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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细之恋 第1页

作者:亦舒

阿细之恋

我的名字叫阿细。

我知道我知道,说起“阿细”,你会想像到一个广东籍妙龄女子,知识程度并不高,美目皓齿,瓜子口脸,皮肤微棕,黑油油的一根粗辫子,穿香云纹唐装衫裤……

但我不是女人。

我是男人。

我甚至不“细”,我身高六尺零半寸,重一六○磅,网球好手,自由式泳赛常常夺冠军。阿细!

名字的来源是这样的:外祖母是广东人,嫁给上海人。妈妈又嫁上海人,因此外婆觉得家中没啥广东味道,适逢我生下来只得五磅六安土。OK,叫阿细。

家中叫惯,不觉得。“阿细,明天去看电影吗?”

“阿细,暑假去巴黎吗?”

“阿细,怎么还没有正式女朋友?”

但是外头的朋友听见这名字,先是吃惊,后来就笑得昏倒,成为取笑的题材。

到了多伦多,庆幸得很,我用英文名字“约翰”,或是中文名字“瀚”,洋人干脆叫我“赵”,阿细失传了,大转变。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妹妹来多伦多大学看我。

在食堂陪我吃饭,她不停的叫我阿细,阿细。

──“阿细,取杯咖啡给我。”

“阿细,端张椅子来。”

我跟她说:“我是你的亲大哥,请不要叫我的小名。”

她耸耸肩。

那时有个洋妞坐在旁边,奇怪地问:“你为什么叫你哥哥AHSAI?他明明叫约翰。”

我要阻止妹妹已经来不及,妹妹若无其事地说:“哦,那是他的昵称。”

洋妞兴趣来了,“什么意思?”

“细?小的意思,TINY,MINUTE。”妹妹看着我笑,陕陕眼。

我央求那洋妞,“请别告诉其他的人,求求你。”

洋妞笑,“为什么?我认为太可爱了。”

妹妹问:“你叫什么名字?”

洋妞答:“珍纳。”

妹妹购瞄她,跟我说:“她至少有三十八寸胸。”

我说:“别老土,每个鬼妹都有大胸脯。”

“你看她那身肉,马上想到床。”妹妹挤眉弄眼。

“别这样好不好?”我抗议。

珍纳一点不在乎,笑眯眯地听着我们两兄妹说国语。

“你不喜欢她?”妹妹诧异。

“不。”

“喜欢谁?”

“本系的一个中国女孩子。”

“去追呀,”

“无从下手。”

“什么意思?”

“她假装看不到男人。”

“喜欢女人?”妹妹问。

“肯定不是。”

“性冷感?”

“妹妹……”

她耸耸肩。

那个珍纳显然已经接受了妹妹的勾搭,坐看不走。她问:“你小吗?不小吧?”她笑,“六尺高的男孩子不算小尺码了。”

我觉得世界反了,良家男人惨遭调戏。

所以我喜欢孙明媚。她是纯东方的。

在图书馆见到她,像是见到一尊高贵的佛像。

沉默,宁静,端庄,秀丽。

挺直鼻子,明亮眼睛,唯一现代的是她略翘的嘴唇,使她有种骄傲的感觉。

当她写功课的时候,漆黑的长发垂在一边,习惯性地手模着下巴。一件淡色上等的凯丝咪毛衣,一条窄脚牛仔袂,一双KICKERS球鞋。

我喜欢她。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相貌,她的身材,她的举止,她的声音。我告诉自己:赵阿细,你碰上你等待的女神了,她与我心目中的标准完全符合。我甚至爱上了她的双手。没有指甲油、修长,有点倔强,艺术家型,性感的。

