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酒喝完,她再叫了一瓶。
「酒喝多不好。」他皺眉。
「不算喝多,我只有在心情很不爽的時候才會喝酒。」她打了一個酒嗝,繼續道︰「而現在,我的心情……非常不爽!」這次的活動明明舉辦得很成功,但是她卻一點都不開心。
搖搖晃晃的站起身子,她伸手指著他的眉心。
「方司爾,我討厭那麼多人崇拜你!」讓她突然之間覺得兩人的距離變得很遙遠。
「我並沒有要他們來崇拜ax我。」
「我也討厭那些女生們談論你時的表情。」擺明著想要倒追他。
「她們有言論自由,我沒辦法阻止。」
「我更討厭你長得這麼漂亮!」她睜著眼楮,上半身越過桌面,努力的湊到他眼前,「如果你不是那麼漂亮的話,今天的騷動就不會那麼大,我就不會被踩得那麼慘了。」
他讓她聯想到白雪公主,漂亮得讓女人自卑。
「你討厭我的長相?」他靜靜的問。
「討厭,很討厭,我希望你長得平凡點,這樣就不會有那麼多女人喜歡你了……」
她喃喃著,隨即又迷惘的敲了敲自己的腦袋,「真奇怪,我干麼討厭別的女人喜歡你啊,又不關我的事。」
謗本就一點點都不關她的事,她憑什麼討厭啊!
泄氣的趴回桌子上,梁可羽繼續喝她的酒。「真可惡,明明我才是女人,你居然比我漂亮多了!」
一杯接一杯,她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的酒,不知道自己怎麼出了酒館,更不知道怎麼會趴在方司爾的背上。
「三、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盡職盡責,服從命令……嗝,四、公正廉潔,克己奉公,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公務……」時輕時重的聲音,夾雜著酒嗝。
方司爾側頭瞥了一眼背上的人,她的酒品不算太差,至少,並沒有嘔吐或耍酒瘋,頂多就是一直背警察守則而已。
「……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十三、秉公執法,辦事公道,十四、模範遵守公德……十六……不對,應該是十五,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場所或親友面前談論國家和工作秘密……」
梁可羽背著背著,突然忘詞了,「我剛才背到哪兒了?」
「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公共場所或親友面前談論國家和工作秘密。」他掏出鑰匙,打開公寓的門。
「對……對,我要繼續接背,我還能背很多呢!」她自言自語的說。
方司爾走進公寓,把梁可羽放在客廳的沙發上,獨自進臥室月兌下了外套。
等到他再次來到客廳的時候,卻看到她已經抱著抱枕,一臉滿足的睡著。
心頭驀地一暖,她嘴角的那抹笑容讓他不想移開目光,彎下腰,他把她打橫抱起,往客房走去。
頭痛、喉嚨痛、骨頭痛、身子痛……簡直是渾身都在痛!梁可羽感覺自己像被十輛卡車壓過似的,全身都要散了。
勉強睜開雙眸,她慢慢適應著白色的光線。
隨著有些刺眼的光線,一起映入她眼簾的還有褐色的窗簾、淺灰色的床單,以及那張熟悉的漂亮臉龐。
是方司爾!
長長的睫毛覆蓋著眼瞼,凌亂的發絲貼著他白皙的面頰,玫瑰色的唇上則有好幾個齒印,嘴角甚至還破了皮。
他是和人打架了嗎?還是……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為什麼他會和她在同一張床上!
