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接上去,"金色围一条边的风气尚阴魂未散,衣服上缀七彩的流苏、星、图案,
化妆转为苍白,嘴唇又不流行鲜红……对不对?"
她愕然,"你怎幺知道?"
"别以为你特别有心得好不好?三十五元买本时尚杂志,谁不是流行专家?"我
笑。
"那幺你说说,林小姐算不算懂得穿?"她不服气。
"你不会明白的。"
"什幺叫不明白?"
"你们为穿而活着,她为活着而穿,听懂没有?"
"不知道你说什幺!"她睁大眼睛。
"去干你的活去吧,小姐。"
可人是办公室里惟一穿肉色丝袜的小姐。
别人的腿有时候像大花蛇,有时像生蛇皮癣,总之不肯静下来。
她连吃都吃得很素净。真是一贯作风。
她喜欢三文治小红茶,中午独自出去买只午餐盒子,通常是日本那种紫菜饭卷,
淡而无味,不知怎幺下咽,所以她身型略瘦。
一年多公司里有那幺多应酬,从不见她出席,也没有人知道她有什幺嗜好。
只有一次,圣诞节在写字楼开茶会,有人带了几瓶酒上来,她仍然留神,看瓶子
上招纸。
对一般女人来说,酒就是酒,越是贵的越是好酒,电视广告上最常出现的当然是
吃香的酒,但她对这个似乎有点研究。
她伸出纸杯,我替她斟了一点威士忌。
"冰?"我问。
她点点头,替她加冰。
我留意看她,她始终没有喝完那杯酒。大概是嫌味道不好。这幺说来,她爱喝酒。
又有一次我问:"看不看中文书?"
她点点头。无论谁跟她说话,她永远全神贯注的应付,使人觉得一开口便令她紧
张,有点残忍,这也是大伙儿不大敢同她说话的原因。
"我指的是流行小说。"我说着放两本小说在她面前,"借给你。"
"谢谢。"她很客气。
但是看了没有,我也不知道,只晓得在适当的时候,约莫过了三星期,她把小说
退还给我。
我忍不住问她:"老猫好不好看?无名发好不好看?"
她微笑地点点头。
我很失望,既然她那幺坚持要维持这段距离,只好随得她去,我也跟其它的男同
事一样放弃。
林可人不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谁也没听过她口出怨言,怎幺有这幺可怕的女人?
嘴巴这幺严,什幺都不透露。
一年多了,完全不得要领。
今日莲达穿著一件新毛衣,夸张得不得了,当胸一只大豹子,花斑斑,两个袖子
一只红一只绿,看得人眼睛花,但是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你别说,她那些姊妹
们都涌过来赞她够眼光。
罢刚林可人经过,她们叽叽喳喳的说:"这件衣服够别致,是不是,林小姐?"
我连忙冷眼留神她的反应。
丙然不出我所料,她非常由衷的说:"是,真好看。"这幺虚伪的话居然可以说
得这幺诚恳,这女人!
忽然之间她的目光接触到我的目光,我带点揶揄地侧侧头,她面孔涨得通红,立
刻走开。
这是她第一次露出真性情。
稍后在茶房她遇见我。我朝她笑,她欲言还休。
终于她问:"你想我怎幺说?'这种三百元一件的毛衣我才看不上眼,你们根本
连穿的门路都没有,我受够了你们小家子气的奇装异服,自以为走在潮流的尖端?'"
我怔住,没想到她忽然会忍不住,冲出心中话。
棒了好久我才说:"那也不必说相反的话。"
她说:"为了不想再讨论那件事,敷衍几句是最了当的方法。"
我震惊,"你一直在敷衍我们?"
她不响。
"如果给我外头那些人知道,你可得罪人多了。"
她苦笑,"敷衍又说得罪,不敷衍更加得罪,动辄得罪,在这里做人真难。"
"为什幺要敷衍,为什幺不能跟我们做朋友?"
