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呀,一边凉快去。”高若妍转向丛小河,“不然暂时存放在你这里?反正你身边空着也是空着。”
接收她的男友?丛小河愣了愣,真是受污辱。她以为她是谁、她的关则栋又是谁?一股无名火升起来,不待她出声,林婉仪已经开口了:“若妍,你的话说得过火了点,男人哪能这样转让,关则栋还是你的初恋情人呢。”
“我是说暂时嘛。”高若妍巧笑倩兮,走回自己的位子上。
丛小河也不好跟她计较,且当是玩笑吧。都怪那个秦玄,长相如此招摇。她正欲打开计算机,刚刚还被她们讨论着的男人却从他的办公室走出来,说:“丛小姐,上午日本客户来访的事安排得怎么样了?”
“已经全部OK了。”尽避心里不太舒服,还是回予他一个微笑。果然是个合格的“卖笑女郎”,她都有点佩服自己了。
“需要用的数据都准备齐全了吗?”秦玄继续问。
“是的。”
“嗯。好。待会麻烦丛小姐和我一同去接机。”
“是。”什么麻烦她,这本来就是她的分内事。这个男人,又不是她的顶头上司,刚上班就把她命令来命令去,真讨厌。不过──算了,与帅哥共事,至少也是赏心悦耳的。
秦玄侧身回到办公室,然后又掉过头说了一句:“对了,虫子小姐,你今天跟昨天一样漂亮。”
“呃?”虫子?丛小河一阵怔愣,她什么时候变成虫子了?秦玄!太过分了,给她起外号!
???
令丛小河更气的是,她的工作竟随着秦玄的到来而加重繁忙。他经常加班,像是工作狂,而她自然也是得跟着他,任他使唤了。
所谓助理,其实就是协助整理吧?在总经办,她俨然成了秦玄的专职资料整理员。不过也好,说明除了“卖笑”,她也是会干点实事的。而且加班费非常可观,不赚白不赚,赚了又不会白赚。呵呵。
就是最近晚上老要加班,弄得她皮肤的毛孔似乎扩大了些。
她是很在意肤质的变化的。女人嘛,若非绝色,也绝对要有好的皮肤,否则会比缺少金钱更可怕。
所以,她对清丽肌肤的爱护比对钱更甚。
所以,每周做皮肤护理是她的固定课程。
换了件白色针织无袖毛线衣,衬一袭粉紫直筒长裙,抹上浅紫唇彩,眉心轻扫,镜面上立即浮现出一个碧玉佳人。顺手将一条绛紫色的薄丝巾束在头发上,丛小河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好像是真的有做“卖笑女郎”的资本呢。
她打算到美容院去让自己更加甜美动人。打开房门──
“她”站在门口。
“你……”丛小河进退不是,心想“她”的速度真快。
“小河,我……”沈霓低叫,“跟妈妈一起过吧。”
妈妈?丛小河看着眼前万种风情集于一身的女人。呃,对了,眼前的美丽女人是她母亲,只是丛小河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这个称呼了,她称呼“她”为沈小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八岁还是十岁?或者更早?这个女人老是弹她的琴,父亲说她是个出色的演奏家。
她是很出色,不但琴艺,还包括容貌,丛小河也只遗传了三分之一。而现下,这个四十五岁的女人,比三十出头的少妇还年轻,不知是否做过拉皮手术。身材保养得当,虽然有点福态,也依旧匀称有致,难怪会让那个小小男人由拜师于她拜到臣服在其石榴裙下。
妈妈。丛小河在心底模拟着这个发音。毕竟近十年没叫了,好陌生呀。眼前人跟陌生人是真的没什么两样,自她有记忆起,这个女人就喜欢别人叫她“沈小姐”,父亲在人前也是这样称呼她的。那么──丛小河想,她也这样叫“她”吧。
“沈小姐,我已经强调过很多次了,没事不要找我。”跟她一起过?并且跟那个跟自己相差无几的男人共处于同一屋檐下?
她做不到。
她惊叹杜拉斯与她的年轻情人的爱情,但无法接受至亲去演绎东方版的老妇少夫恋。
“小河!”沈霓的声音颤抖在空气里,像她弹出的琴音,很有质感,但调子悲凉。人家说母女连心,她仅有的一个女儿却从不与她亲近。她在音乐界呼风唤雨,家庭生活却不尽人意。怪谁呢?长期出国演出,使她忽略了女儿的成长,待到她突然觉悟时,丈夫和女儿已经与她形同陌路了。
没错,离婚是她提出的。那时候达民还只是她的学生,不算是介入他们家庭的第三者,她丈夫应该是很清楚这点的,但十七岁的丛小河却不如此认为。虽然是跟着她过,但从那时起便明显地排斥她,然后离家出走。
“我要出门了,沈小姐,不见。”丛小河闪出门外,反手将门锁上,也不理沈霓的脸色瞬间刷白,目无表情地冲进刚好打开的电梯门。
烦人,这套公寓不能住了。
???
烦死了!
奔出电梯,丛小河一边疾走,一边思索着什么时候搬出公寓,不期然地撞上一堵肉墙──
“呃,抱歉。”她定住脚步,“是你?”
“丛小姐!”任淮安满脸的不置信,继而兴奋地道:“真巧,没想会碰到你。”
“是有点巧。你……”
“我来看一位朋友。你,住这?”
“嗯。”
“我给你打过电话,你似乎没有接。”迟疑了下,他问道。
“是吗?不好意思,我没记住你的号码,以为是陌生人。”实际上,他对她而言,与陌生人无异。
“这样啊。那──今天一起吃饭?”
“不了。你有事。”她推却道。
“没关系,我明天返回荷兰,是来跟朋友道别的,迟些时候也行。而且上次之后,我也很想和你聊聊呢。最近朋友推荐了好些精彩的光盘,或许可以介绍给你,就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他说道。其实,想进一步了解她、接近她才是真的。
“也好。”反正现下心情不佳,有人陪说话、聊聊音乐应该是不错的事。不过她建议吃汉堡,“这栋大厦二楼有麦当劳分店,你觉得如何?”
“你喜欢就好。”任淮安将绅士风度发挥得淋漓尽致,和心仪的女孩一起,吃什么都是有滋有味的啦。虽然只见过两次,但他早已被丛小河的冷凝气质迷住了。
排了极长的队才买到两份套餐,丛小河一边咬着麻辣鸡腿,一边吸着可口可乐。她向来不嗜辛辣食物,但今天的心情因“她”的到来显得极度不爽。辣,应该可以提升低落的情绪。
任淮安看她边吃边皱眉吐舌的可爱模样,觉得有趣而不解。这个女子,总是出乎他的意料。
“呃──”忍不住地,他终于问:“你这样不是在虐待自己吗?”
“虐待?我认为这是种享受。我正辣得刺激、辣得开心呢。”丛小河再狠咬一口,该死的鸡腿,这么辣,她要虐待它!
如果可以把“她”也狠狠咬几口多好。
“你很会享受食物。”勾唇一笑,任淮安继续欣赏她丰富多变的表情。与上两次的淡漠不一样,现下的她是激越而生气的,然而同样使他着迷。
他想,他是喜欢上她了。不然不会在前两次的偶然相遇之后,对她念念不忘。其实在初见她时,他就被她吸引。这种男女之间的吸引一旦变成喜欢,便意味着一场追逐。只是他,可以追她吗?或者说,能否追到她?
他望着眼前的佳人,她的心思似乎丝毫不在他身上,她的眼神飘忽,并不曾将他的凝视看在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