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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許忘記我 第5頁

作者︰伊桔

「你知道他打算結婚?」李明斜眼瞅著她。

「哈哈……我也只是……呃,瞎猜的。」梁可羽打著哈哈。

「說真的,我勸你還是趁早去找別的律師吧,還有幾天時間,也許能找到哪個律師願意和警方合作的,在方司爾身上,只會浪費時間而已。」他勸道。

「只有幾天時間,哪夠啊!」她哀嚎著。

看來無論如何都要勸服方司爾答應,否則她會被古SIR的口水給噴死。

一下班,梁可羽急忙跑到方司爾的公寓。

「麻煩你答應參加這次警局辦的活動吧,否則我就死定了!」雙手合十,她急急的哀求。

他看著她,微啟雙唇,「如果我答應的話,你會和我結婚嗎?」

昏倒!「怎麼可能!結婚是要建立在相愛的基礎上。」她可不想只因為他能記住她這種荒唐的理由就嫁給他。

「相愛?」他的眼中有一點疑惑。

「對。」她很肯定的點點頭。

「那要怎麼樣才能算相愛?」他虛心求教。在他的人生中,沒有人教過他要如何相愛。

「至少要能說出‘我愛你’三個字。」小說上是這麼寫的,電視和電影上也是這麼演的。

「那好,我愛你。」他沒有一點猶豫。

砰!

梁可羽的腦袋撞上了一旁的門板。

他的愛,未免也太快了點吧。「你愛我?」打死她也不相信。

「是。」他語音平穩,沒有一點剛表白過的激動。

她抿抿唇,手指戳著他的胸膛,「方司爾,你到底知不知道愛這個字代表著什麼?」

「知道。」

「知道?知道你還敢沒有一點心虛的對我說出這三個字?」

「為什麼我要心虛?」

「因為你根本就不愛我!」

「你又怎麼知道我不愛你?」他反問。

她一窒,隨即長長的吐了口氣,「那好,你覺得你可以為了我去死嗎?可以因為我的一個小靶冒而徹夜守在我的床邊,不眠不休?可以因為別的男人對我說一句黃色笑話而把對方揍得半死嗎?可以為了討好我買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我家門前跪上二十四個小時嗎?」她劈哩啦的說了一串。

「可以。」他連眼楮都沒眨一下就回答了。

臉不紅,氣不喘,他簡直就可以成為一個說謊天才!梁可羽如此認為。

「你確定?」

「我確定。」

「你……」他是一個漂亮的男人,而當一個漂亮的男人很肯定的告訴她,他愛她,即使心中明知道不能相信那話,但是心跳還是忍不住稍微加快了一點速度。

鎮定,鎮定!這種時候,絕對不能因為對方的美色而有所遲疑,梁可羽在心中拚命的告誡自己,而後瞪著方司爾,「那你說,你又愛上我的什麼地方?是因為我的外表,還是我的個性或者是我有某些特質足以吸引你?別告訴我,你可以無緣無故的愛上我。」

「因為我可以記住你。」很奇怪,他就是記住她了,然後怎麼都沒辦法忘掉。

靠!又是這個見鬼的理由!梁可羽只覺得一個頭兩個大,「你能不能換個理由?」

「不能。」在他看來,這是一個相當正確的答案。

「那如果你可以在只見兩次面,甚至第一次見面就記住另一個和你工作無關的女人的話,是不是就能向另一個女人求婚?」

「這是假設性問題,我可以不回答的。」他一本正經的回答。

他以為現在是在法庭上嗎?梁可羽抬手撫了撫額角。

「你會記住我,根本就是因為我替你煮過泡面。」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是因為一碗泡面,說出去都可笑!

「這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別的女人替你煮泡面,你也可以記住她們。」

方司爾搖搖頭,「不會,我只能記住你。」

「瞎扯,你又怎麼知道?」

「我就是知道。」

她快要無話可說了。

「你為什麼不願意和我結婚?」他問得很認真。

「因為我不愛你。」這是最直接的原因。

「為什麼?」

「除了你之外,我可以記住很多的男人。」這個理由,可以反駁他了吧!

