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來找過我幾次。我看他一次比一次落寞,好像真有點那麼憔悴。我不以為他愛阿潘有多深,把阿潘擱得有多重。只是阿潘對他無心無所求,跟他以往有過的女人也許不同,而使他上了心惦記著吧。
我不知道怎麼做對阿潘才是好,但說不準下次那男人又找上門,我心一軟就什麼都泄露出來。
我知道的其實也不多。阿潘把所有的東西丟下,到底需要人收拾。我威脅她,她才不得不屈服。
但悶葫蘆阿潘也不肯說太多。我只知道她人在多倫多和一個電話號碼。不知道她跑到那種冰天雪地的地方究竟要做什麼。天涯孤獨把自己放逐。
早前十二月天,海島這里偶爾穿厚毛衣還嫌太溫暖,北美東部那里听說已經下過一場大雪。阿潘啊阿潘,我真不知那種冰冷的日子她要怎麼過下去。
上個月,她留給我的電話不通了。我就知道會那樣。
我什麼也無法做。只能等了。等著她自己把傷口舌忝干淨,等著那傷口結疤,再等著那風化凹陷的空洞重新注滿鮮熱和跳動。
也只能這樣了。
第一簿我的愛情已擱淺
我愛了一個人很多年,掙扎過很多遍。感情那麼長,青春那麼短,我已經累了,禁不起再受傷。
從今天開始,我決定不再愛他。
我的名字叫徐愛潘。我住在這條巷子進去最後那棟公寓的頂樓。是的,我想你大概見過我。不過,應該不認得我。我不大和人來往。
你認得的或听過的,大概是那個寫愛情小說的陳夏天。
大學還沒畢業,我把小說創作課堂上的作業寄到某家出版社,反正姑且一試,就這麼走,這條路,寫了幾年半生不熟的青澀愛情故事,干脆豁出去下海寫情色,竟然寫出了點名堂。現實生活得不到的滿足,全都在書里頭發泄。
英英是這麼說的。
胡英英。我穿一起長大的爛朋友。
那是後來我才又再遇到她的。
在大馬路上。正是下班的時候。她在馬路的一頭扯著破鑼嗓叫我的名字,全馬路的人全都回頭來看我,我想裝作沒看見都很困難。
英英以前臉皮就此較厚。現在也好像沒變多少。
遇到她的時候,我還與小游住在一塊,考慮接受李雲許送我的玫瑰……
當李雲許送我第六十九朵藍色的玫瑰時,給我這間公寓的鑰匙,我就搬過來了。
他三天送我一朵。
搬進公寓後,我在窗旁插著一瓶紅玫瑰。紅玫瑰傍玻璃窗夕的藍天,我想是最適合情婦的詩意的背景。
李雲許不會給我什麼結果,我也不要結果。他從不避諱在我面前漾蕩他無名指上白金亮的結婚戒指,我看了也沒感覺,更不覺得刺眼。
小游罵我自甘墮落,英英說我自暴自棄。
我自己呢?
啊啊,太難回答了。
只是,當人情婦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給對方溫柔的慰藉與安慰的嗎?不必掏心也不必擲情;也不用柴米油鹽抹桌子拖地板洗髒衣服臭襪子,想想似乎也沒什麼太為難的。
這樣真的沒什麼不好。我什麼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雲許為我準備的金屋里,讓他將我窩藏。
小游有好幾個禮拜不跟我說話,英英倒沒說什麼,隔兩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飯。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擱在櫃子里最底層蒙著塵埃的沈冬青的照片,發花的笑臉收起來,無言地對我搖了搖頭。
我的結繩記事,應該也有個盡頭了吧。
的確是該收拾的時候了。
我怎麼可以住在一個男人為我準備的屋子里,膚受他身體的溫度,心中卻惦記另一個男人?
何況那個男人並不愛我。完全的不愛我。
從十七歲到二十八歲,我想,我這從一開始的一廂情願,應該已經夠了。
今天開始,我決定不再愛他。也不再去想他。
十一歲,高小五年級開始,我就收到男生寫給我的情書。不過,古詩舊詞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種詩詞性的不切實際的傷感。我向往那種「一生的知己」,折心那種「死生笑闊與子成說」的淒美浪漫。
因為古詩舊詞甚至那篇篇義正理直的古文章里,都沒有告訴我們,情到濃時,身體那自然對另一個軀體的反應渴求,只是給我們一種形而上的愛的靈魂。所以,我向往的,一直是一種精神性的愛戀。
即使是在青春期,對這一切有著憧憬,我心中所想的「一個輕輕的吻」,便是愛情的極致。
的自然渴求被精神受到的制約浸染所扭曲,我發現我一直染有一種精神性的感情潔癖。
因此,從我十一歲到十七歲,甚至到二十七歲,我從沒有和男孩,然後男人正正式式約會過,並且親吻擁抱過。
當然,和人握握手、親臉頰,那是有的。但那是應酬。那是社交的界限。我一直不習慣和人有任何身體性的接觸。與心理,一直與人有相當的距離,不喜歡別人接近。
我的身體,一直,是非常處女性的。
我當然不會告任何人,到處去宣傳。只有英英知道我的底細,笑我保守迂腐不正常。
迸詩舊詞浸染的力量實在太強,一直的,我對感情的一直大于多于對的。
我的愛情觀,一直是柏拉圖的。
我從來沒有想過去探索的,一直未曾好奇過的開發。心中的愛戀,一直是一種形而上。
但十七歲那一年,英英將我拉到那個火車廂,第一次看見他,我就在心中愛上了一個人。
我不是相信一見鐘情。但我真的在看見的第一眼,連那人的性格喜好脾氣人生及體會經歷行事觀等,完全完全的不清楚不了解,就那麼喜歡上了。而且在心上一擱十數年。
英英說我是迷戀。自己在心中制造一個意象,然後把他,沈冬青,套在那個意象里,然後自己一個人在那邊發神經,一廂情願地在那里自以為談著什麼淒美的愛情,其實連個屁都不是。
粗俗的胡英英。我听不進去。
我只承認,我的愛情是懦弱的。
暗戀是懦弱的人戀愛的方式。
那也是我的愛情方式。
我一直那樣看了沈冬青兩年,從十七歲看到十八歲結束,高中都畢業了,我就要離開那個城市,我還是不敢開口對沈冬青說任何一句我對他的心意。所以一擱,才會擱了十幾年。
後來我想,當初如果我勇敢一點,大膽開口,主動追求,讓他知道;真不行,狠狠地被拒絕被甩掉,然後痛快地痛一場,今天我也不會這樣拖拖拉拉,始終拋卻不掉那影子,心頭的繩結也不會糾纏成一團吧?
一切,會完全變得不一樣吧?
後來,我真的說了,厚顏地做了。但太遲了。
那會演變今天這種局面的一切種種,早已成形。我一開始的懦弱,一開始就注定今天這種局面,這種結果。
但即使遲了,也是好的吧?否則,我一直惦在心上,擱在心頭里,一直的拖拉下去,還要拖多久?
我只怕,到我七十歲時,手里還握著他的照片,一邊追想一邊嘆息。
可是,暗戀是多少青春少女戀愛的過渡程序,許多人或多或少都會經歷。為什麼別人都會過渡過去,一兩年就太浪費;我卻在心里一放十數年,連青春都耽誤?
英英說我傻笑我蠢。小游也認為我的愛情邏輯觀有問題。
當初的太純情,轉變成今天的自暴自棄?
我不想回答。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