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逼我用枪押着你去。”他刻意压低嗓门,但口气满是威赫。
“你太过份了,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可以让你为所欲为?”
“把嘴巴闭起来,除非你希望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吻你。”他绝对说到做到。
“你敢?!”一句话未竟,麦克斯灼热的唇瓣已覆上她的,狂野地厮磨舐吮。
晏鸿云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四肢僵凝,脑中一片空白。
“不要太陶醉,泥足深陷我可不负责。”他促狭地斜睨她一眼,即拉着她往外走,丝毫没将旁人惊异的神色放在眼里。
老天,她这是在干什么?这个男人夺去了她珍贵的初吻,而她却丝毫没抵抗,还呆呆的任由他牵着鼻子走。
如果乔治知道就完蛋了。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不准想别的男人。”他连坐进车子里都不肯松开紧握着她的手。
晏鸿云匪夷所思的望着他,不明白他说这些逾越分寸的话时,何以能如此理直气壮?
“告诉我,你死皮赖脸的缠着我不放,究竟有什么目的?”反应再迟顿的人,都该想到他不是单纯的前来求医。
“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医病;第二个目的,追你。”
他直言不讳。
“你已经有未婚妻了,还想追我?”花心大萝卜是她最厌恶的。
“受宠若惊?”麦克斯放浪地轻笑,“我是回教徒,奉行一夫多妻制。”
“不巧,我是基督徒,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晏鸿云不顾车子正高速行驶中,伸手欲打开车门。
但麦克斯早一步扣住把手,“不要轻举妄动,我的耐性一向不是太好。”
“让我下车,我未婚夫等着我赶回去相聚呢。”他的手劲奇大,握得晏鸿云纤细的柔荑一阵麻疼。
“你有未婚夫?”他勃然大怒。
“不可以吗?”晏鸿云见他发怒,虽有点怕怕,但也不无扳回一城的喜悦。像她这样集美貌、智慧、温柔于一身的稀有品种,到了二十八岁却仍待字闺中,她大概是硕果仅存的一个。
“他是干什么的?”麦克斯问话的态度活像是女方家长。
“我没必要告诉你。”
“不说?好,等我查出来,就把他给杀了。”道上的兄弟,想必会很愿意帮他干掉这个情敌以示奉承。
“不要,”他随便一句话就足以让晏鸿云吓得魂飞魄散。“我说,他叫乔治,是个警务人员。”
“没出息,连扒粪的你也要?”他的火气发得完全不符合身份地位。
“嘴巴给我放干净点!敢再胡乱羞辱人,当心我……”她结结巴巴个半天,就是说不出一句比较具杀伤力的威吓词。
麦克斯挑起左眼鄙夷地瞟向她,“告诉我,你爱他吗?”
“当然喽。”不爱他又怎会跟他订婚?
“回答我,爱不爱?”他咆哮地追问,眼神莫名的凌乱。
“爱不爱与你何干?你说,你究竟是谁?”这个人的反应太不寻常了,一个初相识的人,不该对她的私生活产生这么大的兴趣。
麦克斯沉吟了好半晌才沉声道:“慕彦之这个名字,对你可有任何意义?”
“你是指……”晏鸿云的胸臆一下胀得满满的。
“我是他的知交好友。”他盛怒的面孔,忽地变得阴森莫测。
“那他人呢?”她忘情地抓着他的衣襟问。
麦克斯抬眼直勾勾地凝向她的水眸,“你希望他活着,还是死了?”语毕,他不再理会她,两人各自沉默着。
第三章
晏鸿云像一尊石雕僵直在那里,只觉胸口被沉笃地撞击了一下,痛得她喘不过气来。
从不愿回想起那日黄昏,慕彦之和她最后一次相偕漫步淡水河畔,西方一片玫瑰色的晚霞中,夕阳依依地沉落在海平面上,他们捧着一个精致小蛋糕,彼此许下十年之约的那个午后。
他只说要出去闯一番事业,然后就随风而去。三千多个日子了无音讯,她尚能期待什么?即使她心里仍有依恋,但,他还会记得她吗?