「啊!」她扯開喉嚨,做出了大部分女性都會做的本能反應。
睫毛眨動了一下,方司爾揉了揉眼眸,「你醒了?」
「為什麼我會和你躺在同一張床上」她從床上跳起,才打算狠狠的質問,卻因為被單的滑落,發現自己渾身赤果。
不過,她的第二聲尖叫還來不及發出,便因為眼前所看到的景象而訝異得張大了嘴巴。
方司爾的身體,也因為被單的滑落而呈現在她面前。
赤果的身軀,雪白的肌膚上青紅交錯,青色像是淤青,而紅色……呃,有點像是吻痕。
他的樣子,分明就是一副剛剛被蹂躪過的模樣。
一時間,一男一女渾身赤果的互相對望著。
「啊!」又是一聲尖叫,梁可羽慌亂的把被子重新裹回身上。
訝異的指著對方身上那些青紅,她強忍著噴鼻血的沖動,結結巴巴的開口,「你的身上……怎麼會……」
比起她的慌張,方司爾倒是一臉平靜,「你昨天喝醉了。」
「這我知道,可是後來……」
「我把你帶來我公寓,想讓你晚上睡客房。」
「然後呢?」
「我抱著你進客房的時候,你動得很厲害,結果就摔倒在地上了。」
「你身上的這些淤青是摔出來的?」她猜測。
「嗯。」
「那這些紅點呢?」她看著他滿身的「草莓」問。
「你咬的。」
「我咬的?」
「你說你很想要咬我。」
「我說我很想要咬你?」她突然發現自己有點像鸚鵡學說話。「等等,你是說你脖子上、胸上、肚子上、大腿上的……都是我咬的?」
「還有唇。」他補充。
「你胡說!」她絕對不相信自己會做出這麼變態的事。
他的眼定定的望著她,讓她越來越心虛。
好吧,她承認昨天是作了一場不錯的夢,夢見自己津津有味的啃著一塊美味的女乃油蛋糕,該不會他……就是她夢中的那塊「蛋糕」吧?
「真的是我干的?」她小聲的問。
「是的。」
梁可羽簡直想找個洞把自己給埋了!他身上的紅點看得她觸目驚心,沉默了片刻,她支支吾吾的說︰「關于這一點……呃,我很抱歉,我也沒想到自己喝醉會咬人,醫藥費的話,我可以……」
「你會和我結婚的,對嗎?」他的聲音驀地在她耳邊響起。
「啊?結婚?」這話題是不是跳得太快了點?
「你會負責任的吧。」他看著她的眼神里,好像有某種期盼。
等等,倒帶!這種結婚、負責任之類的話,電視劇里好像都是女人對男人說的話吧?
「拜托,吃虧的人好像是我耶,我的第一次毀在你的下半身,沒找你負責任你就該偷笑了,為什麼還要我負責?再說,我都已經說了我可以補償你醫藥費啊。」梁可羽據理力爭。這種事情,爽的通常都是男人,她才是受害者好不好!
「因為你弄得我很痛。」方司爾誠實的指出事實。
「我……呃,那里也很痛的!」梁可羽堅持抗辯。
「但是昨天是你主動的。」
簡單一句話,立即打得她倒地不起。
「或者你希望我告你?」
「……」下巴掉地。這樣居然也能和罪扯上關系,不愧是最強的律師。
不過她很想問問上帝,是不是因為看她日子過得太悠閑,所以才專門派個人來折磨她?
結果不意外的,梁可羽沒有听見上帝的回答,但卻間接得到了祂的答案。
走出了台北市地方法院的大門,她在法律上的身份也從梁小姐變成了方太太。
「我今天很開心。」方司爾好听的聲音在她耳側響起。
他開心?她用眼角余光瞄了身旁的人一眼,他側面的表情和平時差不多,實在看不出他有多開心。
「你可以和我結婚,我很開心。」他輕輕的道。
「你真的……那麼希望和我結婚?」她猶豫了一下,還是忍不住開口。
「因為從今而後,我就不再是孤單一個人了,所以︱︱我真的很開心。」
是嗎,他開心?她為此動容,突然覺得這個荒唐婚姻,並沒有她想像中的糟糕了,至少還有一個人,是真正的開心。
但為什麼她可以為他一句話動容?為什麼可以輕易接受這個被強迫的婚姻?有些事情她一時間似乎也沒有辦法想明白……不過至少她確定有一件事得先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