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無線電話,映月的目光飄向窗外,焦點集中在三十公尺外的那幢透天大宅上。
「他們不可能會發現的,因為本大小姐另外有個藏書的大倉庫。」一個絕對不可能被她爸媽搜到的地方。
「倉庫?學姊,你家有大到連倉庫都有的地步嗎?」
「阿瀚,你記得我家旁邊有個大空屋吧?」她突然天外飛來一筆的問道。
「嗯。」學姊家旁邊那幢佔地數百坪現已荒廢的大屋,凡是經過就很難不去注意到。
「學、學姊,你該不會是……」
「賓果,阿瀚你還挺聰明的嘛,我這樣一點你就通了。」她家隔壁那幢荒廢的大宅,就是她私藏所有寫真的地方。
「可那是別人的房子啊?」
「我住在這邊二十幾年了,從沒見過那個屋子有人住餅,放心,沒問題的啦!」
「學姊,這樣不好啦,你這麼做以後一定會有麻煩的。」沈至瀚太了解自家學姊的惡形惡狀,為了她好,他還是決定要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言,「你這樣算是私闖民宅耶。」
「才不是呢!人家我也只是敦親睦鄰,三不五時去幫鄰居巡視一下房子而已,再說,你學姊我可是從來都不怕麻煩的。」江映月賊兮兮的笑著,「好了,你少在那邊廢話一堆,反正你明天就幫我把書全部送到教室就是了。」接著,話筒在沈至瀚的喂喂聲中被掛斷。
她,江映月,從小到大不僅是家里的小霸王,也是學校的小霸主,她會怕人家找她麻煩嗎?
所以,她可不是在對沈至瀚吹牛,她是真的一點也很不怕麻煩,因為會有麻煩的,向來都是那些膽敢來找她麻煩的人。
☆☆☆
江家位於台南市區的邊陲地段,交通稱得上便利,算是水平不錯的中高級住宅區。
當初建商在建設時,就將社區的房子規劃成每一幢造型統一的透天厝,屋子沒有特別的大,但每戶門前有個小花園皆種植了許許多多不同的花卉或草木,這種設計讓凡是進來社區的人,都能感覺到這里的綠意盎然或隱約傳來的花香,讓人非常的舒服喜愛。
在愛心社區里,只要有一幢屋子的造型不一樣,就會十分的突兀且怪異,給人格格不入的感覺。
江家旁邊就有一間和別人不同的房子,那間房子有著超大的庭院,建築外觀的顏色也采用和社區住宅截然不同的磚紅色,和小巧溫馨的江家比起來,就硬生生的多了股貴氣,以及些許陰冷的氣息——這幢房子已經二十多年沒人居住了。
就算是豪宅,也因為已經二十多年沒人住了,原本漂亮廣大的庭園荒草遍布,爬藤類植物爬滿了房子的外圍,使得原本漂亮豪華的宅第頓時增添了幾分森冷,成了附近小孩口中的鬼屋。
「不管看幾次,還是覺得這麼大間的房子空下來挺可惜的,賣掉應該可以賣不少錢吧?」手上拿著母親大人交代要買的醬油,穿著短褲、綁著馬尾的映月一臉惋惜的站在豪宅的外圍看著鬼屋。
不過,也得感謝鬼屋的盛名啦,讓她藏了那麼多的寫真集、海報,卻從來沒有被爸媽發現過。
嚴格說起來,她還得好好感謝那個浪費的屋主舍得把這麼一幢豪宅扔在這,讓她當倉庫使用呢!
夕陽的最後一抹光暉逐漸消逝,暈黃色的天空,為大宅造就了詭譎的氛圍,榕樹蔭形成暗影,沉沉地壓附在建築物外。
嗯,她得記得那套印地安男人的寫真集明天就要拿來這里藏,不然那麼大套書在家里放著,很容易會被爸媽發現的。
不過那些都是明日白天的事了,說真的,天色開始變黑,她也不太敢進這幢屋子里呢!
