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他拉住我朝他揮動的手,令我愕然。
「東西是我弄丟的,我就該賠。」他堅持。
「賠我一台計算器?」我打量他手上的小紙袋,看不出有那麼小的計算器。
「不是。」他把紙袋向前遞了一遞。「你打開來看看。」
我仍遲疑,不肯伸手去接。怕里面放的是蟑螂……會飛的那一種。
見我仍不為所動,他干脆主動打開紙袋,從里面拿出一條精致的項鏈紅色的紗線系著一塊白玉,玉的形狀是一個八卦,中間嵌著太極的圖樣。他將玉的背面展示給我看。
「上面有字。」他語帶興奮地說。
順著目光看去,白玉的背面刻著「邊關守將」四個字一時之間,我竟然笑了,不知為什麼,就是想笑。
「你叫人刻的?」看到他點頭,我又笑了伸手接過,將白玉放在手心把玩。我久久才吐出一句︰「謝謝」「把它帶在身上,可以保平安。」他再次開口。
「可以保佑我翻牆不被糾察隊抓到嗎?」我頑皮地問他,惹得他又是一陣臉紅。
「我沒有把你的學號送到訓導處。」他向我解釋他的清白。「我知道。」如果他真的把學號送到訓導處,我可能已經提早畢業了,哪還有機會在這兒跟他瞎扯。
「我只是好奇。」
「什麼?」
「既然你不記我的學號,又不把我送訓導處,那你每天在那里堵我做什麼?」
這個問題我一直想問,今天終于問了。
「我……」
「好玩?」
「不是。」
「無聊?」
「也不是。」
「想偷看我穿什麼顏色的三角褲?」這個最有可能。
「不是、不是!」他連忙揮手,頭也搖得像波浪鼓。「你不要亂說。」
「那到底是為什麼?」追根究底是我成績名列前茅的主因之一,此時想得到知真相的心,驅使我再度發揮求知的本能。
「我……怕你受傷……沒人救……因為你……那麼矮……所─所以……」
他雖然說得結結巴巴的,但憑我優秀的智商,不難了解他的意思。
「原來你是怕我摔死啊。」我恍然大悟。「所以你才會在牆下接住我?」
他點點頭,笑得有點羞澀,不再是一副欠扁的笑了。嗯!看起來順眼多了。
「你不怕我翻得太用力,壓死你。」他的好心有點另我感動,畢竟這種傻好人不多了,何況還是一個跟我同年齡的小孩。「不會啦,你那麼小,我很高,力氣也很大。」他拍拍胸脯,順便展示一下他那尚未發育成熟的肌肉。盡避如此,對那時身高只有一百二十五公分的我來說,他真的像個大人。
「真好,希望我也能像你一樣高。」我衷心地羨慕。長高一直是我的希望,舉凡新年新希望,作文題目以及每年生日(後來才知道這不是我的生日,是我被放在孤兒院門口的日子)許願,千篇一律,都是希望我能快快長高。
「會的,你會長高的。」他給我精神上的鼓勵。
「真的?那我要長得比你高。」既然要長高,就干脆多長一點,最好是最高的一個,像我的成績一樣。
「不行!」他立刻否決。
「為什麼?」
「你比我高,我就不能保護你了。」他的表情十分認真,眉毛都打結了。
「那就讓我來保護你啊。」我天真的回答。
「不行,哪有女生來保護男生的?」
「誰說沒有,警察也有女生啊,她們也保護男生啊。」他難道沒看過女警?
「你不是警察!」他看起來好生氣。
「那等我長高了,我就去當警察,就可以保護你了。」我也很不高興,為什麼女生不可以保護男生?我也看過有女的軍人來找爸爸,她們也是女生啊。
我也不知道那時的我為什麼那麼堅持,一定要保護別人。只是不服輸的心態硬是要爭一口氣,兩個小孩因為這個話題而僵持不下,場面很尷尬,兩人對立了一分鐘,還是由他先開口緩和了氣氛。
「好吧,隨便你。」他的表情看起來十分不甘願,但是已沒有先前的堅持了。
可能是覺得我不見得能如願吧。「你也可以當警察,這樣我就不用保護你了。」如果他是不喜歡被我保護,這個方法應該可行吧?兩全其美,誰也沒佔誰的便宜。
「好啊。」他爽快地答應了。
不過事後我們都爽約了,我們都沒當成警察。
「對了。」突然想起留言本的事。「我看到你寫的留言了。」
「我……是隨便寫的,不知道要寫什麼。」他像做錯事被抓到一樣。
「啊?隨便寫的?那你不是真的高興認識我嘍?」我睜大眼看著他。
「不是的……呃,不對,是的……」他又開始緊張。
「到底是,還是不是?」我插腰,板著臉問。
「我是真的很高興認識你。」他鼓足一口氣說完,眼楮不敢看我,瞟向旁邊,滿臉通紅。
「真的就好,謝謝」有人喜歡認識我總比被人討厭好。說到喜歡,又讓我想起一件事。「對了,能不能給我幾張你的照片?」他的眼楮睜的大大的。
「不是我要的,是我同學要的,她們偷偷喜歡你好久了。」我用手肘頂頂他,笑得賊賊的。
「那你呢?」
「我?我怎麼了?」不明白他問什麼。
「你喜……要不要我的照片?」他睜的大大的眼楮看得我有點兒怕怕的。
「我要你的照片干嘛?畢業紀念冊上就有每個人的照片啦。」他是不是不想給啊?
見他沉默不語,我再次開口問了一次︰「到底給不給啊?」「我的照片發完了。」
喔,原來跟我一樣,早就搶奪一空了啦。早說嘛,我又不會強人所難。「沒有就算了。」
看著手中的白玉項鏈,順手將它套在脖子上。白玉踫觸到的地方泌入一股清涼,挺舒服的,我喜歡那種感覺。
「希望以後翻牆不會被抓到。」我對他笑一笑,他也笑了。
這條項鏈自此之後就一直掛在我頸子上,直到現在。雖然,中途曾拿下來一陣子,但是,最後它又回到我頸子上。
或許冥冥之中就注定了,我要被這個男的套牢一輩子。如果當時我沒有接受這條項鏈,一切是不是都會不一樣呢?
天曉得!
也許老天這樣安排自有祂的道理吧……
第二章
升上國中,我念的是女校,那時的國中有很多是男女分校的,我就讀的學校還是頗富盛名的高升學率學校哩!
當爸爸帶我去注冊時,無意間讓我看到戶口簿,那時我才知道自己是爸媽領養的小孩,也才明白為什麼我的爸媽比別的同學的爸媽老。這個發現並沒有對我造成任何打擊,因為現在的爸媽對我很好,我很喜歡它們。是不是親生的,對我來說並不重要。
事後,媽媽有跟我提到我的身世,我就像听別人的故事一樣,听過就算了,並不打算去尋找親生父母。因為那是很累的一件事,沒有什麼線索,只有一個我原來的名字……─郭麗敏。用這麼薄弱的線索去茫茫人海找人,實在是不智之舉,再說,找到了又如何?當初他們既然丟下我,如今會再要我嗎?不論他們有什麼理由,決定舍棄我了,就沒有再要回我的權利了。除非,有一天,我現在的爸媽不要我了,我也許會考慮去'尋親'。不過,依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個機會不大。
由于這所學校是升學掛帥的學校,所以教育部雖然明文規定學校不得采能力分班,但是明的不行,就來暗的;表面上是隨機分配,實際上是根據國一的成績將學生重新排列組合。把資優的學生集中在某幾個班級中而這些班級再散布至班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