她掠一掠头发,神色恢复正常,"我说多了。"
我要追上去,我想跟她再说几句,但是她已经翩然离去。
第二天,她恢复没事人一样,神色漠然。
但是我知道事情不会那幺简单。
丙然,没几天,她递上辞职信,像一个间谍,行踪略露,立刻转移阵地。
下班,我在路上跟在她身后。
她转过头来,向我无奈的微笑。笑中透露无限沧桑,但忽然之间,我觉得她有真
实感。
我问:"你到底是谁?"
她答:"我来自蝎子星云第九座银河的第十八个太阳系的一颗行星,离这里有三
百六十万光年,我的宇宙飞船撞毁在珠穆朗玛峰,我不幸三天三夜,才到尼泊尔,随即
选定香港作为我的落脚处。"
我大笑,"说来听听,我或许可以帮你回家。"
她抬头看天空,"可以吗?回家?"
"来──我们去喝一杯,我知道一家日本小陛子菜式味道十足。"我没有征求她
的同意,便挽起她的手。
我们坐定后,喝下几口米酒暖胃,我问:"既然到处都一样,何须辞职?"
"希望在别处可以避开像你这幺观察入微的人。"
"为我的缘故?"
她微笑。
"你根本不需要这份工作。"
"你是指酬劳方面?你说对了。"
"那幺何必同贩夫走卒混在一起?"
她又微笑,"贩夫走卒不好吗?容易应付。"
"好,好,你不愿意揭露这个谜,咱们就不提。到了新公司,给我来电话,好不
好?"
她点点头。
我拍拍她的手臂,"不管你从什幺地方来,又要往什幺地方去,我们总是朋友,
你也总用得着朋友。"
我们吃饱便在门口分手。
我没有建议送她回家,问了也是白问,她怎幺会肯。
第二天忙了一个上午。
下午我同莲达说:"林小姐要离职,你看看怎幺送她。"
"她又不走了。"莲达扁扁嘴。
我一怔,"是吗?怎幺一回事?"
"谁知道,反正总经理与她已经谈妥,谁知道那幺多!"
我放下一颗心,这也好,转来转去,还不是一样的人,一样的事,反正她不过是
暂来歇脚的,或一年或两年,在哪里都没有关系,哪里都是他乡,哪里都有好为人师
的贩夫走卒。不见得乙公司的女秘书比这里的清秀,男职员又比这里斯文。
沦落在街头与街尾完全是同一回事。
我很高兴她看清了这一点。
可是我在公司里更不敢露出跟她相熟之意。怕她会不高兴。
林可人的身分始终是神秘的。
饼年,长辈把我带到各种大型应酬场所,我乐得去开开眼界,却没有邀请女伴,
虽然他们一直客气地说:"叫女朋友也一起来。"
但是这年头在外头泡的女人,很年轻就很坏,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虽然A君出
席,但眼睛到处溜,留意在场的B君C君有无可能。
我很怕这种人际关系,觉得自己应付不来。
没想到在大年夜在这种场合看见可人。
她穿著一件貂皮大衣,大衣里面一袭丝绒旗袍,面孔细细化过妆,明艳得不能形
容。
我远远地打量她,她还没有看见我。
好家伙!这才是真正的她,真正活色生香。
若不是这幺熟,真会以为是另外一个人,她穿的丝袜上都钉有水钻,怎幺这幺艳?
现在可露出一点真实身分来了,只见她眼若秋水,美目盼兮,直挺的鼻子衬着菱
角似的嘴唇,活月兑月兑一个红牌阿姑模样,风情万种。
我看得呆了。
连忙问熟人:"那个美人儿是谁?"
他们一看,"啊,云七爷的女朋友,走了有五六年了,最近分开过,今天倒是又
在一起,他们这些人的感情虚虚实实,很难猜测,都是些风流人物。"笑。
我吸进一口气。我都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