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禁止乱花钱这条,他根本没遵守过,有牛肉汤面他偏选半筋半肉面、出门可以搭公交车他偏要搭出租车、叫他去买个洗衣粉,却买贵一倍的回来……
从他住进来后,生活开销简直水涨船高!
梳洗完毕,她飞快的冲到勉强可以称为厨房的地方,餐桌上果然摆了“奢华早餐”。
一杯不知道去哪买的研磨咖啡、培根蛋吐司、两样水果,底下还铺了餐巾,一边有刀叉伺候。
“这顿早餐多少钱?”彭筱薇瞪圆眼的看向坐在对面看报纸的于桀恺。从他准备早餐以来,她的心越来越痛。
“没多少,除了咖啡是买的外,其它都是我自己做的。”他翻着报纸,头也不抬的回答。
“家里有三合一咖啡你干么不泡?而且,早餐喝一杯咖啡就够了,你还买……培根,这爆贵的好不好?还有吐司、水果……”她已经开始在心里按计算器了。
“妳够了没!那种泥巴饮料能叫咖啡吗?”于桀恺不耐烦的扔下报纸,直直朝她走来,压着她坐下,“早餐很重要,原来妳这么瘦就是因为早餐乱吃!”
“我一直乱吃还不是活到现在!”彭筱薇嚷着。这顿早餐太浪费了!
“那顶多是在预支健康,妳不会永远年轻。”他把刀叉塞进她手里,“早餐一定要营养,要不然像妳这种劳碌命,怎么有体力奔波?”
“于桀恺,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你以前过得奢侈是你的事,但是住在我家就不能这样搞!”她紧握着刀叉,边说话边挥舞着,“我没有那么有钱,还有债要还,两个弟妹的学费要付,我什么都得省,你必须配合我的步调!”
“我有啊,我退很多步了耶!”于桀恺索性把自己的早餐移到她旁边,以便就近压制。
他搞不懂他妈是死到哪里去了,怎么去日本两个星期了还没回来?不过因此跟彭筱薇展开的同居生活,的确让他开了眼界。
彭家不仅很穷,而且还有负债,目前全家唯一从事生产的,就是这位彭筱薇小姐,她就像有用不完的精力、踩不死的韧性,还有不管什么困难都能去突破的坚定。
就说上次拿他照片去印宣传单的事好了,她可以把区区一万元杀到七千元,采用死缠烂打的方式,逼得老板举白旗投降,就只为了省那三干元。
对她来说,三十元都是宝,更不用说这三千元了。
然后不只在街上发传单,还大胆的跑到各大企业去,希望每间公司的单身人士都可以到婚友社来交朋友,不管警卫多么凶、态度多恶劣,她都有办法达成目的。
这种毅力,让他想起了自己刚到香港的日子……
看着彭筱薇很舍不得的把培根切成小小块的,他就觉得好笑。
虽然培根很贵,但是于桀恺都已经煮了,不吃才叫浪费!这种东西太好吃了,她要分成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咀嚼这种美妙的滋味。
“好吃吗?”他瞧见她满足的模样了。
“嗯!”她发现于桀恺的厨艺竟然比她好太多了,“超好吃!”
“那就快吃完。”他托着腮,喜欢看她吃东西的模样。
她吃得很省也很随便,完全是为了活而吃,但是不管吃什么,总是一副津津有味的模样,尤其如果由他下厨,她总会露出那种吃到珍馐佳馔似的表情。
他无法拒绝这种成就感。
“啊啊……好好吃!”瞧,只是一片培根加上一份炒蛋及面包,就可以让她感激涕零。
“怎么办,你这样会养坏我的胃口!”
