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多年前你可不是这么认为。唉!早知道这样,我应该吃得肥肥胖胖的,让你一脚把我踢出门。”烨萱对着镜中的自己做鬼脸。
“说到这,女儿,妳太瘦了,最近有没有吃胖一点?”
“对不起,爸,没有,在这儿我就像难民一样,老天,美国女人每一个人都好胖,但是我对肥胖真的是怕了,都不敢看以前的照片。”烨萱对于肥胖仍心存恐惧。
“多吃些,胖胖的回来。”
回来?!噢!她又想起了唐奕谦。
“爸,要我回去,可以,但我是回去陪你,好不好?拜托,你考虑一下宝宝,她现在很不如意,而且正需要工作……”
“烨萱,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后如果你们真的对彼此没意思,你回美国后,我一定安排宝宝进兄弟建设。但是我说过,门户是很重要的因素,宝宝绝不可能当上奕谦的秘书。”
烨萱为之气结。
“爸,十三岁以前,我和妈妈在日本穷得连暖炉都没有,你知道日本的冬天有多冷吗?我不要听这种势利的话!”她好难过,她最爱的爸爸怎么说出这种话?
“烨萱,这是现实。妳怎么都学不会?”
“爸,好,我面对现实,现实就是──我要以秦烨萱的身份进去,只是一个普通的留学生,没有背景、没有任何条件,否则我不去!”烨萱斩钉截铁的说。这才是现实,她傲气的想。
许志刚沉默了半晌,“但是不靠关系,你根本进不去兄弟建设……”
“爸,你太瞧不起自己的女儿了。”
许志刚考虑了一下,爽快的答应,“好,没问题。”毕竟姜是老的辣,此时他所打的主意又是烨萱猜不到的。
“还有……”
“还有?女儿,我弯个腰并不代表妳可以爬上我的头顶。”
“听不听?”这次可是你有求于我,当然是我来开条件。沉默代表同意,烨萱赶紧开口,“爸,仅此一次,下不为例,这段期间我达不到你的『期望』,你不可以逼迫我,我乖乖当个秘书便是,否则……我可以随时毁约走人。”
“好,女儿,妳赢了。”许志刚答应得爽快。
赢?烨萱觉得从答应的那一剎那起她似乎就将自己输掉了,而且不断地后悔,要自己去面对曾经暗恋的对象,而那个人压根儿对她没印象,喔,这不该是一个二十三岁独立女子会作的决定,更不该是那个年纪一大把的老爸会做的蠢事。老天,她怎么会答应让步的?
望着已经挂上的电话,烨萱气恼得直想把它砸碎。
☆☆☆
一下飞机,烨萱明显地感受到一股熟悉的湿热空气迎面袭来。
踩着快捷的步伐,她直接穿过熙攘的人群,往停车场走去。她讨厌接机人拿着牌子喊人的那种热烈澎湃,或者更直接的说法是,她压根儿就讨厌机场,更遑论那种久别重逢拥抱之类的肉麻场面。
其实她对机场的厌恶应该追溯到第一次搭飞机从日本飞来台湾那次的接机事件,那时十三岁的她第一次踏上这块土地,在冷飕飕的十二月抱持着投奔亲人怀抱的天真无邪的童心,却在这冰冷的机场苦等不到该来接她的父亲。
她在机场大厅苦等了六个小时,从此埋下憎恨机场的因子。
所以自从烨萱拥有自主权后,只要是有人来机场接她,就必须配合她的习惯──一律在停车场等她。
想着想着,一连串叫喊声打断了烨萱的痛苦厌恶窒息感。
“小萱──小萱──”老陈双手挥舞招呼着低头的烨萱,赶忙上前提行李。
“陈伯伯,我自己拿就可以,你去开车。”烨萱边摇手边注意到陈伯伯额上一片汗水,“陈伯伯,你怎么不在车里等?看你热得一身汗水。”
其实她大可以搭出租车回家,爸爸却坚持要陈伯伯来接机。太多时候她必须在“独立”与“依赖”之间做选择。