晏鸿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进剧院的,她甚至不晓得有没有回答麦克斯提出的那个像刀一般尖锐的问题。
麦克斯将她安置在一张贵宾席上,揭幕时璀璨的灯光像匕首一样,无情地插进她的心脏,换醒她所有的回忆。
其实这出“情奔”的编剧不是看板上所写的包伯·尼尔,而是她。那年她十七岁,学校举行话剧比赛,她第一次执笔,没想到就获得最佳剧本奖。
这不会是个巧合,她相信慕彦之一定还活着,说不定他就住在纽约的某个地方,但为何不肯和她见面,却找一个大流氓来捉弄她?
晏鸿云悄然抬眼睇向麦克斯,他看得很入迷,汪洋如海的眸子闪着湛亮的水雾。
“主角的表现实在太出色了。”他没转头却知道她正在凝望他。
“是的,”扮演奔月公主的女主角,不但身材脸蛋超然出色,舞跳得更是可圈可点。“她是你的未婚妻?”她依稀记得这位“公主”就是在酒店和街头与他举止亲密的女子。
“不,她是我的女友。”麦克斯坦白得很无情。
晏鸿云默然点点头,这种前卫又自我的两性观,一直是她拙于应付,也难以接受的。何况她的心思还停留在多年前那个摆渡的人慕彦之身上。
闭幕了,观众的反应热烈非凡,可以想见的,麦克斯势必将大赚一笔。哎,这种人也能够飞黄腾达,天道宁论?
春风得意的他,把女主角招到身旁,介绍给晏鸿云认识。
“柳红儿,百老汇的新宠。”麦克斯搂着她的腰,两人亲昵得恍若一对恩爱夫妻。他转脸睨向晏鸿云,“她呢是……我的心脏科医师,跟屠夫一样,天天拿刀宰人。”
柳红儿闻言,马上笑得人仰马翻。
晏鸿云则礼貌地伸出手,她发觉柳红儿乍见她时眉眼间瞬时闪过一股强烈的骇异与惊艳。
尽避她态度傲慢,晏鸿云却不觉得生气,相反地,颇欣赏她深刻的五官带有野性的西方美,顾盼之间又流露着典雅的东方韵致。她是有条件目空一切的,站在她身旁,晏鸿云自觉好似一只丑小鸭。
“我们待会儿到哪里庆功?”柳红儿依偎着他。
“随你高兴。”麦克斯右手往上一举,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立刻走来。“带所有的人到‘迪尔尼’,要吃什么、玩什么全部听柳小姐的,我还有事先走了。”
“怎么,你不一起去?”柳红儿失望地提高嗓门。
“我说过了,我还有事。”他转身拉着晏鸿云,在所有人的错愕中走出剧场。
???
“带我去见他。”两人一走出剧场回廊,晏鸿云便迫不及待地拉着他的衣袖要求他。
“你不是急着去见那个扒粪专家?”麦克斯看都不看她一眼,径自挥手招了一部计程车。
和他坐进计程车里,她才警觉时间确实已经很晚了。
“他住在什么地方?”如果不是太远,她还是愿意花点时间先去见他一面。
“哈林区。”他一说完,立刻回眸注视晏鸿云脸上表情的变化。
纽约是个民族大熔炉。爱尔兰人、意大利人、中国人、日本人……世界各种民族都汇集在此。虽然文化、习惯大异其趣,但大家似乎都能和平共处。
因着人种不同,市区内于是分为“小意大利”、“韩国街”、和“中国城”等等,不过其中名气最大的还是“哈林区”。
炳林区位于中央公园北方,是黑人聚集的大本营。据说全纽约一百万的黑人,有一半住在此地。其治安之差,也是它名闻遐尔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