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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圆舞 第20页

作者:亦舒

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

“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童马可幽默地说,“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

我笑出来。

“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童马可说。

“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我说。

“少不更事,好打不平,”他说,“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我们走到校园坐下。

“你有什么话同我说?”他慎重地问。

“记得你借我的书?”

“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他讶异。

“不,想与你谈这本书。”

他更奇,“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

“是。”

“我还没有看它呢。”

“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

“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

“好好好,稍安毋躁。”

“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开始。

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

不过他没有。

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

“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

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

我说下去:“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月兑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

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

我不出声。

“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

“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

童马可打个寒噤,“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

我呆着一张脸。

他温和地说:“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

“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

“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

“改天吧。”

“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

“那么就随我去好了。”

“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恍惚地微笑,“你又何尝不是。”

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

“好,我送你回去。”

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念哪一科”,“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生活好吗”等等。

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

车子到家门。

童马可问:“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

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

“不,他不是我的男友。”我说的是真话。

“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

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

约翰没有再教训我。

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

轮到我教训他,“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

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

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

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

饼一会儿他说:“承钰,你说得太对了。”

我倒有丝欣喜,“谢谢你。”

他低着头,“我同你,永远无法走在一起。”

“我们可以做老朋友,大家五十岁的时候,把酒谈心。”

他看我一眼,“但你会与别人结婚。”

“结婚?约翰,我永远不会结婚。”

“这个预言说得太早了。”

“才不,我心里有数。”

“我才永远不会结婚,家母对家父失望,非要在我身上找补偿,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成为她的敌人。”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安全感。”

约翰不再谈论他的家庭。

“我又能比你好多少,约翰,你是知道的,姓周的女孩住在傅家……”

“怎么会这么怪,”约翰问,“从没见过你父母。”

“所以,”我耸耸肩,“我不是不想吃苦,但总得储存一点精力,留待将来用,否则自十多岁开始,挨一辈子,太没有味道。”

“我去做咖啡。”

饼一会儿他自厨房探出头来,表情怪异,“承钰,你在垃圾桶里烧过什么?一大阵味道。”

“烧了一本书。”

“为什么烧?很危险。”

“憎恨它。”

约翰不再言语。

我们各有烦恼,各有心事,何用多问。

一整个学期,都没有与傅于琛联络上。

他仿佛忘记了我。

仿佛。

暗于琛做得那么成功,连我都疑惑他也许是真的忘了我。

即使收到电报,他的措辞也轻描淡写,而且还不是直接寄给我的,一贯先经过曾约翰。

谁能怪我叫约翰“经理人。”

经理人一日不等到下课,便来接我放学。

同学照例起哄,“他来接她了,他来接她了,宝贝,我来带你回家,哈哈哈。”夹杂着口哨声。二十岁出头的洋小子依然十分幼稚,不过肯花时间来嘲弄同学,也是一种友善的表示。

我佯装听不见。

应付任何事的最佳办法,便是装作听不见,对不起,我时运高,不听鬼叫。

“什么事,约翰?”

“傅先生下午来接你。”

“下午,今天?”

“飞机就到。”

“接我回家,”我惊喜,“不用读书了?”

约翰啼笑皆非,“你看你,一听到有机会躲懒,乐得飞飞的,心花怒放,不是,甭想了,是接你往意大利。”

我更不知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去欧洲又何用他带领。”

“是一位卡斯蒂尼尼先生要见你。”

“是他,那个银色头发的可爱小老头,说得简单点,是我的第二任继父。他要见我,干么?”

“我想傅先生会告诉你。”约翰说。

“他几点钟到?”

约翰看看手表,“这上下怕差不多了,来,同你去飞机场。”

十分意外,难以置信,傅于琛终于肯来见我,还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仔细一想就释然,当然是为着别的男人,永远是为着第二个男人,不然他何必出现。

他一个人来,马小姐没有随身跟着。

尽量客观地看他,觉得他与我首次见到的傅于琛一点也没有不同,种种恩怨一幅一幅,在我脑海中闪过,不由得开口叫他:“付于心。”

他抬起头来,眼光错综复杂,不知如何回答我。到底是个成年人,一下子恢复硬朗。

当我不懂念付于心的时候,还叫过他博于琛。

现在他栽培下,已是个大学生。

约翰真是个好门生,伸手接过他手中的行李。

暗于琛说:“约翰的功课名列前茅,承钰,你就不长进。”

“我,”我指着自己鼻子,“我也已经是个优异生,约翰不同,他非要死读自虐不可,因为机会来得不易。”

暗于琛不语,只是笑。

但约翰却偏偏巴巴地提醒我,“你的机会也难得,承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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