独立是她自小养成的个性与作风,而爸爸却希望她在他的庇护下成长,最好是像十六世纪随时可能会晕倒的淑女,所以、烨萱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在“真实自我”和“父亲的女儿”之间做挣扎。
摇下车窗,她拒绝在回国的第一天就自我残杀脑细胞,十多个小时的航程,已经让她疲累不堪,虽然睡不着,但至少她可以欣赏一下久违的台中市郊。
当车子停在许家大门前,雕花镂空钢门自动打开,烨萱坐在车内向警卫打声招呼,车子便直驶向前。
几分钟后,烨萱总算看到花海丛簇中的米白色建筑。
这座华丽又不失温馨的建筑是许志刚亲手设计,还在外围种植了一大片他最爱的郁金香、牡丹和杜鹃,随着季节更迭,点缀广阔的庭园。
而一日看三回就成了许志刚每天的功课,像现在,烨萱已在花丛中看到了这个“园丁”。她悄悄下车走到许志刚身后。
“爸,杜鹃好丑,种种别的花如何?”双手倚在身后,烨萱像是刚睡醒的小女儿,一点儿都不像刚下飞机的人。
许志刚没有停下手边的动作,甚至头也没抬,轻笑的问:“那种什么花好?”一边抚弄着枝叶,像是这团花比女儿重要。
其实,这是他们绝佳的默契。
烨萱再靠近一步,考虑了一会儿,“樱花,枝枒独立,花朵疏密,自成一格。”
许志刚立起身子,转身正眼看清楚女儿的模样后,得意的笑开,张开双臂,“来,让爸爸看看妳。”
“爸!”烨萱奔入父亲的怀里。
“怎么还是这样瘦?瞧妳!下巴尖成这样。”他不舍的捏捏女儿的下巴。
“那就让我待在台中好好补一补,别送我上台北做苦工啦。”烨萱顺势撒娇道。
“呵,老爸的身子骨虽还硬朗,心脏可衰弱得很,不赶紧给你物色个好对象,我可没那么强而有力的心脏一天到晚担心妳。”说完,他揽着女儿走进明亮而沁凉的大屋内。
☆☆☆
简单梳洗完毕,餐桌上已经摆满令人食指大动的家常菜肴,令烨萱胃口大开。
“多吃些。妳最爱吃陈嫂煮的料理,我让她陪妳上台北给妳打点吃的如何?”
上台北?喔,烨萱瞬间觉得吞咽不下任何东西。她才下飞机,台中都没待够就要直奔台北啦?她埋怨的眼神直射向老爸。
好吧,看老爸坚持的模样,她知道自己改变他的机会不大,索性放下碗筷。“爸,你怎么会兴起这种念头的?我和唐奕谦?!哦,你不是好久没上台北和唐叔叔见面了,怎么又扯进唐奕谦?”反正逃也逃不掉,至少多明白一下状况,才不至于胡里胡涂就让老爸把自己卖掉。
“上次你唐叔叔办了个酒会,庆祝奕谦回国,我看奕谦高大、风趣、学识丰富、成熟稳重、待人和善亲切、家世背景良好、事业有成,是目前我最满意的人选。”许志刚一脸得意。
烨萱噗哧一笑,“爸,这种人根本不需要秘书或老婆嘛,他几乎完美无瑕,恐怕你女儿高攀不上。”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况且唐家一脉单传,而妳唐婶婶也是家中独生女,奕谦是两大家族唯一的后辈,他背负很大的责任。”
“哦,颇值得同情。”烨萱一副事不关己的口吻,念头一转才突然想起,“等一下,爸,那你要我和他……你竟然舍得让你女儿嫁入这种家庭当媳妇?”
“只有我的女儿够资格,而且你唐叔叔不要选蚌看上他家钱财的媳妇,所以我这个出身良好、家世相当的女儿是最佳人选。”他啜一口红酒,不可一世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