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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上大人物 第22頁

作者︰葆琳

「梓昊,妳听我說,只要妳不吵鬧,有人說他可以幫助我們月兌困的。」

「月兌困?」

「嗯。妳知道分級辦法中有說,如果我們業者自己的分級與公家機關的認定有所不同而起爭議時,也可以委請專家學者審核,讓公正客觀的第三者來判斷這本書是限制級或是普通級。」

「……老板,你難道……」

「和我接觸的人,告訴我不必擔心要繳五十萬的罰鍰,也不必擔憂被勒令歇業一個月或是一年。這是個萬無一失,一定可以讓我們出版社和書店老板都從中月兌身,絕不會出紕漏的好辦法。」

「你不是要……」

「唉,和動輒五十萬的罰鍰相較,區區十萬元也不算什麼啦!」

「你想收買那些、那些……」

「那個人說,我只要捐筆錢給上述這些單位,一切就會打點妥當了,我們什麼都不必操心。」

「不可以!老板,你怎麼可以這麼做?!這樣做,不就像是罪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為了月兌罪而私下賄賂法官一樣嗎?難道你也對我們出版社編輯們的分級沒有信心?難道你願意接受人家掐住我們的脖子,指責我們是戕害青少年身心元凶的罪名?絕對不可以的!不論能不能月兌身,這麼做就是──」

「不然妳要我為了一個虛無的名聲,而讓更多人走上失業、失去棲身立命之所、失去一塊創作園地的道路嗎?!」

「……」

「妳說的是理想,但我們卻必須面對現實!就像被綁架的孩子,父母無法不去付贖款是一樣的道理。今天不付錢,萬一明天害孩子被殺了,做父母的豈是一句『我很後悔』便能挽回?我難道就願意看那些綁匪們氣焰囂張?我難道就想看他們坐在高高在上、假慈善真搶劫的道德家大辦公室里,做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而我們卻必須向他們搖尾乞憐、向他們屈服、任他們踐踏?我也是恨不能揭穿他們的真面目啊!」

「把這件事告訴新聞局嘛!讓那些膽敢向你索討金錢的機構的齷齪真面目公諸于世,這樣剛好也可以讓新聞局警惕到有人在利用公眾機器中飽私囊啊!」

「沒用的。社會的輿論不站在我們這邊。我們是為了賺錢而沒有道德的黑心出版商,專門出版對兒童、青少年有害的書籍。倘若我們現在真的跳出來,那些單位一定會指稱是我們惡意造謠,故意想逃避自己應負的刑責,想移轉焦點,想要破壞這條『我們此類出版社眼中釘』的福利好法案,只為了能繼續吸取青少年的蜜汁,壯大自己的營收。」

「可是、可是……我們還有書做證據啊!只要把《天才小嬌妻》拿出來翻閱,自然能知道它被檢舉為限制級,是件多麼無聊的事端了。大眾不是瞎子,不會輕易被騙的!」

「自從妳的書被檢舉之後,出版社已經先全面回收了,外頭根本看不到這本書。至于妳的賣量妳也很清楚,那一、兩千本在外頭流通的,搞不好還有半數以上都被租書店藏到天花板里,不知何年何月能再見天日呢!會買妳的書的,會有大學教授嗎?我是希望有,可是也不見得能在大海中撈針,找到一個說話有分量的讀者出面替妳作證吧?」

「我不相信社會的公義會這麼容易就消失,只要我們引起這話題,大家一定會注意到這件事,說不定那時候我的書就可以重見天日了。況且,事情鬧大,他們的一切都會被放在顯微鏡下檢視,他們也不至于明目張膽地向你索取『回饋』,會規規矩矩地按照程序去審議這本書啊!」

「這些都是『如果』。可是我們在媒體關系上是弱勢的一方,像我們這種小出版社的聲音,怎麼敵得過他們那些與政商媒體都關系良好的街道團體呢?或許有些人會站在我們這邊吧,但會是多少?一百、兩百?一千、兩千?那麼他們可能會發動上萬、十萬、二十萬人的聲音來壓倒我們。」

