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听,突然明白了匡政的困扰源自何处,骆家珍的一厢情愿不是情痴,而是娇惯的占有欲。“匡政没有追求我,我也没笑话妳,你们之间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程家和他只有合作关系,我和他是朋友。”
前方一对美眸圆睁,摆明了是听到瞎话。“程天聆,照片会说话,你们上了宾馆,还在大马路上卿卿我我,说没关系鬼才相信!”
她徒劳地辩驳,“不是你看到的这样,那天是意外,有一群人不知为了什么对我们穷追不舍,我们一时情急才躲进宾馆的。”坦白说,这个理由连她母亲都不会相信,她想起了八卦报纸三不五时拍到名人进旅馆偷吃的画面,无论当事人多么信誓旦旦,事后的民调永远显示大多数人当他们鬼扯,骆家珍不相信,她也只好自认倒霉。
“一群人?什么样的人?”竟对她的说法起了好奇心。
“天很黑,我们顾着跑,没看清楚,大概是不良份子之类的。”她可有可无地描述着,既不会被采信,也就省了口水。
骆家珍托着腮思索起来,似乎连想到了什么,不时又瞄了她几眼,“你们真的没做什么?”
她明智地选择将那晚床上的细节省略,“没有。”
骆家珍忽然叹了口气,面颊贴靠着手臂内侧,整个人卸除了武装,尖锐敛收,呈现小女儿无助的娇态。“哎!他到底想要什么?我喜欢他喜欢了这么久,他把我当小孩看,要我当他叔叔,我偏不!男朋友从没认真交过,好不容易等他离婚了、我大学毕业了,已经够大了,他还是不接受我。我知道他一定在意爸爸让他受委屈的事,我可以补偿他,爸爸也不反对,可是他……”
匡政有过婚姻?她喉口像塞了颗贡丸,尽棉薄之力劝说着:“骆小姐,妳别再找人跟踪我们了,他决定的事,恐怕很难更改。”原来匡政的警觉心没错,有人在跟监他们。
“妳怎么知道?他告诉过妳?”下巴不服输的扬高。
她见状,决定单刀直入,“我大伯后来跟妳说了些什么?”说法转变如此之大,其中必有蹊跷。
“程先生说,匡政嘴硬心软,只要我使劲功夫缠住他,不让他一天到晚只想着经营程家面馆,他就会把心放在我身上,不过可能要花上一段时间。我照做了,三不五时上他家等门,他反而不回家了。妳说,妳天天看见他,到底是为什么?”
为什么?她惊愕得说不出答案。
程楚明竟以私害公,以为近水楼台,叶芳芝会为匡政掀起内心一池春水,顺手拿骆家珍当搅和的工具,搅得匡政心头大乱!淡泊人事的程楚明竟会为了要弟妹守贞而走火入魔?她早该替匡政把事情澄清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知道,妳如果爱一个人,就该尊重他的选择,让他不开心,不是妳喜欢他的初衷,不是吗?”她放慢语调,转念又道:“骆小姐,命理之说,只能参考,不能尽信,妳该相信眼前所见,不能凭别人三言两语就照章办事,那样做……活得太没自我了。”这番话并不讨喜,却不得不说,她得替程楚明的私心收尾。
“噫?拆妳大伯的台?”眼角斜扬,接着端直腰杆,俯近她,表情多了几分郑重。“程天聆,妳说的没错,我决定要努力尽人事,不再管别人说什么了,匡政总有一天会明白我对他的心的。”
“嗄?”她真愧对匡政,骆家珍对人事有异于常人的理解力,她能着力的地方实在不多。“那──那很好,有决心很好,就……就怕他不领情。”
骆家珍满意地瞇眼。“所以,我暂且相信妳和他没什么,可是妳得帮帮我。”
“嗄?”她没听错吧?“帮……帮什么?”
