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她知道說什麼都是徒勞,他不會再相信了。
四周一片白色,牆壁是白的,床單也是白的,這些屬于醫院的白色,在這一刻仿佛化為百年難過的大雪,降落在她的周圍,緊緊地包裹著她,讓她感到刺骨的寒冷。
「就算這一切是我的誤會,但有一件事,我相信自己沒有誤會。」蕭慕人痛楚地閉上眼楮,「你很愛他,對嗎?」
「我……」她一怔,像被貓兒咬了舌頭。
「如果你不愛他,就不會那麼關心他;如果你不愛他,就不會犧牲自己也要成全他跟你姊姊的幸福;如果你不愛他,就不會這麼多年不談戀愛……雖然你們沒有在一起,但你對他的這種感情,讓我很嫉妒……」他沙啞地說,「芷萱,我可以不生你的氣,但是你能向我保證,你真的不愛他嗎?」
她不禁木然,半晌沒有回答。
想念了這麼多年的人,難道可以說不愛就不愛嗎?她多希望自己可以變成一個隨時能夠刪除記憶的機器人,或者更加無恥一點,能更加理直氣壯地說假話……然而,她不能。
「你看,你不敢保證,」蕭慕人苦澀的大笑,「我沒有猜錯,在你的心里,最重要的還是他。欺騙我沒有關系,但千萬不要欺騙你自己,芷萱,你懂嗎?」
他輕而酸澀的聲音震動著她的耳膜,滲入她的心肺,讓她一陣疼痛。
這一刻,她發現自己真的不冤枉,雖然沒有事實,可是她的心,很早以前就已經出軌了。
她無言以對,這一次,不敢再辯解。
***
自從家族晚宴後,今天是蕭太太第一次見到兒子,這些日子他都閉關在樓上,足不出戶,飯也不吃,像活在古堡的幽靈。
此刻一見,她嚇了一跳,她英俊年輕的寶貝居然變成一個滿臉胡子的怪物,衣衫襤褸地坐在餐桌前,喝著一大碗粥,不聲不響,目光陰沉得嚇人。
「兒子……」她怯怯地開口,「你真的要跟那個女人離婚?」
蕭慕人繼續喝粥,完全不予理會。
「如果真的下定了決心,就不要再猶豫了,反正那天家族聚會她沒有露面,長輩們都很生氣,根本不打算承認她,現在孩子也沒了,正好跟她一刀兩斷!」
蕭慕人重重放下湯勺,對母親的話听而不聞,開始用手捏肉吃。
「兒子,跟我們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多得是,只要你一簽字離婚,媽媽可以馬上幫你物色一個……」
再也忍受不了母親的絮絮叨叨,他將面前的盤子一推,爾後踢開椅子,轉身就走。
「兒子,你等等……」
母親的話未到耳邊,蕭慕人便大力將書房的門關上。
這些日子,他的心像綁了塊大石,腦子里空空如也,苦悶的情緒無從宣泄,什麼也不能做,只是困在房間里,除了睡,就是發呆。
他猛地將桌上的東西一推,文件夾、電話、筆記型電腦,一切的一切統統掃到了地上。發出各式各樣駭人的聲響。
其中以一個聲音最為突出,先是重物砸落的悶聲,隨後,像池中鯉魚凌空一躍時的水花四濺,嘩的一聲。
他定楮一看,原來,是那貔貅。
貔貅的肚子裂開了,存了多年的錢幣全數傾泄而出,閃閃發亮的,撒得滿地都是。
這些從他兒時開始就存下的錢幣,仿佛把他的記憶戳破了無數窟窿,往事一點一滴涌上腦海。
一、二、三、四……從前,每當他說一次謊,便賄賂一次貔貅,數一數這些錢幣,就知道他曾撒過多少次謊。
是呵,他自己也是一個愛說謊的人,又怎麼能強迫別人不對他說謊呢?
既然父親都能原諒他,對他的謊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為什麼,他就不能原諒別人呢?
