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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岚郁郁寡欢地回到房间里。她抱起小花,并在它面前放置一盘牛女乃燕麦粥,然后蹲在地板上,愣愣地看着小花贪婪的吃相。
“小花!幸好有你,否则我一定会非常非常的孤单寂寞。”她一边盯着猫咪、一边喃喃自语着。
她并不是天生就这么木讷寡言,她也有欢声笑语的时刻,只是没人理会她。在这个家,她是被孤立的,因此她学着知足,学着自得其乐。但随着年纪增长,她开始渴望逃离这个家,向往外面宽阔的世界。
自从念了艺术学院后,她离家的意志更加强烈。热爱艺术创作的她,心里有一个梦想,她要努力存钱,然后到义大利——一个充满艺术气息的国家留学。
想到这里,向海岚不禁叹了口气,依照她目前存钱的速度,要实现这个梦想恐怕是遥遥无期,光靠继母那一点微薄的零用钱和她自己打工的薪资,别说留学,就连机票都还买不起啊!
再次叹了口气,她收起早已空了的食盘,转身坐在画架前,准备完成这幅人物画。也唯有沉浸在绘画世界里,她才能获得心灵的平静和喜乐。
不知过了多久,楼下花园传来阵阵人语喧哗声,还飘来一阵阵蛋糕松饼的甜甜香味。
向海岚放下调色盘和画笔,伸了伸懒腰,只差最后一个修饰的动作,这幅画便大功告成了。此时闻着香喷喷的味道,这才察觉自己的肚子早已唱着空城计。早上被父亲那一番话给扰得食欲骤失,根本没吃多少。
一旁的小花彷佛也闻到了香味,兴奋地在桌上、地板来回跳跃着,一个不小心,弄翻了调色盘,五颜六色的油彩沾上它金黄的绒毛,轻巧的脚在翻倒的颜料上来回踩踏着,将地板踩上一个又一个彩色的脚印。
向海岚惊呼一声,想要抓住小花,但小花却纵身一跃跳至阳台上,一边喵呜叫着,一边探头直视着摆在花园长桌上的蛋糕和甜点。
向海岚唯恐它会溜至花园,破坏了今天的盛事,那就不妙了。她扑至阳台上,想一把揪回小花,但小花的动作更快,一溜烟便从阳台窜下。
向海岚惊惶不已,要是小花捅了楼子,破坏了花园里正举行的小小宴会,倒楣的可是她这个看管不周的主人。不及多想,她转身跑出房间,只想在众人未察觉前将小花给揪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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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一隅,凌震宇一手握着酒杯,冷眼睨视眼前的一切。
他的体格高大,浑身蓄满了力量,宽阔的肩膀结实而有力,完美地搭配着剪裁合身的深色西服。棱角分明的五官,使他黝黑的脸庞更具蛊惑人心的魅力。宽阔的额头、高挺的鼻梁、上扬薄抿的唇,以及丰隆有形的下颚,在在显示他昂然不屈的坚硬性格。
此刻那性感的薄唇正微微抿起,阒暗深沉的乌黑眼眸,慵懒地来回扫视他面前的娇艳女郎。
“震宇,为什么要省略订婚典礼,二个月后就结婚,你不觉得有些匆促吗?”向丽薇噘起嘴极尽媚态地撒娇抱怨着。以往她这副模样常常能令男人心智迷乱,毫无二话地臣服于她的魅力之下。
但这招显然对凌震宇并不管用。只见他微微一笑,笑声低沉且充满了磁性,即使是阅人无数的向丽薇也不由得被他的嗓音牵动了心弦。
“我不喜欢过繁的仪式和程序,直截了当比较适合我的作风。”他徐淡地说道,一手旋转着酒杯。
他的回答令向丽薇颇感不悦,他连说些甜言蜜语哄她也不肯。从来在男人面前,她只消勾勾小指,便能得到无尽的呵宠和讨好。但在凌震宇面前,她彷若无足轻重,他对她就像例行公事般地应付着。