“他最近老躲我,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待我好了,我使不上力,他对妳没防备,妳是最好的帮手了,透过妳,我才有机会啊!”说得理所当然,她听了手心发凉。
“妳在开玩笑吧?骆小姐。”她忙拉远两人的距离,暗地里同情起匡政。骆家珍从小到大,想必恶搞了不少事吧?
“这种事怎么能开玩笑?”精致的脸蛋又凑上来,“妳放心,妳帮了我,我也会帮妳的,我会替程家生意多宣传的。要是他接受了我,爸爸出资替你们再开家分店都没问题,妳说怎么样?”
她面色顿僵,竭力维持着礼貌,“请问,我有说不的权利吗?”她怎能背叛匡政、背叛自己?
“没有!”骆家珍捧着腮帮子,娇声清亮地否决。“程家面馆是你们家主要的经济来源吧?要是有人一天到晚上门白吃白喝破坏气氛,妳想还会不会高朋满座啊?”
她匪夷所思地傻眼,喃念:“妳──真是──恶魔!”语出威胁时还能嬉皮笑脸。
“匡政也这么说过,不过他叫得比妳好听,他叫我──小恶魔,听起来是不是可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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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天见到她的时间不长,他刻意与她保持蜻蜓点水般的交会,对她、对他,未来都会是比较好的选择。她有时仅是路过面馆,和他打声招呼就走,也许是算准他在店里才走这一趟,他不确定,也不介意;更多时她会留下帮忙送餐、收盘,手脚快速俐落,只有把餐点交给他时,动作会慢条斯理,在颊畔垂散的发丝间,掀动着羽睫,一次又一次地朝他探视,临走前,以饱含蜜意的微笑作结束,他则带着她留下的微笑意象,愉悦地吃完每一餐。
如果够幸运,他愿意一直和她这样保有如水纯清、如阳温煦的关系,直到有一天,她把带着喜意的腼腆笑容转向生命中真正的良伴。
今晚,她还是代班,从出现在楼梯转角口,他眼角余光便随着她身影移动,直到她停靠在他餐桌旁。
他习惯性地送出微笑;意外地,她始终垂着长睫,连淡扫一眼也无,动作快且慌乱,把面碗端出托盘时,汤汁竟泼洒在拇指上,她“嘶”一声,忍着不缩手,把碗放好。他立时用纸巾捏住她的痛指,月兑口:“要不要紧?”
她似乎吓了一跳,很快抽回,不安地晃首,“没事,两位慢用。”
他盯着她走开。她半路腾只手接听手机,焦虑响应:“今天不行……他身边有别的朋友在……明天再来吧……”
“看够了吧!她哪一点比家珍吸引人了?”对坐的中年男子发出了抗议,因圆胖而挤得剩一条缝的眼睛精光不减,豪气地捞起面条囫囵吞下。
“骆叔,家珍是孩子。”他握着筷子,心里想着那根烫着的指头。
“刚刚那小姐和家珍也差不多年纪吧?”骆进添哼笑,“我知道你心里有疙瘩,以为我答应家珍和你在一起是为了补偿你,我这人,什么都卖,就是不卖女儿,她真心喜欢的,我才替她加把劲。当然,我也算是带着你长大的,你是什么性子我很清楚,你不想要的,我绝不勉强。”
“我没疙瘩,我不适合家珍。”回答了无数遍,他还是眉头不皱一下。
骆进添撑起小眼,瞟了周边一圈,边嚼边含含糊糊地说着:“你志向剩这么点,搞个小餐馆就行啦?”
“简单又不必太操烦,这样就行了。我喜欢这个主厨的手艺,做出来的味道和我妈的家乡菜风味很接近,天天吃都不腻。”
一碗面对骆进添而言,只是点心的量,他三两下吃得碗底朝天,纸巾抹了抹油嘴,不禁赞叹:“是好吃,不过想吃这个厨子的菜,上门光顾就行了,何必投身下去?还得我亲自来找你。匡政啊,不是为了你母亲的事在怨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