
「文海婧!」明顯的感受到自己的偶像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欽佩,袁艷雪有些不快,「你到底識不識貨,知不知道元寧的重要?」
「老實說。」她聳聳肩,換過一支黑色的麥克筆,線條簡單卻生動的大麥町就出現在海報上了。「我跟他不熟。」
她只知道那個叫元寧的是個玩攝影的家伙,據說還是個天才攝影師。
袁艷雪從念大學時就很迷他,去年還特地飛到日本去參觀一個國際攝影比賽,她的偶像奪得最大獎項,然後她得意了整整一個月。
「噢!你怎麼能不知道他?」袁艷雪的語氣充滿責備,仿彿好友的無知到了令她無法忍受的地步。元寧耶,又不是別人,你不是去過美術館嗎?」
「是去過呀,被你硬拉去的那一次。」
文海婧是標準的走馬看花,晃進去什麼都沒注意看就出來了。
「他的作品北美館有收藏呀!他還在上海第五屆國際藝術攝影展拿金牌獎耶!還有呀,上個月剛結束的Nikon國際攝影比賽,他才剛拿到金牌賞……」
一說起元寧,袁艷雪永遠沒完沒了,因此文海婧是一邊敷衍著,一邊尋找膠帶準備把海報貼到外面去。
「這麼有才氣的男人要離開攝影界了,唉……」用力的嘆了一口氣,感到無限的惋惜。
文海婧拍拍她的肩,安慰著,「放心吧,有才能的人是不會被淹沒的。說不定他一離開,就有生力軍加入了。」
「問題是,他們都沒有元寧性感、迷人哪!」袁艷雪痛心的說。
自從高中暑假到紐約游學,在一間藝廊見到元寧本人之後,她就成為他最忠實的粉絲。
「那你到底是喜歡他的作品,還是喜歡他的人呢?」她推開玻璃門,走到外面去貼海報,袁艷雪亦步亦趨的跟了出來。
「當然是因為他長得帥,我才會喜歡他的作品。」
他要是長得丑的話,她哪有那個閑工夫去搜集他的資料,把每本報章雜志的相關報導都剪下來收藏。
元寧雖然是個杰出的攝影師,但他本人卻不怎麼愛拍照,她有的只是一張側面,而且還不怎麼清楚的照片。
那還是前幾天某影劇報的記者,在路家豪宅外拍到的。
當時紐約帝國交響樂團在國家音樂廳成功演出之後,樂愛音樂的宣蒙路勁在自家豪宅,為樂團舉行慶功派對。
一直以來,樂團首席小提琴魏薇琪和元寧間若有似無的情愫,就是媒體好奇的焦點,因此記者們紛紛要求兩人合照,卻都被委婉的拒絕了。
元寧從來不拍人物照的,一年前卻拍了一系列以魏薇琪為主角的作品,還盛大的在紐約某知名醫學中心的文化藝廊展出。
那也是他唯一一場不收費的個展,想當然耳,那次他的粉絲可把那家醫院的文藝走廊給擠爆了。
不過當魏薇琪還在接受訪問時,元寧卻和一名女子坐計程車走了。
那張照片拍到的就是這樣的畫面——他扶著那個全天下最幸福、最令人嫉妒的女人進車子里。
鏡頭只拍到他的側臉和英挺的身材,而那個天殺的女人則有一雙美腿和瀑布般的長發。
「幫我扶一下。」
早已習慣好友說起元寧時的陶醉模樣,文海婧從來也不會認真听,逕自的張貼她的海報。
她撕下一段透明膠帶,牢牢的貼在海報上。
「你到底去是不去?」
袁艷雪突然發現自己過去這一個小時所說的話,恐怕有九成半沒進入她的耳朵里。
「我沒空呀,待會要開店了。」文海婧退後幾步,滿意的欣賞起自己的作品。
星期天下午是生意最好的時段,她怎麼能夠舍棄賺錢的機會,跑去看什麼元寧的告別特展?
她不像好友那麼熱中,除了在歐洲、英美那邊,因為展覽地點太遠,艷雪沒有閑時間去看,只要東南亞有元寧的作品展,她就一定去看,還會大買他的攝影集當名產分送親朋好友。
「反正也不會有客人。」瞧這里弄得像資源回收站一樣,能吸引什麼人上門光顧?
流浪漢嗎?
「袁艷雪!你給我閉嘴。」
文海婧的殺人眼光讓她趕緊改變說詞。
「呵呵,你是老板嘛!自己開店是為了什麼?當然是為了高興的時候就開門,不高興的時候就不做生意。」
「太不負責任了吧!」文海婧看了她一眼,笑著搖了搖頭。「如果不是我很相信我媽的話,我一定要懷疑你才是海喬的妹妹。」
「別把我跟你那痞子哥哥放在同一個天秤上。」袁艷雪撇了撇嘴,「我才沒那個榮幸。」
文海婧笑著推開門,順手將營業中的牌子翻過去。
艷雪是個很動人的美女,而哥哥這輩子最熱中的就是追逐美女,她不禁奇怪,怎麼這麼多年了,他始終沒注意到艷雪呢?
「拜托啦。」袁艷雪不死心的追著她,「去一下,一下就好。」
「我又沒興趣,去了只是浪費門票而已。」
明明一堆免費展覽可以看,她就要看花錢買票的,她覺得一點都不值得。
偏偏艷雪老說天才是有這個身價的。
天不天才她不清楚啦,畢竟她壓根就不懂攝影。
她只覺得這個元寧臨別秋波,還要再撈一筆真是有些缺德。
「我幫你出嘛!才六百五十塊而已!」
「六百五十塊?」文海婧難以置信的大叫,「我一杯CoconutCappuCCino賣你八十塊,你說我是土匪,他幾張爛照片,還只能看而已,收六百五十塊,你卻覺得很便宜?」她實在不能不因為好友的偏心而感到氣憤難當。
「人家有名氣嘛!不但鍍過金,長得又帥,我這六百五十塊掏得很甘願。」袁艷雪馬上解釋,「而且你這里活像資——」
她趕緊閉上嘴巴,免得被殺了棄尸垃圾桶里。
人家元寧是玩相機、搞藝術的,而海婧是賣咖啡的,這怎麼能比嘛。
「你再說!我死都不去。」文海婧沒來由的覺得火大,想到別人賺錢容易她就嘔。
如果當初爸媽多生幾分天才給她,如今她也不用為了八十塊讓艷雪欺負。
沒錢裝潢,也不是她願意的呀,牆上掛著那些風景、靜物拼圖都是她的辛苦杰作,不是也很有點綴的效果嘛。
文海婧拿著抹布用力的擦拭著已經很干淨的吧台,一邊下逐客令,「不是說今天是最後一天了嗎?還不快去,我沒空陪你去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