“这种东西就能养坏妳吗?妳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于桀恺轻笑着,他在香港每天早上吃的比这好上十倍。
“谁像你啊,奢侈成性!”彭筱薇三句不忘数落他一句,“说真的,能不能从简就好?我得开始存我弟妹下学期的学费了。”
“这已经很从简了。”他皱起眉。她弟妹是不会打工贴补一下家用吗?“妳再乱吃,当心以后吃的全由我来张罗。”
“不行!”那还得了,她家会被吃垮!
“妳也知道我奢侈成性,总得给我时间改吧?要我从鲍鱼一下降到路边摊,有点说不过去。”
“好啦!”眼看着时间将要来不及,彭筱薇只得加快速度把早餐往嘴里塞。
她的动作真的很不淑女!于桀恺看着她把盘子捧起来就口,拿叉子把培根往嘴里送,跟那些名媛淑女慢慢用刀叉切的模样实在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过她这个模样,却让他觉得他煮的这份早餐,就像是千金难买的人间美味,便止不住得意的笑。
注意到她嘴边沾上了蛋汁,他顺手抽过一张面纸,想着等一下得帮她擦一下嘴,不然连衣服都会沾到。
“吃饱了,谢谢!”彭筱薇转头看向他诚恳的道谢,连忙要起身回房换衣服。
“等等!”于桀恺拉住了她,执起面纸,动作轻柔的为她擦拭嘴角的蛋汁。
他已不是第一次做这动作,但是每一次都会让她觉得呼吸霎时停止,一口气完全上不来。
他……他不知道自己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吗?更别说这细腻的动作,会让她有被宠着的错觉!
这辈子没有任何人会宠她,她一路走来,靠的都是自己。
世上只有人靠她,妈妈、弟弟、妹妹,全都仰仗着她,而她没有任何浮木可以攀附.
“好了。”于桀恺浅笑着,“快点去换衣服,妳只剩十分钟。”
他松了手,彭筱薇从他腕边退开,身体擦过他的手腕内侧,那份温暖叫她有些贪恋。
但她认为这些都是错觉,是她太渴望休息的港口,也是于桀恺的条件太诱人,她该认清现实。
彭筱薇匆匆忙忙奔进房里换衣服,于桀恺则趁这个空档收拾餐具。
一个人独处,他又接续起刚才被中断的思绪……
当年到香港时,他只是个一文不名的小子,带着妈给的一笔钱就妄想到香港打天下。一开始他只能打工,因为他对未来毫无头绪,口口声声说要赚大钱,却连该从事哪个行业都不知道。
有时为了省钱,早餐只吃干吐司,连牛油都舍不得抹,中午忙了就买瓶水,灌饱了充饥。
打工地方的老板在炒地皮,他听着听着也有了些兴趣,不仅向老板请教,也自己跑去看书、看报,最后阴错阳差的搞出了名堂。
后来因缘际会下,他在迷路时进了一间破烂的屋子,里头躺着个病入膏盲的独居老人。看着这人可怜,他把饭分给他吃,还照顾生病的他,最后为了方便时时照应他,更是搬了进去。
老人在一年后撒手人寰,丧事也是他办的,在床下有个铁盒,上头封满了密密麻麻的胶带,老人家说是送给他的礼物。
打开来,里面是厚厚的一迭地契,附近的几公顷地,竟然全是那又残又病的老人家的!
接着香港政府要将那儿设为商业重划区,那里顿时成了黄金地段,而他在一夕之间翻了身,成了亿万富翁。
而那时最让他痛恨的,是老人家的子女突然间出现了……
他记得自己如何漂亮的打赢那场遗产官司、记得自己如何恶整那些不肖子孙、记得自己如何投资准确让财富一翻再翻、记得奢华的宴会、珍贵的美馔、顶级的用品、软玉温香的美人……
然后他忘记了,过去那餐风宿露的一切。
“我好了!”
身后蓦地传来声音,惊醒了于桀恺。
“好。”他回过身,抽过一条毛巾擦干手。
看着眼前这汲汲营营的女人,就彷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他不禁有种心疼与怜惜,更想问她一句话:她想要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