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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人 第25页

作者:亦舒

我接上去,“──或者我会认为你内在与外表一样美,或者你会喜欢欧洲的生活,或者……绿霞,你什么都不往阳光那面想,真拿你没法子。”

我们沉默下来,我拉看她的手在街上逛到十二点三刻。

我说:“仙德瑞拉要回家了。”

“你呢?”她问:“你回哪里?”

“回酒店睡觉。”我说:“明天上飞机。我需要你的电话号码与地址。”

“你能不能牺牲一夜的睡眠?”她问:“为我。”

“当然可以。”我说:“我很高兴有这个荣幸。”

我开着她的车子送她回石澳。佣人早已入睡。

我问:“你时常这么迟睡?”

她摇摇头,“不,我的生活正常得迹近不正常,今天是例外,我今天特别高兴。”

她领我上楼,一边说:“请进我房间,比较舒适点。”

我大方的跟她进去。她睡房外附设小客厅,一套浅蓝色的丝绒沙发,素色墙纸。我四周看了看,不见有她的放大彩色照片。

我说:“女孩子居然在房中不挂照片,真是奇迹,等于男人不把文凭摆出来一样的可贵。”

“照片?照片有什么好挂?要知道自己的样子,那还不容易,照照镜子不就行了?”

但很少女孩子不肯这么做。

她加一句:“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我笑笑。

她做好咖啡端上来。“怕我睡着?”我问。

“你要陪我说一夜的话,”她说,“别忘了。”

“那还不容易,你要听什么题目?”我问:“蟹状星云离我们多远?土星的环是什么一回事?我天天在望远镜里看的是啥子东西?”

“都好。”她坐在我身边,笑说,“说什么我都爱听。”

“不不,我们不说话。”我说:“你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们听音乐。”

“好。”她服从得像只小猫。

我握着她的手,她坐得我很近。我们听着音乐。她有一套很好的音响设备。

渐渐我眼困起来。我吻吻她头角。“累吗?”我问。

她摇摇头。

我按按她的浓眉。“你吸收的蛋白质一定比我多。”我打个呵欠,“对不起。”

“你是唯一对牢我打呵欠的人。”她微笑。

“我相信我也是唯一认识你廿小时就吻你的人。”我说。

她紧紧的靠着我。

──“回来看我。”

“我会的。”

“写信给我。”

“一定。”

“打电话来,由我付费用。”

“嗳嗳,我虽然是学生,但是这几个铜板还负担得起。”

我们就这样在沙发上坐足一夜,手拉手的。

天蒙蒙地亮起来,我仿佛睡熟过,恍惚又没有。转头肴绿霞,她靠在我肩膀上沉睡。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浓眉,这么清秀的面庞。我会回来了解她!熟悉她,做她的男朋友。

我必需趁佣人起身之前溜走,否则她得花一番唇舌向父母解释。

我留下一张字条,把我的姓名地址电话留下,然后就开门走了。我运气好,门口居然有辆空计程车。

回到酒店,我把所有的东西塞进箱子,挽着便去飞机场。

一到飞机场就听航空公司在广播我的名字,叫我去听电话,我知道是绿霞,非常感激。

她责问我:“你为什么没叫醒我?你为什么独个儿走了?”

“我会回来的。”我说:“像蒙哥马利元帅说的:我会回来。”

她一阵沉默。

“喂,绿霞,别难过,我的飞机要开了。”

“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上飞机,用小枕头垫妥,准备好好睡一觉、隔壁坐个小女孩子,正在看一本画报,我一眼瞥到封面的照片,那女郎好面熟。

我问:“请把这本杂志借给我看看好吗?”

那个小女孩把画报递给我。我取饼一看,呆住了,那两道浓眉,微微下垂的嘴角,秀气逼人的面孔,慧黠的眼睛……我冲口而出:“这是谁?”谁?

棒壁的小女孩子说:“林绿霞你都不知道中.她是这里最最红的玉女明星,一年拍十多套电影。”

明星。

──“你不是香港人?”

──“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或者你会发觉我没有读过好学堂。”

──“我的工作很忙。”

──“我的朋友太无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揽男女关系,我碰都不敢碰他们。我……是暴发的,社会名流并看我们不起。”

我都一一想起来了。她说过的话都有深意。

原来她是女明星。喝茶与跳舞时注视她的人群……

我的心冷下来。

我胆子再大再也不敢碰女明星。女明星。我是什么人?我怎么敢与最红的女明星来往?

多么短的缘份。到我六十岁的时候,提起来倒或者会津津乐道的:与一个最红的女明星坐在沙发上手拉手渡过一夜……还对住她打呵欠,我是唯一对牢她打呵欠的人。

但是。但是此刻我只觉得心酸。无穷无尽的伤心,我想哭。

心上人

(一)

丽莎到英国去已经三个月了。

开头那两个星期,我倒还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为不用去接丽莎上下班,连车子都不开,用公共交通工具。

后来就开始闷,闷得几乎想学泰山,在胸口擂槌一顿,大声叫啜,引起山谷回音。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与丽莎之间,这一年多来,那只不过是普通朋友,我很小心地与她维持距离,因此也未曾疯狂爱上她,她说要到伦敦,我还很替她高兴。

但现在,我才发觉生命中像是少了一样什么……于是我取出信纸预备写信,没落笔又把信纸收回去。我自初中开始就没写过信,现在发什么痴?

我并不爱丽莎。

不过她是好伴侣,她是一个乐观的愉快的小女人,懂得看电影,喜欢吃、爱笑,衣着很大方,与她约会,永还是轻松的。

我很想念她。

我甚至有想拨长途电话到伦敦,叫她回来。

但是这个电话的意思是,我在她回来后,就得娶她。

我打算娶她吗?并不见得。

既然不打算负这种责任,那么就不能够阻碍人家的青春前程。

下班又落雨,我从来没有像今天如此讨厌过下雨,赌气地将新皮鞋往水坑里踩。

以前丽莎在香港的时候,每逢我打出一条新领带或是穿件新背心,她都会称赞我。

每天中午,我们一道午餐,她节食,老吃一容小小的三文治与一杯不加糖的红茶,我们在一家西菜店订有一张台子。

如今我也不再去了,每天胡乱地叫办公室的后生买一个饭盒子。

我因寂寞的缘故,心情很烦躁。

我希望我是爱丽莎的,那么可以顺理就章与她在一起过一辈子。

我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认识一个新女友吧,我跟自己说,女孩子那么多,再挑一个好伴侣。

犹疑了一刻,我打电话给桃丽。

桃丽是一间大酒店的公共关系主任,非常花姿招展的一个女孩子,走在时代的尖端。

当天约好了午餐地点,我的精神似略为进步。

一见面,桃丽便笑说:“女朋友到伦敦去了,便来约我?”

我觉得这句话讲得很俗,其实丽莎并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并没有拥抱接吻行姻缘道,但一时间我无法向一个较为陌生的女郎解释。

桃丽打扮很明艳,在阴沉的天气中确能使人精神一振,我与她一边吃饭一边谈天。

她说:“──我也不想再干这一行,实在太辛苦,有时候真的很迷失,为了什么呢?在一般人眼中,做公共关系等于当花瓶而已。”

我觉得桃丽原来与她的外表不一样,她心中其实很苦。

我用匙羹揽着咖啡,忘了放过几粒糖,但一直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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