我也见过她游泳,她是个好泳手,穿黑色一件头泳衣,你知道,真正游泳的人不会穿比基尼,但她那件泳衣非常漂亮,里在她细长的身裁上,胸脯是完美的半圆型。

那次我趋向前去与她打招呼。

她正用白色的大毛巾擦头发,对我的笑容视若无睹,冷冷瞥我一眼,随即走开。

于是赵阿细发呆地站在池畔,涨红着脸。

老实说,我还没有受过这种待遇。女人喜欢我。

像这珍纳,她就喜欢我。

一日下午敲门进我宿舍,问我要不要喝咖啡,拿了杯咖啡进来坐在我床上,摆出种种“公子”杂志模特儿的姿态。我不是不觉得她肉感,但有些男人不喜欢这种飞来艳福,信不信由你。

然后珍纳不耐烦了,她站起来,去把窗帘拉拢,转过头来向我微笑。

我吓得马上过去,把窗帘“沙”的一声再拉开。

她懂得我的宪思,我也懂得她的一意思。

她无可奈何的离开我的房间,到门口时媚声问:“下一次?”

后来有人知道了,都很惋惜。男同学都说,赵某在“为国争光”。

但是孙明媚当我不存在。

她对所有的同学都如此,换句话说,她不喜欢跟人来往,放了学自己开部小车子回家,上课准时坐在讲室,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连要好的女朋友都没有。

我把孙明媚的事都告诉妹妹。

妹妹感叹的说:“真聪明,女朋友要来干嘛?她往往是跑去告诉别人你的鼻子是整容的那个人,女朋友!”

我诧异,“做人难道不需要伴?”

“要,要一个好的男朋友,二人世界。”

“孙明媚没有男朋友。”我说。

“你怎么知道?也许她与人同居,也许她男朋友在家里,也许她已经结了婚。”

“我依然觉得她是独身的。”我坚持,“看得出。”

妹妹说:“努力追呀,阿细。”

“我胆子细。”我说:“如果我不喜欢她,那无所谓,追不到拉倒,但现在……”

妹妹度假完毕就回去了,但我那个小名,也传遍全校。珍纳有意无意间表示那是她的“独家报导”,真受不了。

虽然这样,只要在学校里见到孙明媚的踪影,我总是迫在后面的。

网球场、饭堂、同学会、宿舍咖啡吧。

我总是走过去,说声:“嗨。”

有时候她看我一眼,有时候不。我无从打听她的消息,她只与华特教授比较来往密,有时也到华特家晚膳。

因此我设法去相熟华特。

华特教统计学。孙明媚读电脑统计,与我一样。

“聪敏的女孩子。”华特惊叹。

“有男朋友吗?”我渴望知道。

华特马上明白了。他笑,“年轻人,看中了她?你不是第一个呢!”

“我知道。但有没有办法帮我忙?”我补一句,“教授,给我面子,我也是统计学学生。”

华特沉吟半晌,拍拍我肩膀,“好,星期六夜我请她吃饭,你也来。”

我大喜欲狂,差点没昏过去。

星期六。我买了一盒雪茄、一盒巧克力到华特家。我看见明媚,心狂跳,她看见我,只略略点头。一整个晚她很大方沉默,我看看她的侧面正面,她的身型姿态,心中得到最大的满足,但是她那么冷淡,不大肯说话,偶而点点头,就这样。

华特低声说:“小伙子,你要进攻呀!”

“啊,”我叹口气,“她冷如冰霜。”

“溶化她!”教授挤挤眼。

她尽与师母谈些琐事,我真是插不进嘴。

到临走,我跟她说:“明媚,我送你回去。”

她把我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上头。我的笑僵住在那里。

她淡淡的说:“我有开车来,不用你送。”

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笔,我应该事前打电话给她,约她一起来,那么名正言顺的送她走。

可是我相信她也不会接受我陪她进出。我爱的人不爱我。呜呼!

华特说:“赵,你简直像木头!”

我像木头?真想叫他去问问珍纳她们,那不过是因为我尊重孙明媚。

蓄意之安排失效,我只好自己打真军。

在饭堂见到她,我捧着盘子过去与她一道吃,坐在她对面,她看我一眼,不响。

我陪笑,“天气越来越冷了。到这里住上几年,居然也颇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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