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時間已過了,車箱不算擁擠,但人還是不少,一個挨著一個,好像貨車在運待宰的豬仔。跟著,又陸續上來不少人,更像一籠等著被宰的豬仔,有些人皮大概就開始癢,這里擠那里動,免不了就踫來撞去。
她不小心手肘踫到旁邊的男人。一副優質打扮,濃密的頭發梳得一絲不苟,穿著西裝打著領帶,高級貨色,光領帶大概就要她一個月的薪水,看起來就一副有錢人的模樣。這種人,多半吃米不知米價。
看著,她覺得有點小小的眼熟--像梆子還是京劇還是越劇,反正都是唱戲的唱的那樣,是哪番曾經相識、相看儼然啊呀呀呀!
她又多看了他一眼,那人回她一個白眼--嚇!居居然!居然竟就是在飯店看到的那個,被一雙長腿的艷女給潑了一臉酒的家伙。
然後,不知是誰撞了她一下,她沒撐住,往旁邊歪了過去,踫到那男的。那男的很沒風度的轉頭瞪她,還沒好氣的那麼掃她一眼--反正那眼光很侮辱人就是了,偏偏她不爭氣的,身上正穿著那件嚇死人的粉紫色帶流蘇的洋裝,加上妝衰色殘又油光,更像是個唱大鼓的。
事情到此本來就應該告一段落了,誰知,她下車後,他竟然追了上來,抓住她的手,粗暴的大叫著要她把東西還他。她愣住,還沒反應過來,他就搶去她的包包,把里頭的東西全倒在地上,不停的翻來找去,還大聲的吼她,抓著她用力搖晃問︰東西在哪里?!在哪里?!
她腦袋瓜差點被搖掉,很小白的又愣了幾秒,才叫起來。一叫,引來路人圍觀,他竟還狗膽的不肯放開她,凶惡的吼叫要她把東西交出來。
她叫著說要報警,可居然沒人理她,以為是情侶吵架,沒人肯管閑事。
那臭男人冷笑說,警察來了正好,妳扒了我的東西,正好可以好好搜妳的身,來個人贓俱獲。
誰扒了他的鬼東西!她這才知道那臭男人在發什麼神經。
她拚命想甩開他的手,卻甩不開。他已把她的包包搞個亂七八糟,也搜不出個什麼鳥,竟還不死心,惡狠狠的瞪著她,大有搜她身的企圖。
她索性放聲大叫「非禮」。這回立刻見效,幾個路見不平的人圍了過來。
那臭家伙一張臉像豬肝一樣垮下來,變得非常的難看,悻悻然的放開她。
然後就一路跟著她,甩都甩不掉。她怕他變態,想報警,可是又沒理由,路又不是她開的,任何人都能走,警察也愛莫能助。再說,在這個以外表評斷人的社會,他一副精英模樣,警察大概也不會相信他是變態狂。
她拐進一家購物中心,東轉西彎,從後門溜走,好不容易才擺月兌他。
結果,昨天出門時,好死不死竟然遇到他!
他就站在那些潑狗專門用來撒尿的電線桿後面,像個背後靈樣,一看到她就露出陰森的獰笑,然後一直跟著她,從早跟到晚。她搭公車,他跟著上車;她吃豆漿油條,他就坐在旁邊的位子監視她;她上廁所,他居然也跟著進去--女生廁所耶!存心教人發狂,嘴巴還不停的念經要她把東西還給他。
總之,不管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還跟到她阿姨的店里去,一個早上嚇走了幾個客人,她氣得真的打電話叫警察了,也沒用--他又沒犯法,法律規定人民有遷徒移動的自由,再說她也無法證明他有任何不軌的企圖。
包可惡的是,他看起來就一副精英模樣,一表人才,那些人民保母實在很難相信他會是像她所指控的,是什麼變態。所以,從上星期跟到這星期,又從前天跟到昨天,再從昨天跟到今天,背後靈一具似的對她死纏不休。
「把東西還我,不然,我就跟妳跟一輩子!」他發狠的威脅。
「我跟你說過幾百遍了!我沒拿你什麼鬼東西!我根本連你到底在說什麼都搞不清楚!」她吼回去,不耐煩極了。
「裝得還真像!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這種人的伎倆。那天捷運也不算擁擠,還算空,妳偏偏故意擠到我旁邊。我就奇怪妳為什麼一直往我身旁擠,妳還故意撞了我,然後我的皮夾、還有口袋里的翡翠戒指就不見了。」
什麼叫「你們這種人」?這家伙愈說愈侮辱人!