他斂下眸子,沉默了片刻後,「那如果我答應你參加警局這次的活動,你是不是就可以愛我了?」

嗄?一語點中了她的死穴。

梁可羽嘴巴半張的瞪著眼前面無表情但依舊漂亮的男人。這……算不算是威脅啊?

這當然算是威脅,但是梁可羽還是很沒種的投降了,誰叫古SIR逼得那麼緊,況且找別的律師,她也沒把握活動一定會辦成功。

再說,方司爾的話中,只是問她「可不可以」愛上他,而非是「一定」得愛上她。

大不了在事成之後再告訴他,她對他只是有一點好感而已,但是說愛,未免太早了。

星期天的講座地點是選在某中學的體育館里,只是盡避地方寬敞,還是被聞風前來的學生們擠了個水泄不通。

「是方司爾耶!听說這次警方的法治講座有請到他來,真是太難得了!」

「如果是他的話,我願意馬上參加少年警訊。」

「我曾在網上看過他的照片,好漂亮的一個男人,這次我還特地帶了照相機,準備拍照呢。」

「好想要他的簽名,他太強了,簡直沒有他贏不了的官司!」

拜托!要不要那麼夸張啊!

嘈雜的聲音,吵得梁可羽耳朵都快聾了,而現場的簽名板、照相機,更是多得滿天飛。

這……這哪里還是法治講座,分明就是偶像明星在舉行簽名會嘛!

「可羽,有沒有紙和筆?」李明湊近到她的身旁問道。

「你要這些干麼?」她一臉奇怪。

「當然是去要方司爾的簽名了!」

梁可羽身子一歪,「你……也想要他的簽名?」拜托,他可是個大男人耶,用得著去學那些小女生搶簽名嗎?

「我女朋友已經嚴正下令,今天要是沒有拿到方司爾的簽名,我就得睡一個星期的客廳。」他也是有苦衷的。

「……」果然悲慘。

「不過我真沒想到,你居然能請得動他。」

「呵……呵,可能是我運氣好吧。」她干笑兩聲。

「是是,你的運氣還真不是蓋的,今天現場這麼轟動,明天絕對會上報紙頭版的,你沒看見古SIR啊,嘴巴都笑得闔不攏了,哪里還有一點平時的嚴厲模樣。」

梁可羽朝著上司的方向一看,的確如此。

紙、筆一拿,李明開始沖鋒陷陣。

擁擠的人潮,讓梁可羽不得不考慮得維持一下目前的秩序。

「別擠了,這是法治講座,不是簽名會!」她沖進人群,試圖讓現場安靜下來。!!!

她的腳被往前擠的人潮連踩了三個腳印。

「誰踩我!」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她簡直可以告他們襲警!!!!

又是一連串的腳印印在她的鞋子上。

她頓時怒了,「靠,誰再踩我我就對誰不客氣!」!!!!!

包多的腳印朝她撲來。

「有沒有搞錯啊……哎唷……都說了別再踩……誰再踩,我告他襲警!」

早知道這樣,她就該考慮找鎮暴警察來現場協助了……

第三章

「用得著踩得那麼用力嗎?真當我是鐵打的啊!」小酒館里,梁可羽對著眼前的罪魁禍首發泄,「都是你,沒事長得那麼漂亮干麼?漂亮也就算了,還那麼會打官司,惹得一大票青少年把你當神一樣的崇拜。」

直到今天她才發現,原來他的偶像效應遠遠超出了她的想像。

「你很痛嗎?」方司爾瞥了一眼那雙已經被踩得烏黑的白球鞋。

「廢話,你的腳讓人踩上二十多下,就會知道我的痛了。」她恨恨的說著,又倒了一杯酒,逕自咕嚕咕嚕的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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