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方宇軒
本以為難得有機會耍耍筆桿子,沒想到居然是要幫方小淨寫序,片刻間讓我想起古人雲殺雞與牛刀的故事,大概就是古人他老人家想提醒我宇軒就是這個意思啦!
話說有一陣子沒見著方小淨,只听說她小妮子這會兒改行去做那無本生意,就是寫寫小說、騙騙稿費、賺賺熱淚啦。當時本想勸她苦海無涯,回頭是岸,但總是心腸軟、耳根子也軟,礙于八百年前同一家,話不想說得太白、太盡、太露骨、太刺耳、太難听、太不給人情面,以免屆時被當成絕妙好題材被她加油添醋寫進去。沒想到她不知悔改也就算了,居然還狠下心腸來找我寫序,話說到這里又讓我們學到一個千古不變的道理,那就是「有朋自遠方來,肯定是橫禍」,古人說的真是有道理,值得我們後人引以為鑒。以後見著朋友,尤其是那種多年不見,然後突然出現,跟你稱兄道弟,閑話家常問候你家人的,肯定都沒安好心眼,要是看倌們又像我一樣,傻呼呼地隨之起舞、飄飄然,就肯定事後沒好下場。
不過就因為當初心腸軟、耳根子也軟,上了賊船就得幫忙劃船。既然答應要幫,就只好幫到底了(刀都架在脖子上了能不幫嗎?),我宇軒就暢舒己見,批批方小淨的稿子……啊!不是,說錯了,是談談方小淨的稿子(看倌們有听過磨刀霍霍的聲音嗎?這里就有……),好咩!好咩!我寫,我寫就是了嘛。
在這篇故事中,我們方小淨筆下用情專一的男主角,因緣際會地愛上了一名女子,而這名他所深愛的女子又因緣際會地沉睡了七年。說到這,這故事真是只能用因緣際會來加以詮釋,不是嗎?
而我們的男主角也就陪了她七年,整整七年耶!世間有此痴情男,真是夫復何求呀!方小淨,妳說是吧!要不然妳也不會寫他寫得如此用心了,快!跋快去找一個金龜婿給他嫁一嫁,這樣給他睡個七年也值得,總比現在這樣天天搖筆桿子強得多。
嗯!在小妮子那刀光劍影中我想,我們故事也該回到了正題,不然就回不來了。沉睡的女主角在多年後的某一晚終于奇跡似地蘇醒了過來,卻不知為什麼醒來的她失去了過往的記憶,包括了男主角,一個等待她七年的男子。女主角的醒來將帶給男主角什麼樣的改變?而男主角到底又要如何接受心愛的女主角失憶所帶來的沖擊呢?
筆事發展到此真可用撲朔迷離來形容這段因緣際會,彷佛就像是我們熟知的童話故事中的睡美人發生在這個現實的世界里,盡避如此,這一段故事能否像童話般有著美好的結局呢?
嗯!我不知道ㄟ,就算知道也不能說,因為欲知結果就請各位看倌親自看下去了。不是我不說,是我奉命不能再說,再說可就要破了。看倌,您問我什麼破了?就是不能說咩,說了就破啦,夠冷唄!反正看了就知道了,趕快跳過這一頁看文章吧!別在這跟我窮磨蹭、瞎起哄、耍白目了。
叨叨絮絮寫了一堆,終于有個交代,算是對得起天地良心了。至于方小淨,我宇軒小扮可要提點提點妳,沒事書可別寫得這麼快(說到這,語調微微上揚,以示誠懇相勸。),要知道天天上街追人討序是件很嚇人的「大代志」耶!別人可不都像我一樣心腸軟、耳根子也軟,我可是為了妳姑娘家的形象著想,妳有一天可是會感謝我的苦口婆心的,這系金ㄟ!
