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华暴躁地大喝一声,“你稍安毋躁好不好?从来没看见你镇静过,三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没读过书,一点点事又哭又叫!”
“振华——”黄太太劝阻他。
咪咪挡住我,“我们准备好了,黄太太,无论什么坏消息,你快说吧。”
“家敏,你大哥有病,他只能活三个月。”黄振华说。
咪咪退后三步,撞在我身上,“不!”
我只觉全身的血都冲到脑袋上去,站都站不稳,耳畔“嗡嗡”作响。
棒了很久很久,我向前走一步,脚步浮动。我听见自己问:“大哥,有病?只能活三个月?”
黄太太垂下泪来,“是真的。”
“什么病?我怎么一点不知道?”我双腿发软。
“他没告诉你,他一直没告诉你。”黄太太说,“现在人人都知道了,可是玫瑰硬是要与他结婚。”
“大哥在哪儿?”我颤声问。
“在家。”黄振华说道。
“玫瑰呢?”我说。
“在我们家。”黄振华说。
咪咪说:“我们回去再说,走。”
坐在车子中,我唇焦舌燥,想到大哥种种心灰意冷的所作所为,我忽然全部明白了。
他早知自己有病。
但是他没对我说,他只叫我赶快结婚生十个八个儿子,他就有交代了。
我将头伏在臂弯里,欲哭无泪。
黄太太呜咽说:“到底癌是什么东西,无端端夺去我们至爱的人的性命?”
黄振华喃喃地说:“现在我们要救的是两个人,玫瑰与家明。”
我也不顾得咪咪多心,心碎地问:“玫瑰怎么了?”
“她无论如何要嫁给家明,她已把小玫瑰还给方协文,方协文已与她离婚,带着女儿回美国去了。”
我呆呆地问道:“她竟为大哥舍弃了小玫瑰?”
“是,然而家明不肯娶她,”黄太太说,“家明只想见你,可是你与咪咪一离开香港,我们简直已失去你俩的踪迹,直至你们来了一封信,才得到地址。”黄太太累得站不直,“你回来就好了,家敏,我发烧已经一星期了。现在医生一天到我们家来两三次。”
到达黄家,我顾不得咪咪想什么,先找玫瑰去。
推开房门,她像一尊石像似地坐在窗前,泥雕木塑似,动也不动。面色苍白,脸颊上深陷下去,不似人形。
“玫瑰!”我叫她。
她抬起头来,见是我,站了起来,“家敏!”她向我奔来,撞倒一张茶几,跌在地上。
“玫瑰!”我过去扶起她。
她紧紧拥抱我,也哭不出来,“家敏。”
我按住她的头,我的眼睛看向天空,带一种控诉,喉咙里发出一种野兽受伤似的声音。
咪咪别转了头,黄振华两夫妻呆若木鸡似地看着我们两人。
我说:“玫瑰,你好好的在这里,我去找大哥,务必叫他见你,你放心,我只有他,他只有我,他一定得听我的话。”
玫瑰眼中全是绝望,握着我的手不放。
“你先休息一下,”我说,“我马上回家去找他。”
玫瑰仰起头,轻轻与我说,“我爱他,即使是三个月也不打紧,我爱他。”
我心如刀割,“是,我知道,我知道。”
黄太太说:“玫瑰,你去躺一会儿,别叫家敏担心。”
玫瑰的魂魄像是已离开她的躯壳,她“噢”了一声,由得黄太太抱着她。
黄振华向我使一个眼色,我跟着他出去。
他说:“我们去找溥家明。”
我喉咙里像嵌了一大块铅,一手拉着咪咪不放。
咪咪眼泪不住地淌下来。
我反反复复地说:“我只有这个大哥——”
到家我用锁匙开了门,女佣人马上迎出来,“二少爷,大少爷不见客。”
“我是他兄弟!”
“大少爷请二少爷进去,客人一概不见。”老佣人要强硬起来,就跟家主婆一样。
我说:“这也是外人?这是二少女乃!”
咪咪连忙说:“我在这里等好了。”
我既悲凉又气愤,随佣人迸书房。
大哥坐在书桌前在调整梵哑铃的弦线,他看上去神色平静。
“大哥!”我去到他面前。
他并没有抬起头来。“你也知道消息了?”
“大哥,你何必瞒着我?”我几乎要吐血。
“以你那种性格,”他莞尔说,“告诉你行吗?”
“大哥——”
“后来玫瑰终于还是查出来了,她是一个细心的女子。”大哥说,“瞒不过她。”
“你还能活多久?”
“三个月。”他很镇静,“或许更快,谁知道。”
“可是玫瑰——”
“所以你要跟玫瑰说:有什么必要举行婚礼?如果她愿意伴我到我去的那一日,我不介意,可是结婚,那就不必了。”
“她爱你。”
“我知道。”大哥燃起一支烟,“我也爱她。我们在这种时间遇见了,她给我带来生命中最后的光辉,我很感激她,”大哥微笑,“我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因而放肆了一下,把她自你手中抢过来。家敏,你以为如果我能活到七十岁,我会做这种事吗?”
“你早知道了。”我说。
“是,我早知道,我也知道你爱她。家敏,但我想你会原谅我。”他若无其事地说。
“医生说了些什么?”我伤痛地问。
他拉开抽屉,“资料都在这里,你自己取去看,我不想多说了。”
“玫瑰想见你。”
“我不会跟她结婚的。”
“她很爱你,她愿意与你结婚。”
“她的脑筋转不过来,她太浪漫,她弄不清楚三个月之后,我真的会死,她真的会成为一个寡妇。”大哥说。
我说:“我想她不至于有这么幼稚,你不应轻视她的感情。”
大哥仰起头,“她迟早会忘了我,家敏,时间治疗一切伤痕。”
“大哥——”
“回去告诉玫瑰,我们的时间太短,不要再逼我结婚。”大哥说。
“大哥——”
“别多说了,家敏,你应当为我高兴,人生三十不为夭,我今年都四十二了。”
我闭上眼睛,眼泪如泉般涌出来。
“家敏,”大哥说,“你那爱哭的毛病老是不改,自小到大,一有什么不如意就淌眼抹泪的,把咪咪叫进来,我有话跟她说。”
咪咪应声就进来,双眼哭得红肿。
大哥诧异,“我还没死,你们就这个样子!”
“大哥!”咪咪过去搂住他,索性号陶大哭起来,一边叫着,“你不能去,大哥你不能去。”
大哥抱住她,却仍然不动容。
我用手托着头,黄振华低声跟我说:“家敏,过来,我跟你说几句话。”
他把我拉至露台。
他说:“家明需要的是过一段安宁的日子,我们总要成全他。回去设法说服玫瑰,叫玫瑰再偌伴他三个月,”黄振华摆摆手,“他一切还不是为了玫瑰。”
我说:“两人在这种时间遇上了——”我取出手帕抹泪。
“是,”大哥笑吟吟地站在我们身后,“在我有生之年居然遇见了她,我是多么幸运。”
我受不住,“你还笑,大哥,你还笑!”
“人总是要死的,”他很温和,“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重要的是活着的时候,总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与他紧紧地拥抱。
他比许多人幸福,生命只要好,不要长,他说得对,他能够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他所爱的人,而他所爱的人也爱他,实已胜却人间无数了。
我们一家人从此要压抑自己,不提死亡这个名词。
我与玫瑰谈了一个通宵。
她几乎要发疯了。
“我找了他半辈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却只剩下三个月。”她的眼睛空洞。
“有些人一辈子也找不到。”我感染了大哥的勇敢哲学。
“我爱他。”
“我们都知道。”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