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儿?洋女?不可能的事,玩是可以的,结婚?不要开玩笑。
在爱伦娜来说,屈服于任何事,都是爱得不够,我也认了这一点。可是没有父亲的救济,而叫我留在欧洲,这是没有可能的事。
叫我出来找一份年薪约三千镑的工作,净受洋气,也是没有可能的事,我拖延半年,越来越害怕,终于还是回来了。
爱伦娜苍白着脸说:“我一生都不要再见你。”
我也没有抱着再见她的心情。感情这种事,完了便是完了,无法再走回头。
回到香港,才发觉潜意识中,我爱爱伦娜,比我自己知道的多。
案亲见我一个人回家,很漂亮的处理整件事,他连提都不提,就当爱伦娜不存在,但我不能够。
我的梦魂常常飞回去欧洲,看到爱伦娜只穿着薄衣,坐在初冬的窗台,窗外白蒙蒙一片,而她捧着一杯热茶喝,牛乳般的皮肤,黑瞳孔,肿肿,如刚哭完,犹如一张图画。
我讪笑自己对她念念不忘。
特别是这半年来,看到此地的名媛,没有一个上眼,我便会偷偷的想起爱伦娜。
香港的女孩子越来越僵、越来越浓妆,头发全部烫得像铁丝,鲜红的唇,人工的面孔,一丝灵魂都没有,披着悉悉索索的舞衣,身材细小得像发育未全,抖着走路,像具塑胶洋女圭女圭,不约而同地拥有黑眼圈,看上去也够疲倦的,仍然为抓金龟婿而到处颠扑,真是惨淡。
妹妹曾刻薄的说:“看看你爱搭救谁,拉人家一把,行行好,娶了她回来让她专心在家发胖。”
除了爱伦娜,我还没有动过要娶人的念头。
这半年来郁郁不乐是每个家人都看得出来的。
一睡睡得老晚,呆呆的吃午饭,看电视录映带,晚上跟妹妹妹夫出去泡,晚上回来读小说至天亮。父亲只要把我留在香港,其他一概无所谓。
他也想我结婚,结了婚更加飞不了,乖乖的替他养孙子。
妹妹说:“他才廿六岁,晚几年不妨,别把他逼急了。”
案亲是很宠这个女儿的,也更迁就我,事事处之泰然。
偶而也问:“要不要到公司看看?嗯,学以致用,堂堂会计师,别太投闲才好。”
我还是心倩坏。
一路踯躅回家,益发不原谅自己,为了享受放弃爱伦娜犹可,但我根本不是爱享受的那种人,我只是不想吃苦,偏偏现在就苦得十足。
走错一步棋子,只要不顾一切的在欧洲结了婚,生下孩子,父亲总会心软吧。
我也别太乐观,父亲是硬脾气,爱伦娜亦是硬脾气,任何一方面都不肯退缩,到时只有更惨。
我大叫出来:“爱伦娜!”
我颓然靠在墙上,酒气上涌,我胸口有点难过。
到欧洲的第一个春天也是这么渡过的,当时年纪虽轻,也被春天迷得疯狂,满院子的桃红柳绿,女孩换上薄衫,天上露出金光,人们活跃起来……
今日可也是春天?
我喃喃叫:“爱伦娜。”
“唤我?”一旁有个声音问。
我转头。她坐在一辆开蓬汽车里,向着我微笑。
我认得她,钻石在她的朝子上闪闪生光,她那冷艳的面孔很难叫人忘记。
我问:“你也叫爱伦娜?”
“嗯。”她自嘲地说:“爱伦娜何。”
“何先生呢?”我问。
“在玩牌。”她说:“上车来吧,你是利家第二个孩子?”
“不,那不是我姐姐,我是利家大儿子。”
她推开车门。
我问:“带我到什么地方去?”
她笑,“送你回家。”
“别,别带我回家,我不要回家,难得被一个美女接了上车,就此被送回家,心有不甘,有什么刺激的地方可以去?”