她並不怕鬼,可是她討厭黑漆漆的感覺,如果要晚上潛入鬼屋,勢必得帶著手電筒,但一間空置了二十多年的屋子,如果晚上突然出現亮光,附近的鄰居一定會注意到,她可不願意讓她的寶貝寫真集有任何被發現的可能。
那實在太危險了,雖然,傍晚的鬼屋透著燈光的感覺有著一股詭異的美感,但這一定會引人注意的……
等等,鬼屋透著燈光?!
意識到自己剛剛似乎看到了什麼驚人的東西,原本已打算離開的映月猛地愣了下,再度抬頭望向上方,赫然發現那幢鬼屋的二樓處,居然亮著溫暖的黃色燈光。
那正是她藏那些寶貝寫真的地方!
她的臉色刷地發白,腦海中閃過無數的可能,完了、完了,到底是什麼跑到「她的」鬼屋里去了?
是小偷還是鬼怪?或是……屋子的主人回來了?!
天暗了,涼涼的山風吹拂過來,十二月的夜晚,一絲沁涼鑽進她的骨子里。
第二章
怎麼辦?到底該不該進去啊?
遲疑的看著大宅,映月心中第N次的展開掙扎,媽媽還在家里廚房等著她拿醬油回去,可是一想到她心愛的寫真集,她就又開始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如果是小偷還是鬼怪也就罷了,反正她從小就喜歡探險,越危險的地方她越愛去,至於恐懼和謹慎,那是膽小怕死的大家閨秀們才懂的心情。
怕就怕如果對方是屋主的話,那她該怎麼辦呢?她想探險的地方,可不包含警察局在內,尤其愛心社區就這麼丁點兒大,要是她被送進警局,不消三個小時這糗事就會傳遍整個小小社區。
啪砰!
突然,不知從何而來的一顆棒球,就這麼凌空飛過映月的頭頂,成拋物線落在她的眼前。
赫!哪來的棒球啊?是哪個死小表這麼不小心,在這種地方也敢玩棒球,重點是這顆球差點一點就要丟到她的頭了。
等等,球!
看到腳邊的那顆棒球,她的腦海里突然浮現出一個主意。
听見雜杳的腳步聲傳來,顯然是丟球的小表們就快過來了,她趁著人還沒過來的空檔,迅速拾起腳邊的球,並用力的往鬼屋二樓的方向扔去。
匡啷!
棒球凌空奔向空屋的二樓落地窗,一瞬間,鋁門窗框內的玻璃應聲而碎。
她的技術還不錯嘛,正中目標,不過,她得趕緊找個地方躲起來。
「怎麼辦?球好像打破人家的窗戶了!」隨後,五、六個小孩奔了過來,正好听到球打破玻璃的聲音。
一群笨小表,以你們的力道有可能把球打到那麼遠嗎?映月看到一群小孩嘰嘰喳喳的在那邊商討對策,突然覺得有些好笑。
不過,這也正是她的目的——要讓那些小表們當替死鬼,先進去鬼屋里幫她探個究竟。
「張寶弟,都是你不好啦!沒事揮棒這麼用力干麼?」一個小孩首先發難。
「什麼?這哪是我的錯,是翁國承自己不好,沒把球給接住。」拿著棒球棍的小孩氣急敗壞的說,「反正球也是翁國承的,就叫他去屋里拿回他的棒球好了。」嗯嗯,很好、很好,接下來應該就會有人進去鬼屋里面探路了吧?她藏在暗處期待的握緊雙拳,等著她的偉大計畫趕快成功。
「嗯……」叫翁國承的小孩開始遲疑,「可那是鬼屋耶。」
標毛的小表!男子漢大丈夫還怕什麼鬼?這麼膽小,女孩子以後怎麼敢嫁你?
映月在心里暗罵。
「那你的球怎麼辦?」
「沒關系,反正我家只有我一個小孩,買個球又不用多少錢,只要跟我媽媽撒個嬌,我要幾顆球就可以有幾顆球了。」翁國承不可一世的拍拍自己的胸膛。
此時,在暗處的映月實在看不下去了,生怕自己的計畫會被這個沒膽,只會靠父母的小表給破壞掉,便忍不住站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