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想,自动进房去换上裙子,月兑掉牛仔裤。还在脖子上加一条珍珠项链。你别说,看上去还真是笨里笨气的,我朝镜子扮个鬼脸。
“妈妈。”我出现在妈妈面前。
她一抬头,看到我的样子,马上心花怒放。
“呵小宝!你看你多漂亮,完全跟小天使一样。”
我才不要做小天使。
“来,妈跟你梳梳头。”
“妈妈,我已经十八岁了,当然你知道在你十八岁的时候,你已经怀了我。”我告诉妈妈,“我是个大人,我自己懂得梳头。”
“何必扫妈妈的兴呢?”她说:“给妈妈享受多些权利。”
我坐下来,把梳子交给她。
“周伯伯将会做你的监护人。”她替我梳头。
“我的监护人?”我说:“我不需要监护人。”
“要的,到底伦敦是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妈妈说:“这次去,你已是大学生,”她对牢镜子顾盼一下,“我老了。”
“女人一开口就是:我老了。不外是想别人说:不不,你还没有老。”我说:“老,当然,人人都会老,谁跟嫦娥都没交情,谁又服了长春不老药?”
“好了好了,车就来接啦。”
“谁都知道我穿牛仔裤最好看。”我说:“你们偏都要我穿裙子。”
“准备妥当没有?!”爹问:“等坏周仲年了。”
“干吗挑一个糟老头子给我做监护人?那种典型唐人街里走出来的弓腰哈背的老头儿,太乏味。”
我们一家三口出门。
但是周仲年并不是一个唐人街的老头子。
他当然已经老了,年纪比爹爹大一截,我想他有五十岁,头发斑白,身裁高而瘦,笑容动人。我可以写保单你没见过如此漂亮的男人。
母亲说:“仲年,这是我们家小宝。下星期动身去伦敦,地址与学校都已经交给你了。”
“自然自然,”他礼貌地为我拉开椅子,“我明天就回伦敦,你放心,我会看顾小宝,有什么人敢动她脑筋,我打断他的腿。”他向我眨眨眼。
每个人都当我是小孩子,我如果每次抗议我不是小孩,更显得我幼稚。我不出声。
当然我不是孩子,身体不是,思想也不是。
菜式很好,气氛也比我想像中为高。一整个晚上我留意着周仲年。他年轻的时候是怎样子的?早年的留学生,风度翩翩,二十年代的上海,十里洋场,他是张爱玲笔下的浪子。早期浅水湾的月光下,沙滩印下他浪漫的脚步。
他活在一个多姿多彩的年代。近年极端的商业化社会,日子平凡而踏实,枯燥无味,对他来说,可能是太厌倦大闷烦。
我代他想得很多。
而他怎么说?他说:“小孩子们必然不喜欢吃上海菜,所以不说话,是不是?还是我们大人之间的对白太单调?”
他不止以为我是个孩子,简直把我当低能儿童。
十八岁与五十岁,等于人家口中说的五月与十二月。
十二月有什么?有圣诞节——无限的礼物。他们说,所以你可以常常看到十二月拖着五月走。
当然我这个五月不是那样的女孩子。
没多久我抵达英国,周仲年派女秘书来接我,替我安排在他家中住,陪我入学,替我买日用品。史密斯太太是个中年妇人,胸围非常伟大,人非常和蔼。据她说,周仲年在伦敦的生意做得很大,可是他本人多数留在苏黎世,我直到深秋才看到他。
他的房子很大,装修古典而美丽。
我说:“周先生一定是抢劫过一间银行,不然怎会负担得起这么好的生活。”
史密斯太太说:“不,他抢了两间。”
我们大笑。
周仲年回来那天,我在打网球。对手是一个男同学,金发蓝眼,叫克里斯多弗。
他在下午回来,穿着芝麻呢的上装,掠皮背心。司机替他把行本拿进屋子,我远远看见,马上迎过去。
“小宝。”他拥抱我一下。
我们通过很多电话,故此已经颇为熟络。
我的男同学很快识趣地告辞,我与周便闲话家常。
“你胖了。”周打量我:“伦敦的水土适合你。”
“是的,”我笑:“胖五磅。”
“厨子说你顶赞赏他的菜式。”周说。
“是的,在这里住得很高兴,恐怕对你来说,是相当的不方便吧?”我很礼貌。
“不会的,我一年更多只有四个月在伦敦。”他说。
“这么大的屋子。”我笑笑,“才几个人住。”
“改天与你打网球。”他说:“现在只有我陪你,史密斯太太要渡假去。”
我们一起吃晚餐。
他依然很强壮很潇洒很漂亮,而且他不再把我当小孩子了。我们说很多话,他很关心我。像周仲年这种有资格有能力的男人,很直接给我安全感,他自然知道体贴女孩子,令女孩子安全舒适。
这次他回伦敦,要逗留三个月。
我们成为极好的朋友,无所不谈。因为避免叫他周“伯伯”,所以我一向只是“喂”他,他从不介意,异常明白我的心理。我不想用“伯伯”两个字把他与我隔开。
有空的时候我们常在园子散步,打网球,或到海德公园骑马。不知不觉,感情激增,压抑在心中。他不错已经五十岁,但是心境与样子都年轻。我一点也不介意与他出外吃饭看剧。作为他的女伴。
他只要人在伦敦,总是用很多时间陪我。
三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
我问:“这次你上哪儿去?”
“杜苏道夫。”他笑道。
“杜苏道夫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带给我?”我问。
“机器、铲泥机要不要?”他笑问。
“把你的玫瑰园铲掉!”我孩子气地恐吓他。
周仲年走了以后我深深觉得寂寞。他温柔的语气,他的万般呵护……很奇怪,我没有再约会男同学,忽然之间,我的心有所归属,再也没有空档给其他的人。
我独自在园子徘徊,问自己:这是可能的吗?他比我的父亲还大。
男同学克里斯多弗非常妒忌,因为我不肯与他约会。
他说:“你不是爱上了那老头子吧?他实在太老,简直是活着的历史,太过份了,卅多岁的中年人是合适的,但是他!他的肌肉一定像棉絮,他的口气腐臭——”
我没待克里斯多弗说完,给了他一记耳光。我不容许别人侮辱周仲年。
下雪了。
周自杜苏道夫寄来明信片。这么忙的人,还给我寄明信片,我把它们秘密地藏在抽屉里。
日与夜,我心中的影子永远是他。
寂寞地我日日去上学放学。
有一日下大雪,放学,我穿大衣戴帽子,围上围巾出门,看到一辆“摩根”在校门口,我的心一跳。
车门打开,一个人走出来,我定睛一看,果然是周。我奔过去,不由自主地拥抱他,头埋在他怀内,快乐地叫嚷:“你回来了你回来了!”
他抱住我。“我想念你,小宝。”他低声说。
我的眼睛润湿起来,呵,我的感情并不是单方面的。
但是我们这可怜的环境,我们之间的年龄差别,都叫我为难,也叫他难以应付,社会不会原谅他,他年纪比我大上那么许多,人们会怎么想?他做着那么大的生意,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的名誉呢,他的地位呢?
但是感情要发生就发生,压抑不住,我们很自然的在一起。我一点也不觉得他老,他也不觉得我小。周说:“你并不是那种碰一碰就咭咭笑的小女孩子,你很成熟。”他怜爱地拍拍我的头,感激地:“然而我真是老了。”
我说过,我并不觉得他老,而且我很为他吃醋,有时到他办公室去,他与女秘书谈笑,我很不高兴,甚至是史密斯太太,我也不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