“你喝醉了。”
“真的,我不要回家。”我睁大了眼睛。
她笑,“早知随你靠看墙吐个饱。”
“对不起。”我知我说得太多了。
“不要紧。”她说:“你们这些孩子,一贯的放肆。”
“对不起。”我唐突了她。
她并没有介意,把我送到家门,看佣人出来把我接进去,便离开。我倒在床上就睡了,并没有得到期望中的艳遇。
醒来之后,只觉自己糊涂透项。
羞愧之余,也得赎罪。
我问妹妹:“爱伦娜何的地址你有没?”
“有。干嘛?”妹妹立刻提高警惕。
“送花给她。”
“发什么疯?少惹她这种女人。”妹妹联想丰富。
“真的,我有正经事,不是想像中那种理由。”
“我不管你是啥子理由,总而言之,你好自为之。”
“得了,那么多的之乎者也,真受不了,”我轻轻推开她,“我完全知道我在做些什么,你给我放心。”
“——”
我抬起头,扬起一条眉毛,她没奈何,只好翻出地址给我,她不告诉我,我也有法子在别的地方找到。
都是我亲手挑的,一大束白色的花,都是芬芳的,美丽的,亲自开车,送到她佣人手中,有一张小卡片,叫她原谅我的唐突。
我也叫自己当心,这种感情陷阱,一把持不住,就会直堕到底,而一半是自己己愿意的!
利用另一段感情来治疗前一段感情所留下的伤口……
她不在家,我放下花就走了。
那时我也送花给爱伦娜。也由自己亲手挑选。我不惯那种一个电话到大酒店花铺,说出挂账号码,付了钞票算数的客套。
我怅惘的想,但是这样亲力亲为,又为我带来什么?诚意?在这种无谓的事上,太多的诚意会引起不良效果。
一般两兄妹,妹妹比我聪明得多,也智慧得多。
性格控制命运,但是我干嘛会有这样的性格?改无可改。
我不期望有什么回音,成熟的人应对什么都没有反应。何太太自然是一个成熟的人。
在以后的一个星期内,我又见到她两次,她只是远远的向我点点头。
妹妹热心地帮我介绍女朋友。
她偷偷说:“那穿蓝衣的如何?那绿裙的最好看,红花闪光缎的?叫爱拉。把全家的钻石都戴身上的,是美宝。”
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单相信自己的眼睛,仔仔细细的看过了,谁也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还是何太太最最夺目,我喜欢她那半吊儿郎当的态度,把应酬视为工作的一部份,比起那些视之为生命一部份的人,自然有一种洒月兑与超然。
我问妹妹:“她有没有男朋友?”
“谁?”妹妹喜悦的问。
“爱伦娜何。”
“她呀,”妹妹椰揄的问!“碰了壁是不是?人家找男朋友,也不会挑熟朋友的儿子。”
“挑陌生人有什么刺激?”我不以为然,“反正是秽,不如搞得轰轰烈烈。”
妹妹冷笑,“代价未免太高,为了什么?”
“恋爱呀,不谈恋爱,多闷。”我伸个懒腰。
“为什么像瘾头发作似的,累成那样?”
“昨夜与电脑下棋直到天亮。”
“神经病。”
昨夜并没睡。想到与爱伦娜在风中拥抱,接触到她的身体,浑身如触电似,心头的狂喜使我有落泪的冲动,兄弟,这便是爱情。
而现在,顶多是约不到绿衣女去约红衣女,去不去都无所谓,而那个时候,却像发了狂似的半夜跳起来在零下三四度的天气驾车去敲门,为了说一句:“爱伦娜!我想你。”那里来的勇气?这个勇气后来又跑到基么地方去了?想起来已是非常遥远的事,但心中仍然牵动。
爱伦娜已属于他人了吧?
半年了。
她们是不会为一个男人守着的,顶多是三两个星期之后,又随别人去了。
回来之后未曾写过一封信。
我又提前离座,开了车子出来,在街上慢慢驶动,我喜欢开车,无论快慢都带给我一种悠然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