想一想當初他說謊時的心情,並非完全出于歹意,更多的,是害怕家里會掀起風雨……那麼,她說謊的理由,會不會也跟他相同呢?
一憶起提出離婚時,芷萱痛苦的臉,他的心就像被千萬只螞蟻咬噬,碎成千萬片。
或許,他真的不該那樣責怪她,那樣恨她……
錢幣的光澤在他眼前閃耀,忽然,他看到一張紙片模樣的東西夾雜在其中,隱隱露出微動的一角。
是什麼?他不記得存錢筒里自己還放過別的東西。
輕輕走過去,俯身撿起來,竟發現,那是一張折得很整齊的鈔票。
除了硬幣,他還存過鈔票嗎?
帶著疑惑,他將那紙鈔緩緩展開,不料上面居然還有文字!那一字一句,讓他僵立在原地,久久難以呼吸。
親愛的貔貅,我的確還沒忘記子承哥,但是,我又很舍不得慕人……這裹是一千塊,請你不要揭穿我,不要咬斷我的手指頭,我發誓一定會忘記過去,好好愛慕人,直到比他愛我多,請給我一些時間。
好熟悉的字跡,不用回憶,他便看得出是誰寫下這些幼稚的話語。
任何動人的小說都不曾讓他落淚,但這一刻,他的眼角濕潤了。
她是什麼時候偷偷賄賂了貔貅?明明只是一個荒唐的游戲,何必當真?
或許,這只是她的心靈寄托,並非真的怕再次玩游戲時失去手指,只是把不敢說的話寫下來,放在他永遠也看不到的地方。
原來,她心里也是有他的,舍不得,就代表有一席之地,何況她還發誓要好好愛他,並非如他的胡思亂想,真的對他無情。
這一刻,煩躁的心終于平靜下來,終于,不再恨她。
其實,他一直都不曾真正地恨她,只要知道她對他有一點點愛意,他就心滿意足,可以盡釋前嫌。
不過,她真的會如紙幣上所說,會努力愛他,直到比他愛她多?
呵,那將是一個或許會窮其一生的漫長過程,太痛苦了,他不忍心讓她受這樣的折磨。
就像他,費盡了這麼多心思,也不能把方子承從她心里趕走,他都做不到的事情,她能做到嗎?
不如,就這樣放手,讓她走吧。
說真的,他很羨慕方子承,可以充當別人婚姻里無形的第三者。如果她真的嫁給方子承,相信也不會馬上忘掉「蕭慕人」這個名字吧?會偶爾想到他吧?那麼,這個「第三者」就變成了他,這樣,也是一種幸福,至少比現在好得多……
***
林芷萱自認為是個十足的購物狂,只要瘋狂采購,任何壞心情都會統統化解,瞬間無蹤。
但今天,她發現這一招似乎不靈了。
此刻的她,置身在平時愛得發狂的精品店中,四周全是昨天才空運而來的各種名牌,卡里的錢也十分充足,沒有任何欠債的危險,可是鏡中的她,為何仍舊愁容滿面?
她左手將一件香奈兒擱在身上比劃,右手提起一款LV的限量包包,腳下套著一雙店員請她試穿的PRADA短靴,卻完全沒有過去的興奮感,腦中只不斷出現一張消瘦的俊顏,揮之不去。
「林小姐,還要試試別的嗎?我們還有許多新貨呢。」店員慫恿。
「不必了,就這些吧。」
「就這三樣東西?」店員瞪大眼楮,仿佛看到太陽從西邊出來。
「對,就這三樣。」要不是試穿了這些東西,有點不好意思,她恐怕連買都不會買。
提著平時一上手就能讓她手舞足蹈的名牌紙袋,林芷萱無精打采地離開了精品店。
昨天,慕人叫律師傳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給她。他待她可真不薄,按理說,有婚前協議在,她應該拿不到蕭家一分錢,但慕人硬是從自己名下轉了一些現金和不動產給她,算了算,居然有五千萬!
她現在成為名副其實的貴婦了,再也不必擔心自己購物狂的病癥,可惜,一夜之間,她這個病癥似乎好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