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她一提醒,他才记起她搬着沉重的报纸,于是急急放开她,然后接过她手里的报纸,“我拿。”
蓝绫也不推拖的乐于将手中的报纸交给他,看着他不费力的抱起报纸,她淡淡的问:“你怎么了?”
“没有。”白英杰温和的轻道,“下次别再去做这种事了,这么重的活儿不是你能承担的。”
“别人能我为什么不能?义工天天做的工作我偶尔做一次又不碍事。”
“你口中的‘别人’是个粗壮的男人,别忘了你是个瘦弱的小女人,你能做的只是拿着手术刀划划病患的皮肤。”他挪出一只手揉着她的头。
远方的侯雅雯望着他们俩亲匿的画面,心头一紧,她难过的别过头去,吸吸鼻,按着顺手拆下头上的发髻,让一头胡发披散肩头,然后月兑下白袍,“下班了,该回家去了。”她低声的道。
“那是雅雯吗?”瞧见一身红的侯雅雯,蓝绫兴奋的道:“英杰,麻烦你替我把报纸送进去,我把帽子还给雅雯。”
“去吧!”白英杰笑道。他能说不吗?
***
“雅雯!”蓝绫挥着手中的帽子跑进停车场,“等一下,雅雯。”
“蓝大妹子?”侯雅雯摇下车窗,踩住煞车。
“雅雯,你的帽子。”蓝绫气喘吁吁的跑近,靠着她的红色跑车喘着气。
“哦!我都忘了。”侯雅雯接过帽子,见蓝绫仍未有离去的意思便又道:“还有事?”
“嗯!”蓝绫直点着头,不停的喘气。
“说吧!”
“我……我……我碰……”
“不急、不急,慢慢来,等顺了气再说也不迟。”
蓝绫点点头,大口的呼吸着。
“瞧你,才跑一点点的路就喘成这副德行,你的运动量太少了。”侯雅雯打趣着。
蓝绫不好意思的搔搔头,她的运动天分常常就是少根筋,怪不得她嘛!
“喘完了?有事快说吧!”
“我——碰见他了。”蓝绫像是寻到宝般的大叫。
“碰见谁?”
“他呀!”蓝绫一副“你知道的嘛”的表情。
“谁?”偏偏她侯大小姐很不捧场。
“哎呀!”蓝绫索性掏出皮夹,露出静静躺在皮夹内一张勾人心魂的照片,照片的主角就是她刚刚碰上的宋孝宁,“就是他。”
“他?你确定?”侯雅雯一脸的不相信,“这世界真的有这号人物?”
打从她认识蓝绫开始,这张照片就一直存在着,据说是蓝绫崇拜的偶像,可是每当听到她对他的叙述,她就会深深的怀疑着世上真的有这号风流人物吗?
蓝绫没仔细听她的话,只是兴高采烈的叙述着事情发生的经过,“我撞上他,报纸散了一地,他很热心的帮我捡报纸,然后……他本人好英俊,瞧这张照片,十年前的他和现在没啥两样,只不过稚气被替换成充满吸引力的男人味……”
侯雅雯静静的听着她眉飞色舞的言论,认识她十年,每次她一提起他她就特别美丽,黑白分明的眼眸中闪烁着光芒,双颊泛红,那股从心底宣泄出的娇媚女儿态让人感到舒服,舒服就很迷人,要是她是男人,见到她这份风情也会为她倾心。
起先自己还嫉妒着她,但——能让女人都动心的女人,自己如何嫉妒得起来?
她确实有着吸引人气质,英杰不爱她那才奇怪。
“雅雯,你有没有听到我讲话?”蓝绫略带责怪的声音传进侯雅雯的耳中。
“嗯?啊!”侯雅雯回过神露出抚媚的笑容,“有,我很认真在听。如何?碰上偶像心情很开心吧?”
“嗯!”蓝绫用力的点着头,红唇微抿着,似笑非笑的俏容看起来就像只惹人怜惜的小猫。
“小心点,别陷进去。”侯雅雯揶揄着,像蓝绫这样的崇拜方式——太与众不同了。
“陷进去哪里?”
