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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Mr.Right? 第2頁

作者︰陳秋繁

江文靜身上穿著純白的婚紗,臉上則敷上一層層日本藝妓般的濃重彩妝,眼前則是一個個來往穿梭的人。一切的一切,都讓她感到相當不真實——仿佛這一幕的主角不該是她,似乎所有人都對號入座,只有她一個人跑錯了地方,不該置身在此。

「文靜啊,你先吃點東西,要不然等會婚禮開始了,就會忙得沒時間吃東西了。」一個穿著大紅旗袍的中年婦人,端著一碗炒米粉到她面前。「吃完之後,再補點妝。」

江文靜看著這個身著一身大紅袍的婦人,隱約覺得似乎在哪里看過她,只是她真的忘了。反正大概是眾多親戚中的一人,她心里這麼想著。

眼前香噴噴的炒米粉,看起來特別可口。她什麼也沒說,一接過手便大口吃了起來,—點也不擔心破壞了新娘的形象。

「反正這里不可能會有人注意到。」她小聲的說著。

這話一點沒錯。此刻她的母親正忙著最後的盤點;而她出嫁已久的大姊,則忙著幫她將晚宴要換穿的禮服,仔仔細細的收到衣箱里;而她的二嫂,則是忙進忙出的告訴她們這些女人外頭的情形。

總而言之,每個人都在忙,除了她這個準新娘以外。

對母親來說,她出嫁無疑是了了她心中最後的牽掛,她知道其實自己並不是真的那麼想結想;但是面對親友的強大壓力,她勉強的選擇了—個大家口中的好男人,接受了這樁婚姻。

好男人,其實不是那麼多;如果遇到了,千萬別輕易放手——這是她一個老朋友對她說的。

楊瑞丹當她的朋友,她的確感覺相當不錯,因為他真是個好朋友——體貼、溫柔又善良,她想不論男女都需要個像他一樣的朋友。只是,朋友畢竟和情人、丈夫不同。

當楊端丹對她提出正式交往的要求,甚至婚姻時,她都有種不真實感。但是礙於現實的壓力,她答應了。她不知道這麼做是不是對得起楊瑞丹,甚至自己。

一個不忠於自己情感的女人,一個為了現實壓力而必須違背自己意願的女人,在她認為和個懦夫沒兩樣。可悲的是,這個懦夫就是自己,為了自己的怯懦,很可能會寶口得兩個人一生不幸……

老天!她當初為什麼要答應楊瑞丹的求婚?

猶有甚者,她應該在看出楊瑞丹心不在焉時,就立即提出解除婚約的要求;雖然她父母會因此氣她一陣子,但總好過一輩子悔恨。

這個錯誤必須修正,即使已經到了最後—刻、即使所有的親朋好友,已經等在門外準備送她出閣。

她站了起來,拿掉頭紗。

「媽,我有事要和你商量。」

不管了,要是她母親不同意她的決定,她就逃婚!先逃得遠遠的,然後再想辦法收拾殘局。

「文靜,你別急,新郎很快就會來了。」江母以為女兒要和她商量的,是新郎為何過了良辰吉時還不見人影的事。「今天是假日,又是農民歷上的黃道吉日,一定有很多人也選在這一天結婚;可能是路上大塞車,瑞丹一定是被塞在路上了。」