嗯?看倌想問我是誰?啊!我不重要啦(習慣性耍傻)!等這篇序寫完,我就要逃難去了,看是非洲南美還是爪哇智利,免得哪天再被方小淨追殺索稿,賣弄我的筆桿子。什麼?姓氏一樣?啊!那是踫巧的啦!就像金門王巧遇李柄輝在淡水、孫中山剛好創建民國在亞洲一樣,那攏是嘟嘟好堵到ㄟ,天曉得我們為何姓氏相同,反正「陳方半天下」,所以看在我都撇得這麼干干淨淨,就也不足以論述也。
還是看方小淨的文章重要唄!
楔子
「……你願意無論在生病、貧困、失敗、任何的環境下都敬重對方、疼愛對方嗎?除了死之外,願意永遠不與對方分離嗎……」
在他所信仰的神面前,我以神聖的誓言為枷鎖,禁錮他的手足、控制他的心靈,使他──正式成為我的。
☆☆☆
隱約知道自己正在沉睡,卻想不起來是為了什麼。
或者,不是想不起來,只是自己不願去想。
外面的世界有那令人懼怕的東西,不願面對,所以選擇就這樣沉睡。
沉睡……
恍恍惚惚間,任由時間流逝,不看、不听,也不感覺。
直到,開始听見那個聲音。
「今天過得好嗎?有沒有哪里不舒服?這半個月來有好多事,煩得我沒空過來看妳,沒人跟妳說話,會不會覺得無聊?」
那是個很好听的聲音……總是溫溫淡淡的,雖然沒什麼高低起伏,但這種沉緩的語調,不會讓人有壓力,感覺很舒服。
「外面的天氣很不錯,我抱妳出去曬曬太陽。剛才我來的時候,看到花園里的波斯菊開得好燦爛,整片看來就像是粉紅色的地毯一樣,妳一定會喜歡。記得以前妳最喜歡粉色系的東西,甚至還把我們的房間也弄成一片粉女敕……以前妳親手買了粉黃色的床單、淺棕色的壁紙和燈罩,還有天花板那一片粉藍色……我們到花園了,還好太陽不會太大,可以在草地上用餐。今天我們來野餐,晴兒高不高興?」
她從不知道說話的人是誰,也沒想要知道,只是覺得這聲音令她愉快,所以選擇听見。
「我們現在坐在花圃旁的草地上,前面就是一大片的波斯菊,全是粉紅色的,來,我摘一朵放在妳手上……有沒有感覺到?每一朵的花瓣數量都不太一樣,花瓣的邊緣還分裂成羽毛狀,覺得花瓣軟軟的,是不是?」
他並不是開始就說這麼一長串句子的。
記得在剛剛听得見他的聲音時,他總是幾個字一句、幾個字一句,然後要隔好一陣子,才能又听見他擠出下一句。幾乎可以猜得到這人其實是不常說這麼多話的,是為了要說給她听,所以才勉強自己做出這種不熟練的舉動吧。
「中午我們吃皮蛋瘦肉粥,這可是杰瑞家的廚子煮的。還記得他有一個妹妹嗎?那個一頭紅發的安妮薇。她呀,去年正式與家里決裂,月兌離關系了。現在則自個兒躲到英國去念美術學校,打定主意要實現從小立下的畫家夢。」
有時是講天氣風景、有時會念報章雜志,但大多時候都是漫無目的的閑聊,就像這樣,他說著他身邊發生的事情,從公事到心情,從客戶到朋友。
他不介意她不回應,她自然樂于傾听。
誰教他的聲音是自己少數能听見的聲音?!
但奇怪的是,他似乎總以為她該會認識他所提到的某些人。
「好吃嗎?會不會太燙?我還是幫妳吹涼一點吧……好了,來,我喂妳……會不會太咸?我記得妳愛吃清淡一點的口味,在這方面杰瑞那家伙倒是跟妳如出一轍,所以也才會從他手中半途攔劫這個便……對了,我剛剛有沒有告訴妳,其實這皮蛋瘦肉粥本來是杰瑞的午餐?欸,好像有點起風了,妳在發抖了呢,覺得有點冷了是不是?晴兒乖,趕快把這粥趁熱吃完,我抱妳回房,免得吹了風受寒就不好。今天我帶了幾本書來,等回了房念給妳听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