“情海呀!小傻瓜。”
蓝绫掩嘴一下,“不可能的,他四处飘荡没有落脚的地方,又加上他看过的美女没有一万也有一千,我——这样的女人他看不上眼的,既不出色也不明亮……不可能的、不可能的。”
侯雅雯含笑着,“是吗?难道你心里没有一丝渴望?”错了,蓝绫虽不出色也不明亮,但就像钻石,只要是有心人,她会发光发亮的。
“没有、没有。”一句的“没有”或许能让人相信,但再加一句就显得心虚了。
“只要是崇拜就一定会有,时间早晚罢了。”侯雅雯摇上车窗,“我还有约,不聊了。”话声才落,她就踩足油门呼啸而去。
望着,雅雯的红色跑车,想着她说的话:难道你没有一丝渴望?蓝绫不由自主地低下头看着皮夹中的照片。有吗?她们心自问着。
“没有。”她迅速的阖上皮夹,快速的朝医院走去,这样尴尬的问题她才不愿多想。
她只不过是单纯的崇拜一个人而已嘛!这世界上有谁不崇拜偶像的?
“哎呀!”疾步的速度让蓝绫一个不小心跌倒在地,这一个跌倒将她拉回了十年前——“哎呀!”蓝绫不偏不倚的摔倒在花圃里。
“噗嗤!”一个笑声响起,沈莫德颤抖着双下巴呵呵的笑着。
搬来这儿不过两天,他只要站在阳台上就一定会看到那隔壁的女娃儿跌倒,而且每次都是摔在隔壁的草丛中,而说巧不巧的,隔壁狭小的庭院就只有一处草丛,能天天跌也是高竿的事。
“疼!”蓝绫哀号着,像是习惯性的,她扬着痛楚的脸大声嚷着:“妈,你把这些杂草连根拔除啦!”
她的话只引来沈莫德的呵呵笑声,其他就没有了。
安静中只有笑声可让蓝绫注意了,她爬离草丛寻找着声音的来源。
赫?!肯德鸡叔叔?蓝绫挑高眉,看着隔壁阳台上的伯伯,一头灰白色的银发及肥胖的身躯让她直接就联想到肯德鸡的招牌先生。
“嗨!你好,我是前天才搬来的,我姓沈。”沈莫德和蔼的道着。
“嗨!”蓝绫礼貌的说着,“我要回家了。”她拎拎手中的书包,准备走进家里。
糟糕!她撇着嘴,门锁住了。
“令堂出门去了。”沈莫德嚷着。
“我知道。”蓝绫轻声道,甩着俏丽的短发蹲在门口的台阶上。
“你要不要参观、参观我家?”
“呃?”她眨着眼,以前隔壁人家和她很熟,能参观的她都参观过了,还要参观什么?
“我家大门没关,你就进来吧!”
“可是……”她抬头望着他和蔼的笑容,好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扔下书包就进了隔壁人家。
摆设几乎是都没变,沙发、木几、地毯全都是前任主人留下的,只是一进屋就能看到张张照片,照片中的人物都是绕著“肯德鸡叔叔”与一位年纪与她相仿的女孩子打转,她兴趣高昂的观赏着,直到沈莫德走下楼来。
“她是我的女儿,现在人在美国读书,我喜欢到处放满她的照片,感觉就像她在我的身边。”
“你的女儿?”蓝绫惊讶的在心中暗暗做着鬼脸,她还以为是他的孙女儿呢!
“她今年二十二岁,是位白衣天使呢!”他自豪的说着。
护士?唉!这也曾是她的梦想,但她有“惧血症”……“那这位呢?”她在相框的角落看到个独照的年轻人,耀眼的笑容及挺拔健壮的身材,活了十九年,这是她见过最英俊的男子。
“小孝,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她再次震惊,“叔叔,你究竟几岁?”
“没几岁。”沈莫德不愿暴露真实年龄,都是这头智慧发,害他走到哪儿都让人家误以为他是老人家,想想他不过才到不惑之年而已,“人总可以有忘年之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