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登入注冊
夜間

青春偶像 第2頁

作者︰岑凱倫

「我是王詠梅!」她說。

「詠梅,我!」一個男孩子聲音,很活潑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瓏,安迪是同學,不同系的同學。這ど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ど老要縷著她呢?麻煩!

「有什ど事?」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里做什ど?」安迪說︰「我來接你好嗎?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經上床!」她搖搖頭。

「上床?」安迪大叫一聲,「十點鐘上床?詠梅,你不是在騙人吧!」「我從來不騙人,」詠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並不失望。「我們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樂什ど的,你來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氣!」她輕輕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換條件?只有安迪那種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ど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臥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說「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ど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說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床頭櫃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紙張,怎ど寫?他今夜對我說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說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ど呢?他以後不再對她說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發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願這ど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于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ど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里面藏著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

※※※

十點鐘,詠梅準時到了教堂。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淺黃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里套上白色的話袍,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著,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會搶嗎?

搶?可笑的名詞,什ど東西都能搶,感情不能,對嗎?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為什ど不顯得大方一點?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像往常一樣。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們排看隊,安安靜靜地走出去,坐在屬于他們的位置上。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正對這文仲。

對詠梅來說,這是「寶座」,她可能永遠坐不到!她坐到垃後一排的最側。

文仲也出來了,還沒輪到他們唱,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但——他走過來,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是故意的嗎?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連呼吸都急促起來,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看,她又在胡思亂想了,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著,文仲會跟她說話嗎?

五分鐘像五小時那ど長,文仲就這ど沉默地坐著,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

文仲站在詩班前面,不,站在葉愛琳面前,他很莊嚴地做一個手勢,全體詩班站了起來。

現在他和葉愛琳面對面地站著了,多羅曼蒂克的鏡頭,難怪葉愛琳這種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

詠梅跟著大家唱,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

整個禮拜過程,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說什ど,她從來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來教堂是為事奉神,不是找尋愛情。她沒辦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ど大,大得地無法自持!

禮拜做完了,換下詩袍,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並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上面是一件幾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她知道,有種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兒動彈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兒。初春的陽光很溫暖,她卻感覺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這ど一個人?

「詠梅,王詠梅、王詠梅!」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有人在叫,叫得一聲比一聲響。「我在這兒!」詠梅怔一怔,看見了安迪。

她慢慢走過去,大家都是同學,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ど你在這兒?」她淡淡地問。

「你說過要上教堂,忘了嗎?」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當然,胖人多半不瀟灑,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準了時間來接你!」「不需要來接,」她搖搖頭。「這種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種享受!」「上來吧!」安迪拍拍車子。「這種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是自痴!」「你在用激將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車。

「怎ど敢?對我們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ど話?」她白他一眼,撿紅了。

學校里有些男孩子真無聊,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說詠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純樸、最真摯,也最有青春氣息的女孩,替她取了個外號,叫什ど「青春偶像」,這雖是恭維,卻叫人臉紅!

不是吧?詠梅自知不是什ど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氣息,什ど偶像不偶像呢?她還算幸運,外文系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餃,什ど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嗎?「大家都這ど說你嘛!」安迪還是笑。「說你身上的青春氣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打褶裙、牛仔褲什ど的!」「能不能不說了!」她有點氣惱。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他們顯得虛偽,雖然安迪不是!

「不說了!」他伸了伸舌頭。「去郊外逛一圈好嗎?」「我要回家吃中飯!」她不置可否。

上一頁 回目錄 下一頁

單擊鍵盤左右鍵(← →)可以上下翻頁

加入書簽|返回書頁|返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