偏偏她对他又爱又怕。他那睥睨一切、神采傲人的气势和容貌深深眩惑着她,她从没遇过一个如此坚毅而具力量的男人,这让她兴起了征服的念头,加上他那傲人的身世背景,无疑是张最佳的长期饭票。嫁给他,往后尽可过着千呼万诺、风风光光的豪门生活。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是个不易被驱使和控制的男人。他的心志坚硬不屈,行事作风果决明断,没有人能左右得了他。对她,他从不曾温言软话以对,只是一味要求她服从。交往的这一个多月来,也让她尝尽了挫折和屈辱感,偏偏她又舍不得放弃他。
“结婚对女人来说是人生一大事,人家只不过想先办个订婚仪式,再好好筹备结婚的事宜,心里也好有个准备嘛!”向丽薇仍不死心地游说著。
其实这只是她的借口。得知二个月后即将和凌震宇结婚时,竟让她心中蓦地升起一股恐惧感,她向来以能操纵男人为乐事,但对他,她一点把握也没有。他拥有一股王者霸道而冷冽的气势,不怒而威。在他面前,她所熟悉的一切伎俩全派不上用场,只怕将来结婚了,苦的人是她。
凌震宇俊逸的脸泛起一朵了然的微笑,他完全明白向丽薇心里想些什么!她是一个聪明、世故的女人,举止、穿着与打扮都合乎时宜,足以扮演一个称职的企业家夫人。不过,她对于他的价值和用处也仅止于此。
选中她是他父亲凌长青的意思,凌震宇并无任何意见。并非是畏惧父亲的力量,而是任何女人对他来说,只有利益上的考量价值,关于爱情,他嗤之以鼻。自从看见母亲为爱不惜卑躬屈膝、委曲求全,他暗自发誓,绝不让情感左右了他的人生和意志。
“这件事已经决定了,令尊也答应了,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再讨论下去!不过,我可以承诺给你一个盛大风光的结婚典礼。”他徐缓地说道,语气温和却坚定,犀利的眸光闪着毫无转圜余地的冷凛。
向丽薇怔怔地盯着凌震宇冷淡无表情的俊脸。他那深沉难测的幽邃双眸,以及唇角微勾的讽笑,竟让她顿觉一股寒意袭上心头,这个男人太冷硬了,她不禁后悔笞应这桩婚事。她身旁多的是对她百般奉承讨好的富家公子,她何苦惹上这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
正当向丽薇陷入沉思之际,一只猫咪突地从树梢窜下,横过她和凌震宇之间,她惊吓不已地松开酒杯,洒了自己一身的酒。
惊惶甫定后,她看了眼一身狼狈的自己,继而满脸愤恨之色地瞪视着始作俑者,原来那只猫咪正是向海岚的小花。
“该死的猫咪……向海岚,你给我滚出来!”向丽薇尖着嗓子吼道,完全顾不得凌震宇就在她身旁。
原本躲在暗处的向海岚,一听见向丽薇的嘶叫声,自知是躲不过了。她低着头走出矮树丛,任长发披泻于胸前,怯怯地答了声:“呃……对不起,我这就将小花带走。”
语毕,她推了推滑落鼻梁,显得有些笨拙的黑框眼镜。正要弯身抱起小花时,小花竟一反平常听话的模样,轻巧的腾起身子,跃至凌震宇身上。
“啊!”向海岚和向丽薇同时惊呼出声,望着眼前令人措手不及的一幕。
只见凌震宇身手敏捷地拦住小花软绵绵的身体,他一手拎着小花,将它推离身前一臂之遥,冷冽的俊脸上,浓眉不悦地拢起。他一向对小动物没什么好感,对他来说,养宠物是一种情感脆弱和懦弱的表现,在他的生活里,也腾不出一点时间给它们!
即便是女人,都无法占据他的时间,更何况是一堆毛绒绒的“生物”。
凌震宇拎着小花毛绒绒的背,推它至向海岚面前,嫌恶地望着小猫咪身上五颜六色的油彩,然后他的视线转移至向海岚身上,再度皱起浓眉上脸不以为然地睇着她同样沾满油彩的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