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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杜鹃花日子 第7页

作者:亦舒

“算了,你才比大弟大1岁半岁。”

“是呀,不少老女人都说年龄不是一回事,只要心境时常维持青春,就可以瞒过众人的眼睛,但为什么我的情怀那么年轻,却已经没有资格参加竞选香港小姐?年龄不重要?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你借题发挥做什么?”我瞪她一眼:“快帮我解决问题。”

裘说;“像解决一切问题一样,请继续努力。”

我也觉得这是唯一可行之法。

再次在球场碰见他,是他先迎上来。

“嗨!”他说:“你原来真是圣玫瑰的英文教师?”

我倒一怔:“是,你查过了?”

“小女在圣玫瑰念中三。”

“说多巧。”我说。

“虽然不是你教她,但是她知道艾老师。”

我说;“她还怎么说?”

“说你有绰号叫小女孩。”

我丢高球拍接住。

“真不敢相信,你长得跟小女差不多大。”

我眨眨眼:“廿四岁了。”

“不过甘四岁还是很小呀。”他笑。

“什么?”我不赞同:“这是赞美还是什么?”

“赞美。”他笑。

“能不能比较实际?”我大胆地说:“譬如说,请我吃饭。”

他一怔,凝视我:“我有女儿。”

“我也打听过,你与妻子分开很久,事实上她已经另外组织家庭。”

“你都知道?”他讶异。

“是的,没有秘密,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的事。”我微笑。

“那么明天晚上,我请艾老师吃便饭。”

“我七点半便可以准备好。”

“行。我来接你。”

我问:“你知道我住哪里?”

“打听一下就知道了。”他微笑:“这城里,有什么秘密可一言呢?”

他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有很多事,是要自己去争取的。

而我为朱培检,实是第一次主动争取。

大弟说:“穿得老成点,莫让人以为你是他女儿。”

仿佛这是我第一次约会。

我都是身经百战的人了,他们还这样子看我。也许我应该改变作风,同约会我的男士们说:“妈妈希望我在十二点钟之前回家。”

混赈。

小弟说:“我从来没有见过姐姐患得患失过。”

“怎么没有——”我说:“上次申请工作,不获批准,三夜睡不着。”

“现在还不是有一份很好的工作。”大弟说:“我们都觉得你比较适合教书,你不像强人。”

“因为长得小相。”小弟说。

我问:“为什么他不约我今天,免得夜长梦多。”

“你怕什么?”裘问:“约会而已。”

“我不知道怕什么。”

可怕的时刻也终于会来临。

我穿一件松身的黑色便服,头发挽在头顶,配半高跟鞋。真的已经尽了力。

小弟说:“不错,看上去像十九岁。”

“谢谢。”

“朱培检看上去仍然似你的叔叔。”他又加一句。

“不要紧,我不怕人说什么。”

“也许他怕。”

“他不似没有勇气的人。”

“每个人都有勇气,他会不会为你使出来呢?”

我睁大了眼睛,问小弟;“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

“没什么就别嚼蛆。”我说。

朱比我早到,而我准时。

我对他的印象很好。

他也很意外,看看表,“你恐怕是唯一准时的时代女性。时代女性什么都要跟男人并排,但是又希望男人在约会时等她们一两个钟头。”

我笑说:“准时是贵族的美德。”

他说:“幸亏你的思想与性格都很成熟。”

“幸亏。”我说。

朱为我叫了食物饮料。

他说:“我们第一次见面,仿佛是一年前的事了。”

“可不是,一直没有机会。”

“我觉得你球打得极好,不是随便来摆姿势的,印象也很深刻,但是怎么也想不到你已超过十七岁。”

我微笑。

“你没有一直让我认为你只有十七岁。”他很有深意的说。

“意图太明显了,”我也很直接的说:“我不见得会跑去跟每个男人说:我已不止十七岁。”

这时候他有熟朋友走过来,“晦!老朱,同女儿吃饭?”

我巴不得把那个不识相的人扼死。

那个人看真了,才说:“啊!对不起,不是令千金,”他笑嘻嘻的改口:“敢情是令千金的同学?”

我啼笑皆非。

朱站起来赶他,“老陈,去去!”

那个老陈大笑着躲开去。

朱同栽说:“这种廿多年的老朋友,离谱,什么话都说得出来,倚老卖老。”

“真可爱。”我微笑。

“太可爱了,谁吃得消。”他很恼怒。

“别担心,”我说:“我早已经习惯。”

朱隔了一会儿说:“也许因为我看上去老,而不是因为你年轻。”有点感喟。

“别傻好不好?”我笑:“我情愿是我看上去年轻,哪个女人不希望看上去年轻。”

“你真得天独厚。”他微笑。

这一顿饭吃得很舒畅。

近中年的男人有种风度,成熟,令人舒适,对女人也是大方的,不会斤斤计较,付出多少,非图得回那么多,是以我喜欢与他来往。

他送我回家。“喂,”我说:“还有第二次吧!”

“什么?”他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今天才是第一次?感觉上我们约会仿佛已有数十次。”

我笑。

“我们再聊络。”他说。

“再见。”

“再见。”

大弟、小弟在客厅等我。

他们看看钟,看看我,“已经十点多了,一顿饭吃那么多时间,当心妈妈骂你。”

“是。”我索性与他们一起做戏,“请你们同妈妈说,我在同学家做功课做得晚了。”

大弟轰然笑起来。

小弟说:“看你,满脸春风的。”

“很高兴,我很喜欢他,我有种感觉,我们会结婚。”

“女人的第六感真厉害,约会一次,便要俘虏别人,喂,老哥,当心点,有事没事别乱约会人。”小弟打趣着。

“真的,我一直想嫁他那样的人,”我说:“幽默、稳重、有高贵的职业、生活经验丰富………”

“我想追他的人是很多的。”大弟说。

“追我的人也不少呀!”

“不同的,”大弟说:“你那些男朋友哪里是他的对手,不过他那些女朋友就很难说了。”

我大力推大弟一下,“你见过啦?说得那么嘴响,你怎么知道你们老姐不是对手?想灭我的志气?”

“姐姐是她们之间最年轻的一个,毫无疑问。”小弟笑。

“再过二十年,你俩就知道谁占便宜。”

大弟说:“你别讲,永远不老也够恐怖的。”

我叹口气:“没有人可以永远不老。”

“朱先生对你有没有好感?”

“有是有的,不过距离婚嫁似乎还前途茫茫,”我说:“真不明人们是如何结的婚,太难的事。”

“你喜欢比较困难的男人。”

“是吗?”我用双手托住下巴。

“早些休息吧。”他们回房间去了。

自第一次约会到结婚——名正言顺的在他面前梳头化妆………那真是难得的,每一段婚姻都有天路历程吧。一般人都走得比我好。

像老朱,他有过一次不太成功的婚姻,想法自然不一样,这一次一定比以前更加谨慎,他会不会挑选蚌长得像他女儿的对象?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但也决不会匆匆忙忙下决定,也许与我走三五七年————

三五七年!那时不老山人也只好老了。

我倒抽一口冷气。

我可经不起这样的等待。

他们都说男女认识半年到一年的时候,最适合结婚。三五七年!我更加睡不着了。

裘裘说:“每个男人我最多给他三个月的时间,若没有进一步的意思,立刻转移目标,谁有空漫无目标地陪一个人吃晚饭看电影。”她停一停,“你想想,一个女孩子廿二岁正式出来走,三五个月换男朋友,尽其量不过换十来个,青春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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