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懷凝那節直來直往的孟宗竹罵我抹香鯨是有憑有據的,罵天生麗質的趙燕麗九孔就有一點不倫不類、文不對題的感覺。
咦,別急著跳行換頁,我話還沒完,李酷小姐當時還不忘補上一個「爛」
字!
損人這玩意狠在哪里,狠在一針見血,一字「喻」褒貶。因為就如「胖」
之于我一般,「攔」是勾搭男人有一套的趙燕麗最忌諱的字眼。
我該同情趙燕麗嗎?
照理,李懷凝也惹到我,是該的。
如果姓趙的沒打過勾搭我那個五十七歲的富翁爸爸的算盤的話,我會的。
但一想到她從我們國中開過一場母姐會,跟我爸爸照過面後有那種想當我後母的幻想起,我只有一句話送給她,「姓趙的,想當我媽,你下輩子投胎前最好賄賂一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吧!」
所以了,各位看倌已窺出我個性里的矛盾、懦弱與瑕疵。
我的本性的確是善良的,但並不是永遠善良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地步!我本來是講理的,但只要惹毛了我,我可以比母老虎還毒,在心里記恨一陣子,然後慢慢理性地自行排毒。
像我這樣中了淺毒,又沒法將善良貫徹到底的胖怨女,跟兩個美若天仙的室友同處一室耗日子,實在也沒什麼值得一提的。
但人是會作夢的,我唯一的夢是希望至少在我香消玉殞前,不再是個不解人事的處女,沒伴我不介意,但就是不要是處女。
就在我對老天爺失去信心時,月下老人總算收到我的叩應,遣了一個男人給我。
天啊!他性感透了,身高一八五,臉是臉,皮是皮,五官正得不得了,西裝下的甲等體格讓男人稱羨嫉妒、令女人抓狂愛慕,只要被他瞟過一眼,高潮就在不久後,拿他跟金城武比一點也不夸張,不論橫看豎看,絕對是我這輩子看過最最最令人垂涎的男人。
我們姑且稱他「一八五」好了。
當我見到一八五的第一眼,我巴不得他是磁鐵我是釘,能纏他一輩子,一直到他變成釘而我是磁鐵,能再胡攪不清到下輩子。
他是何方神聖?
他既不是神也不是聖,他只是我們公司的一個賣漢堡的客戶的采購小經理。
我跟他只有一面之雅,互握過手,他態度和善有禮,對我碩大的體型沒有露出任何不適的模樣,但我知道他把我列入「姨」字輩,侏羅紀時代的保護生物!
天,我還小他三歲耶!小生他也太看「重」我了。
我跟他其實不可能有未來的,但很不幸的是,他跟我那個花俏的女秘書有了兩個月的交集,當我發現我的秘書倒追他成功時,真是後悔當初沒堅持錄用男秘書,現下養狐狸精為患。
不過若沒有這兩個月的交集,我是沒辦法將他的底細打探得一清二楚的。
唯一能自我安慰的是,我的秘書被他甩了。
他撂下的理由是——
「全都是他的錯,因為他還是無法忘情于他的第一任女朋友。」
說到這兒,請容我打個岔,我們要知道,男人長得帥撒謊不算是罪,而是女人暗中默許給他們這樣的片面優惠待遇,然而長得帥,卻有膽撒出一往情深的謊,不啻藐視女人的第六感了。
照理說,從我秘書哭得死去活來咒他的模樣看來,左批右判他都該是個不折不扣的愛情騙子「很帥很可愛很令人垂涎的那一種」,但我的秘書是那種憑感覺行事、看黃歷過日子的女孩子,她甚至覺得吳宗憲是全台灣最幽默的男人!