所有的人都急,不止江母一個。

「是啊!小妹你別急了。」江大姊結束手邊的工作,忙趕過來安撫江文靜。「當初我結婚那天也是這種情形,八年前台灣的馬路就塞了,何況是八年後的今天嘛。」

「媽,我要說的不是這個。」江文靜鎮定的說︰「你們先坐好,我真的有重要的事要宣布。」

她一定得趁事情還未成定局時及時阻止,就算她們會反對她的決定。

「哎呀!有什麼事等結完婚再說嘛。」江母認為眼前最重要的事,就是將女兒風風光光的給送出閣。

結完婚就來不及了!江文靜在心中大喊著。

「不!媽,這事—定得現在說。」她—定得堅持到底。「我——」

她話還來不及說,便被人給打斷。

「媽,不好了!」說話的是她二哥江文濤。

「文濤,什麼事急急忙忙的!」江母不悅的斥責他。「今天是你小妹的好日子,別這麼慌慌張張的惹人笑話!」面子,在江母心中永遠擺第一位。

「小妹……」江文濤有些為難的看著江文靜。牙齒—咬,說出了在前廳引起軒然大波的消息。「瑞丹——他——他跟人跑了!」

「瑞丹跟人跑了?!」江文靜一時間還無法回應。

「哎呀!誰跑了都沒關系,不要影響到我女兒的婚禮就成了!」江母同江文靜一般,沒將這個消息听進腦子里。

「媽!」江文濤哭笑不得的對著穿金戴銀的母親說︰「瑞丹是新郎啊!新郎跑了,誰來娶小妹?」

「什麼!」一聲驚天動地的尖叫倏地響起,「你說阿丹和女人跑了?!」

女人?江文壽在心里苦笑,如果是女人這事情就好辦。

「不是。」他搖頭。「瑞丹和男人跑了。」

「和男人……」听到這個答案的江母,突然兩眼一翻,昏死了過去。

一時間,所有的人七手八腳的街上前,連忙攙扶起昏迷的江母;只有江文靜一人仍愣愣的呆站原地。

楊瑞丹逃婚了?!

楊瑞丹為了個男人,拋棄了她逃婚了?!

第一章

今年的台風不知怎的,來得特別早、特別猛。強風夾雜著豪雨直泄而下,路上看不見任何一個行人,大夥全窩在家里,躲避這場強風豪雨。

江文靜也知道,其實她該像所有人一樣,躲在家里足不出戶;但是她十分明了,要是再不離開家,她準會瘋掉。

因此,在台風來的前一天晚上,她收拾好全部行囊,在深夜四點坐著計程車,一個人到了二十四小時無休的巴亡站,買了張直達公車票,就這麼連夜直下台南。

其實,她根本沒打算要上哪去。會選擇台南的原因再簡單不過——因為台南沒有江家的親戚,沒有人會對她投以譏嘲的眼神或是同情的目光,

炳!真是笑話,她憑什麼任人譏諷、同情。楊瑞丹做的事——逃婚——正是她想做的;只是她萬萬想不到,他居然是和個男人逃走。

如果說,她對楊瑞丹有任何—絲怨恨;那麼,她恨得不是楊瑞丹逃婚這事——而是他居然當著所有人的面和個男人私奔!

害得她不論走到哪里,都會有人在背後竊竊私語,說她是一個被男人拋棄的女人,這種說法還是比較有口德的。一些看她不順眼的人,則乾脆當著她的面說︰這叫報應!讓她的男人被另一個男人搶走!

「楊瑞丹,你這混蛋!」她一個人坐在公車上破口大罵,嚇得一臉老實的公車司機,驚魂未定的不停向後面偷瞄,「你要解除婚約,我舉雙手贊成,你何必搞得我們兩個都下不了台?!」

在公司她已經夠難過了,在家里的情形也沒好到哪去。

她母親三不五時就念她,說什麼男人不好選,偏偏找了只兔子!害她在所有親友面前丟盡了臉。

她丟臉,難道自己就好過嗎?公司待不下去,家里也不能待了。

因此,在她將所有公事處理到一個段落後,她遞出辭呈,正式離開這個她待了六年的職場。在遞出辭呈的同一天,她也收拾好行李,離開她生活了二十七年的老家。

她並不是那種一遇到事就哭得死去活來的女人,當然也不可能為了這件事而痛不欲生,但是她的確需要—段時間來遺忘。

不只是她自己需要,她周遭的人更是需要——尤其是她母親——她可不希望自己每回一出現,就成了每個人茶余飯後的閑聊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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