「你不要隨便誣賴人!我沒有拿你的東西就是沒有!」張美美氣紅了臉。
那男的臉上有好幾條黑線,瞪了她一會,似乎決定「寬宏大量」,不跟她計較,說︰「妳可以把錢拿走,我不在乎,只要把戒指還我。」
炳!哼!這個家伙是白痴嗎?她要真是什麼扒手,到嘴的肥肉還會吐出來嗎?老早就在肚子里消化成大便了。況且,皮夾里能有多少現金?什麼翡翠的,當早了還比較值錢。再說,他這麼著急想找回那撈什子的戒指,想必一定很值錢,哪個小偷扒手會做這種不劃算的買賣?
「只要把東西還我,我就什麼都不追究。那戒指賣不了多少錢的,妳還給我,我可以折點現金給妳,彌補妳的『損失』。」
都怪他太大意了。
那兩天他車子進廠保養,當晚與琳達踫面,琳達生氣走後,他本來可搭乘計程車,但煩塞車,臨時起意改搭捷運,沒想到就發生了這種事。那時他看見這個丑女,覺得有些面熟,也沒太留意,後來發現皮夾跟戒指不見後,已經太遲了。
其它東西也就算了,但那個翡翠戒指,真要說其實不值什麼錢,卻是故去的爺爺當年送給女乃女乃的定情物,十分有紀念性,對老女乃女乃很重要,老女乃女乃視作珍寶。結果卻被他搞丟了。不管怎樣,就算把這個女的全身剝了,他也要把東西找回來。
那天他跟丟了,被她給溜了。他想她應該會再經過那些路線,干脆守株待兔,把工作丟下,在原地等了幾天,總算讓他給等到。他不動聲色,一路跟著她,跟到她工作的地方和住處,不讓她又給溜了。
苞了她幾天,得知了她姓張,听到那些人叫她什麼美女。哼!什麼美女!丑八怪一個,叫丑丑還差不多。
卻不知道此「美」非彼美。
「你有完沒完?!那跟我沒關系,你找錯人了!」張美美煩得透頂。
這個人怎麼跟野蠻人一樣,完全沒開化,怎麼講都講不通!
「那戒指對妳一點用都沒,妳也賣不了多少錢,為什麼不干脆還我,我還可以給妳一些錢。」口氣態度簡直是「嗟來食」,給她一點施舍。
這女人實在貪得無厭。他已經表明他不追究,也願意付錢給她,她卻硬是不肯把東西還他,一定是想待價而沽,狠撈一筆。
張美美不理他,怒橫他一眼,頭一甩,轉身走開,小跑步到附近的百貨公司,沖進洗手間。
他也不看地方,就跟著追進去。
「啊呀!」有個女人尖聲叫出來。
他一愣,看清是女用洗手間,臉色一黑,趕緊退了出去,守在外頭。
她在里頭窩了半天,也不是辦法,硬著頭皮出去。
「喂!」他立刻揪住她。
「你煩不煩啊!」她沉下臉,厭煩的甩開他。
「妳說吧,到底要怎麼樣才肯把東西還給我。」一副不得已必須妥協、卻又對她鄙夷不屑的表情。
那「嘴臉」--氣人的,即使是那樣的「陰險猙獰」,仍顯得很有魅力味道。
張美美只覺一股熱血直沖腦門,整張臉脹得通紅。真是!都什麼時候了,怎麼可以覺得他好看!她應該努力生氣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