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状似认真地左右打量着我。“真的没变嘛!”拉起我的一绺头发。“你自己看,连发型都和国小五年级时一模一样。”
原来在他眼中,我还是那个又胖又丑的模样。从他手中抢回自己的头发,不再与他说话。
他也静默着,没再开口。
我们之间,安静了半晌。咬着唇,我斜睨了他一眼,才发现,他一直盯着我瞧。
“你知道吗?我差一点就结婚了。”他突然开口道。
“结婚?”我的兴趣全来了。转过身,睁大了眼看着他.
在我们这个年纪,大家想的都是读书、玩与恋爱,结婚这种事似乎离我很远。尤其很难想像,那个骄傲、不可一世的小中中会这么年轻就如此想不开,有将自己绑住的念头。
是的,对现在的我来说,婚姻是一种束缚。
“你说差一点,那后来呢?”我好奇地问,
“后来,后来就分手啦。”他说得稀松平常,好像这种事常常发生。
“分手?为什么?”我更好奇了。从打算结婚到分手,这个转变未免也太大了些。
他耸起一道眉,看我。“因为你。”
“我?”我愣了会儿,随即明白自己被耍了。白了他一眼。“一点也不好笑。到底为什么?”我追问着,不过,几乎是立刻地,我举起一只手。“算了,如果你不想说就算了,别勉强。”犯不着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再去勾起他的伤心事。
他笑了,摇头晃脑地。“我是说真的,因为你。”
我瞪着他,猜测着这句话的真实性。看他那嘻皮笑脸的模样,我决定不相信他的话。
“你不相信我?”他仰头喝了口汽水,而后将汽水罐递给我。“要不要?”
瞪着他手上不知何时冒出来的红色可乐铝罐,又看着他,我摇了摇头。我现在只想听他快把话说完。
好像故意整我似地,他放下汽水罐,又慢条斯理地掏出香菸,抽了起来。吐了口烟,他笑着看我。“不生气?”
我还是瞪着他。气什么?气他为了我抛弃另一个女人?这太可笑了。
“我记得以前你爸抽菸你都气得哇哇大叫。”他说。
我看了他半晌才开口道:“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
看了我一眼,他又抽了两口,将于丢在地上,踩熄。
看着地上抽不到一半的香菸,我觉得,他根本不想抽。点菸,只是存心想看我生气的样子。我不生气,他也就不抽了。
转过身子正对着我,他的表情有些认真。“她是美国人,金发碧眼。算是一见钟情吧?第一次见面我就迷上她了。”
“哦。”我不甚感兴趣地回应道。有些可笑,听着他的话,我竟感到有些吃味。摇摇头,想甩开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我又问:“那又为什么分手?”
看了我一眼,他转过头望向餐厅。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说:“那一天我吻着她,感受她的温柔、她的美丽,我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直到她睁开眼睛。”
他的表情有些嫌恶。“你能想像吗?她的眼睛是绿色的。”
迟疑地,我点了点头。电视上的外国人很多都是绿眼睛,有那么恶心吗?瞧他的表情。
他摇摇头,“当下我就想到了你。”
拜讬,干我屁事?心中想着,但我没说出来。
看着我,他竟然又笑了,
我觉得不可思议,一个人的情绪怎么能转变得这么快?
揉揉鼻子,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到你吗?”
我怎么知道!摇了摇头。
“你曾问过我,外国人那种蓝色、绿色的眼睛真的看得到东西吗?记得吗?”
我点头,当然记得。那是他唯一骂我笨蛋的一次。小时候我真的很好奇,总觉得外国人那种近乎透明的眼睛是假的,看不到东西。我还猜测着他们是不是带了黑色的眼珠在身上,要看东西的时候再装上去。当我将这种想法告诉当时国小一年级的沈昱中时,他不可思议地瞪了我半天,而后大骂我是笨蛋,当时被骂真的很生气,可是现在回想起来,这段回忆还满有趣的。问题是,这与他和未婚妻分手有什么……慢着,我抬起头皱着眉看他。
“你该不会是为了这个白痴问题和她分手的吧?”我问他。国小一年级就知道答案的人,不可能到了二十多岁了才开始耍笨吧?
“对,就是为了这个。”他说得理所当然。“当时这么近距离看着她那一对绿得近乎透明的眼珠子,我觉得恶心极了,心中想着:这样的眼睛,看得到东西吗?她眼中看到的我,是什么样子?想着想着,我觉得自己没法和她一起生活下去,所以,分手了。”
我觉得自己在听天方夜谭。竟然有人会为了这么荒谬的理由与人分手,而且那个人就在我的面前。现在我能够明白当时他骂我笨蛋的心情了。
“那……那个女孩子现在人在哪儿?”瞧他说得好像我是害他们劳燕分飞的罪魁祸首,我觉得自己好像该说些什么。
“在美国。”他又喝了口汽水。
“哦。”八成是受不了因为这种烂藉口被人抛弃,回美国疗伤去了吧?我同情的想。突然有些后悔追问他与女友分手的原因,弄得气氛有些尴尬。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再说些什么。换个话题,我问道:“你现在读哪儿?”
才说出口,我又后悔了,人家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他小时候这么聪明,现在如果念个烂学校,或甚至没念了,我问这个问题,他不是很呕吗?
“哈佛。”他说。
炳佛?我转了转眼珠子,新学校吗?在哪儿?为什么今年全国大学评鉴的排名中没看到这个学校?“你说的是……美国的哈佛?”
他笑着看我。“要不然哪儿还有哈佛?”
难怪全国大学评鉴的排名中没看到这个学校。我干笑了两声。刚才还担心他读个烂学校会面子挂不住,显然是我多虑了,人家可是哈佛的高材生哪!
眨眨我那四排不算短的睫毛,我一脸崇拜地看着他。“哇!炳佛耶!炳佛好!炳佛棒!炳佛、哈佛呱呱叫!”
他笑着摇了摇头。
我又问他:“明年毕业了吧?”他与我同年,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明年毕业的。
“其实,我大学的学分已经修满了,我现在在念研究所。”他语气平淡地说。
愣了一下我才反应过来,因为台湾的学制似乎不能这么做,就我所知。
“真有你的。”我在他的肩上拍了一下。我是真心为他高兴的。
看着他半晌,我又说:“你变了好多,真的变了好多。”我指的不只是外貌,而是个性。
小时候的他总是将周围的人都当白痴,一副自己最聪明的死德性。如果是以前,恐怕一见面他就开始吹嘘了,绝不会这么平淡地说出自己正就读哈佛研究所的事。现在的他,内敛多了。
有些好奇,是什么造成他这么大的转变?
似乎明白我未问出口的疑问,他开口说道:“环境会改变一个人的。”
他拿出一根菸,又像想到什么似地,问我:“可以抽吗?”
我笑了。这个人,刚才都抽了,现在又何必问?我点点头。
抽了口菸,他继续说道:“国小五年级就到美国了。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人生地不熟,以前会的,到了美国,一点用也没有。不会英文,什么都行不通,当场,天才从云端摔到了地面,成了蠢才。”
他国小五年级就到美国去了?这我倒不知道。只知道他国小五年级时是搬家,却没想到他们是举家移民美国。
“我很努力地学习英文,花了很长的时间才适应那里的生活。不过,一旦适应了,就发现,美国也不过尔尔。尤其是数学,啧,他们真是数字白痴。你能想像吗?我买五个五元的东西,他可以拿个电子计算机在那儿五加五加五地按了半天。”他不敢恭维地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