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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之前我们相爱 第1页

作者:曦若

前言

闲暇整理文稿时,发现居然还有一份完好的存稿是很开心的事,而终于有勇气把这个积压在电脑里两年许的故事拿出来,更开心。

看着那时写下的文字,感觉很遥远,仿佛已距离自己千百万年。小心翼翼地Send给朋友看,她问:“为什么写得那么灰?”

灰。

呃,是有点儿。可能与三年前某个时段的沉沉心境有关吧。常常,会在写字的时候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情绪带入文章里。但——幸而,不是悲。整个故事,或许并没有多少言情味。更多的,应是一个女子爱情的心路旅程了。结局虽算不上大欢大喜,至少男女主人公有了比较完满的归处。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不喜欢写过于完美的人和事。如果结局是好的,角色的性格就不完满;如果人物形象是讨喜的,通常,会给他们安排一个不甚欢喜的收梢。不是不喜欢完美,而是,想在缺陷中发现苍凉的姿势。

以为那是一种绝美的遗憾。

人生总是有遗憾的,包括爱情。

文中关于盖士镇蒸汽钟的片段,源于居住在温哥华的一位朋友的描述,觉得有趣且好玩,所以在写温哥华景点时,放在最先了。那时朋友还寄来了几张关于蒸汽钟的照片,白白的烟雾随风弥散,真的很好看。听说现在蒸汽钟年纪大了,冒发蒸汽的时间并不准,但仍是游客争睹的奇景。弄得我都好想亲临其中去瞧一瞧。当然,其余的好多景点都是朋友告知的,借助他的表述写着那个梦想天堂,同样也有距离感。

整篇文字基本上是听着《大海》和《相见恨晚》完成的,其中还有《独上西楼》、《听海的歌》、和《偶然》。如果你在阅读的时候,也会找出这几首歌来听,我将很感激。

喜欢《大海》中的那一句:“如果大海能够唤回曾经的爱,就让我用一生等待。”

喜欢《相见恨晚》中的那一句:“你说是我们相见恨晚,我说为爱你不够勇敢。”

我把这两句歌词分别用来诠释男女主角的心境,也算是我想要表达的一种情绪。有些爱,“剪不断,理还乱。”在相识的最初,不过是偶然遇见。

1、我的宝贝

星期四。

对于夏汐而言,这是一周中最空闲的一天。尤其是这个星期四。几家杂志的约稿已经上交了,报纸专栏的文章E—mail出去了,新接的周刊策划方案也完成了。

闲情的工作日,她很放肆。

放肆地听音乐,放肆地上网聊天,放肆地吃大堆大堆的零食、喝大杯大杯的冰水。但想到室友赵兰清的苗条警言,她便把已经取出包装纸的第四颗朱古力放回去——“一次吃三颗就够啦”——赵兰清的话。而网上聊友说冰水对肠胃不好,她也不太敢多喝。

闲闷的周四,她想放肆地做些什么。

做些什么呢?夏汐盯着电脑屏幕,一只手捧着杯子,另一只手移动着鼠标,漫不经心地浏览网页。然后将光标定在旅游专区,点击,打开“国外畅游”。

或者,出国旅游一趟吧。她捏算了下时间,按照惯例,接下来的三两个星期,要是不另接稿约的话,她都会比较清闲。即使接了,她也可以在旅途中完成。

她是个SOH0媒体工作者,也可以说是时下流行的自由撰稿人。不必出门,每天只需把客户要的文案通过网络传送出去就可以了。而每个月,她的银行进账数目也是经由接收伊妹儿来了解的。

说到底,她是一个被网络束缚的人。她的生活离不开一台电脑和一根网线。

很难去界定这种生活到底是好或者不好。她在读大学时就已经替报刊杂志写稿了,毕业后也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到处找工作,因为她的手中已握有两家报社的专栏版块,同时又是三家时尚杂志的特约撰稿人。时间安排得十分紧凑,根本分不出心神做别的事。后来她又陆续参与了一些媒体刊物的主题策划和执行工作,渐渐地,不自觉间便成了个标准的SOH0。

她不曾试过朝九晚五的工作,不清楚其中的甘苦。而外人看她,只羡慕着她的自由与自主,却不能明白她遭遇瓶颈时的苦恼与烦燥。所幸,她向来就把码文字当做一种娱乐。

娱己乐人的游戏,她大多数时候都玩得得心应手。

不过,得承认一点,囹圄于室的生活久了是会郁闷和倦怠的。试想,遇上赶稿期,便得日夜不停地写,机器都会罢工,何况是人?

好在,她善于自我调节身心。逛街、舍宾、旅游都是她所喜欢的放松方式。

夏汐正阅览着“国外畅游”的页面,“砰”的一声,房门被推开了,刚下班的室友赵兰清满面悦色地冲进来,喜滋滋地道:“美女,下个月有没有空?”

“应该有吧,我刚交完功课呢!”她还保留着在校时的习惯,把工作也叫做功课,“我最少有半个月是空闲的。”

“呵呵,真好。我下月初出国公干二十天,怎么样,一起去玩?”赵兰清问道,俏脸上精致的妆容闪着迷人的神彩。

与清丽简约的夏汐不同,赵兰清是个标准的大美人。

“太棒了,我正打算出国旅游呢!你看——”夏汐转动显示屏,让赵兰清看她刚刚开启的网页,“我先前还在网上搜索出游点呢。”

赵兰清是外贸公司的职员,经常要出差,夏汐没杂务缠身时便和她一起去。两个女人,一个工作,一个游玩。赵兰清忙完公事后,若仍有时间,便加入夏汐的游走行列,总是玩得乐不思归。所以,每每出公差,她都习惯叫上夏汐。

而夏汐也热衷旅游。出游嘛,有个伴儿总好过孤身行走。平时一个人闭关写作已经够闷的了,她不喜欢一个人的旅程。所以,在赵兰清公干时跟随着游玩对她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了,既省去订酒店的麻烦,又免除了舟车烦恼,因为这些赵兰清都会安排。

“我这次是去加拿大。你的护照没有过期吧?”赵兰清一边踢去高跟鞋,一边将高高挽起的长发披散下来,整个人儿慵懒而闲散,显得十分妩媚。

“没有。”夏汐粲笑,露出两个浅浅的小梨涡,“你去年才帮我办的,你忘啦?”

“对喔——是了,你吃过晚饭没?”

“没有。”夏汐站起来,望向窗外,发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她关掉电脑,问赵兰清:“你也没吃吧?我们去‘经典’吃黑椒牛扒怎么样?”

“好啊,听说他们最近新推出了一款‘蓝莓烩鱼丁’好像蛮不错的。”赵兰清转身赤足折回自己的房间,“我先补个妆,你快点换衣服。要不要约喜之郎一起去啊?”

“不要不要不要,我们吃饭关他什么事嘛。”夏汐嘟囔,扯了条麻质的细带裙子走进更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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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你所知,我叫夏汐,单身。两年前大学毕业后独自来到这个陌生而热闹的城市。

这个地方寸土如金,通过房屋中介,我和一个在外贸公司上班的女孩子赵兰清合租一套公寓。我们几乎无话不说,认识不久便结成了知己。

她和我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她爱结交男人,是那种不谈恋爱就会枯萎的漂亮女孩,男人是她的滋润养分。而我,最喜欢吃和睡,以及写文章,不过赵兰清说我是一个只知道埋头码字赚钱的闷木头。我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做自由撰稿人的我,最开心的其实就是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了睡,睡了吃,而且还长不胖。赵兰清一定是羡慕我才那样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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