媽媽喂,由此可知,光依她的感覺去評判男人是危險不客觀的。
撇開一切不談,我想我若有機會可以跟Mr.一八五有一腿的話,就算他是個從性而游的賣國賊我也會原諒他的。請別罵我沒志氣,有損女人尊嚴,如果你有我這種超凡的體型,對愛情抱持巨大的幻想,又急欲擺月兌貞操的具體束縛的話,你就會了解我渴望被人捧上一捧的感覺了。
他是誰,他叫駱偉。
天啊!連名字都這麼金城武,你能怪我吳念香不對他從心而動嗎?
☆☆☆
駱偉。是的,你們知道的,身高一八五,是那種很帥,年輕有為,看起來善良,又有本事把三件一百元的地攤貨穿出十倍價值韻味的男人。
他的第一任女朋友叫安安。很巧又不湊巧地我也認識這個叫安安的女孩子,她跟我算得上是秦晉之好,因為她母親曹靜香在六年前嫁給我父親,我的名字念香就是因她莫名其妙來的。
安安是那種可以不食人間煙火,卻還有體力把他這個一八五的大個兒兜得團團轉,然後大喝一聲「給我滾」,讓男人討不到便宜垂頭走人的奇女子。
不過那也要怪駱小生當時年幼無知走錯一步,被老女人灌醉拐去童男之貞,才遭受到被甩的命運(二十九歲還是個處男,不僅是無知,簡直就是智障憨呆)。
打那時候起,駱小生便月兌胎換骨轉了性,特別熱中追趕跑跳踫,不僅在健身房里,還可擴大到陌生女人的床上。
謗據我的秘書告訴我,他對同一個女人最多只能殷勤一個月,她兩個月後被甩還算是最長的紀錄,她該心滿意足了。
是哦!我賭他對在安安之後所交往的每個女人都搬出這套說辭,直到他遇見我,正確一點,是直到他在他自己的床上遇見我。
而他其實也不是換說辭,他只是什麼都沒說,就辭職走得無影無蹤。
我在乎他這樣的不告而別嗎?
我不知道,我只慶幸自己死後不用帶著自己的貞操下地獄。
我在乎他這樣負心而去嗎?
別開玩笑了,我從沒奢望男人會愛我多過我的錢,遑論去和像他那麼金城武的男人比翼雙飛!
包何況,可能我才剛飛越淡水河,就栽進沼澤保育區,搞不好在那邊賞鳥寫生的文人雅士,還把我當成誤游進關渡擱淺的哺乳動物哩!
重點在我丟了處女膜好不好,我放鞭炮敲鑼打鼓感念祖上積德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傷春悲秋?
我在乎他對我的感覺嗎?
別鬧了,跟我這尾抹香鯨上床已經是奇跡,我為他準備的白色老精靈——
金門陳年高粱,一點也沒機會展現神威。
有人可能要問,干麼那麼累?吃丸子不就一了百了。
我恐怕就連藥丸都沒辦法驅策神智清醒的他對我「犯罪」,既然他有酒後失身的紀錄在,要歷史重演一點也不難。
有人可能又要問,既然他是那麼的金城武,他又何必委曲求全地任我這尾抹香鯨使喚?
沒辦法,是他欠我在先,雖是口頭約定,公平交易法沒機會彰顯威力,但他還是履約了。
對別的女人來說,他也許是愛情騙子,但卻沒有對我食言而肥,大概是他不認為我跟他之間有愛情存在,或者,怕食言後真的肥成像我以前那樣……
不不不,這樣想太過自貶了,而我從頭到尾也不覺得他會是這樣的人。
我們之間是真正的君子約定,但現在他跑了,走了,辭職了,有時,我希望自己沒有強迫他履約,那麼最起碼我們還是可以做朋友,白天電話上聊聊天,晚上躲在被窩里流口水,他流他前任女朋友的,我流我繼妹的前任男朋友的。
啊!天,他真是令人難以忘懷……
「不不不!任何多愁善感跟擺月兌處女膜的大業有所抵觸者,作廢!記住,吳念香,你現在很快樂,因為你不再是未解世事的‘小女人’。」
但是這樣給自己洗腦一個禮拜後,我也跟公司辭職了。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