「……」

「不好意思,梓旻。我們就挑明講了,那些都是柿子挑軟的吃,專往軟泥踩下去的人。他們清楚那些成名、出名的作家是不可以踫的,那些長年被媒體捧為當代藝術大師的畫作是不可以亂貼標簽的,所以他們挑的都是像我這種小出版社,既沒有背景,跟媒體之類的也沒有什麼好關系……假使今天妳是台灣的J.K.羅琳,那麼就算妳要在書里寫殺人放火、寫肉蒲團,那些人都會大聲稱贊妳的書是青少年必看的優良讀物。」

「……不要這樣,老板。我真的求求你,不要放棄,這至少有一半的機會,他們不可能掌握全部的席次,出席的學者里面,總有人會說良心話的。」

「或許有吧!但我不能把攸關許多人命運的賭注,全下在一個未知的俄羅斯輪盤上。我終究不是我所想的,一個那麼有至高勇氣的出版商。在以上百人的家庭生計重擔為前提下,我必須、也無奈地是懦弱的。我也要求妳,梓旻,原諒我不能站在妳身旁,陪妳一起戰斗;原諒我必須犧牲妳作品的尊嚴,以這種方式取得『保證書』。妳若希望明天過後,我們還能在市面上看到慶石出版的書,請妳讓我這麼做吧!」

走著、走著,梓旻回過神時,已經站在一處捷運站旁的小鮑園里,她坐在那架破舊的秋千上,晃啊晃的,驀地想到自己不知在何處曾看過這樣一句話──「我們都覺得為了公眾,而限制一部分的自由是必須的。可是我們都不曾想過,如果被取走的只有自己的部分自由,而另一部分的人卻因此活得更自由,是件多麼痛苦的事。」

她已經不想去苛責誰了。

假使每個人都沒有錯,那麼錯的大概是她吧?

梓旻閉上雙眼。是的,是自己太貪心了。

她該反省自己的一時「失誤」,寫出了一本會讓人惹出麻煩的書。她該醒悟過來,自己是活在一個以自由為號召,卻又不是那麼自由的國度里。她該檢討的是寫書不可以是為了娛樂這個目的,因為它只會使青少年學習墮落,它不能帶給他們幻想的羽翼與接近成人的世界,那太過危險了。

緊緊地咬著下唇,揪著胸口,梓旻感到呼吸困難而且很想吐……怎麼會這樣呢?明明不是已經淨化出版品六個月了,她怎會覺得這世界的空氣越來越污穢呢?

「媽媽……那個姊姊怎麼啦?」

「噓,不要去吵人家,快過來。」

啪噠、啪噠,一雙小胖腿出現在梓旻的視線中,她慢慢地抬起頭,看著有張紅隻果臉的胖嘟嘟小男孩,他朝梓旻天真無邪地一笑,然後伸出一手模模梓旻的頭說︰「姊姊不痛、不痛。」

她哽咽了。

孩子是無辜的,青少年也不是罪犯,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手段?口口聲聲地說是保護,但那到底與一座「成人自私設想式」的監牢有什麼兩樣?

那些人企圖為這些書套上枷鎖的時候,總是說青少年沒有足夠的判斷力,可是否認青少年的判斷力,難道代表只要他們一成年,便都會「自動」具有「足夠判斷力」嗎?

至少,就眼前看來,這位會關心他人痛苦的小男孩,便擁有一顆善良的心與清晰的判斷力了。

而那些听不到出版品正嚶嚶哭泣的大人們啊,你們的判斷力又何在?

「姊姊、姊姊別哭!」

胖胖的小手努力地幫她擦拭著淚水,梓旻破涕為笑地說︰「謝謝你,姊姊沒事了,你回媽媽身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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