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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 第29页

作者:亦舒

“你称赞莫天地也是一样的。”我说。

大哥摇摇头,“真有这样的读者,不管这莫天地是谁,也足以引以为荣。”

我缠住大嫂要与她讨论莫天地的文章。

大嫂说:“我不是专家,改天我介绍个专家给你。”

“什么?还有比我更专家的?”

“当然有,她是莫天地的妹妹。”

“什么?”我跳起来,“你认识莫家的人?”

“咦,莫家的人,也不过是人呀。”

“快说快说!大嫂,怎么以前好像没听你提起过?”

“我哪儿说得那么多,也是最近才认识的,最近我们做同事。”

大嫂在局里身任要职。

“他妹妹长得如何?”我追问……“说呀说呀。”

“不很美,但自然有股高贵之气。”

“不够透彻,大嫂,在我眼中,你也高贵。”

“跟我差不多样子,”大嫂笑,“望四的人,还要怎么样?”

“什么望四的人?才三十出头罢了。”

“小利,那当然还是你青春。”

“说下去呀。”我催她。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莫天地呢?他多大年纪?真姓名是什么?长得如何?性情怎么样?”

“我没问过。”

“怎么可以不问?”

“我不方便查根问底。”

我很紧张,“大嫂,让我来问好了,我不怕难为情,你把那位小姐介绍给我。”

“你看你,小利,别这样好不好?”大哥发话。

“不,大嫂,我跟你是耙上了,你一定要制造机会,让我见到莫天地。”

大哥白大嫂一眼,“你看你,自寻烦恼。”大哥的口头禅是“你看你”。

我在以后的几个礼拜内,一直不放过大嫂,死求活求,轻声哀求,差些儿没跪下来。

大哥骂我:“廿二岁的人了,大学毕业生,还盲目崇拜偶像,真丢脸。”

我不管,我佩服莫天地的才华,这种崇拜与小女孩迷歌星明星是有点分别的。

大嫂实在给我烦得没法子,答应替我找机会。

我欢呼雀跃,一直睡不着。

莫天地会是怎么样子的人?他的文字那么俏皮辛辣幽默,想像力那么丰富,写作技巧那么流利,我爱煞了他。

他一定是个有气质的人,高高瘦瘦,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似笑非笑的嘴角……

哗!我真的没有办法睡得着。

饼了很久,大嫂那边终于有消息了。

她说:“星期六下午,丽晶茶座。”

“真的?”我一阵晕眩。

“且慢高兴,我约的是莫天真。”

“谁是莫天真?”我瞠目。

“你那偶像的妹妹。”

“什么?”我责问,“那么莫天地呢?”

这个时候大哥又插声说:“你看你,现在没完没了,我问你到什么地方去变一个莫天地出来给她!”

大嫂说:“你见了莫小姐,自己求她好了。”

“我?”我指着鼻子。

大嫂推我一下,“要见偶像,面皮只好老一老。”

“好!好!”我满口答应。

大哥在一旁很讽刺的说:“你瞧你瞧,用这种勇气来干革命,一定成功。”

我不管他。

星期六下午我准时到茶座,多怕她俩不来。

等足二十分钟,大嫂与莫小姐终于珊珊来迟,出现在门口,我连忙举起手打招呼。

大家坐定了。思量半晌,我开口说明我的希望。

大嫂说,“她喜欢莫天地的作品,真有十年八年历史,那些小说,她都背得出来。”

莫小姐说,“我哥哥的确是有些读者的。”

“可不可以让我见他一次?”

莫小姐笑,“讲出来没有人相信,我自己也不大见得到他,他生活方式很低调,又不爱出锋头或是到处避,换言之,为人挺孤僻的。”

“破一次例也不行吗?”我整个身子探出去。

“我问问看。”莫小姐说。

“问一问,”大嫂笑,“小利也够苦心的。”

莫小姐说:“其实,看他的作品也够了。”

我狐疑,怎么,他不是一个英俊的人吗?

“很多时候,作品与真人是一段距离的。”

“怎么?”我问:“他有什么怪僻?”

“我的意见是,”莫小姐笑,“不一定要见到偶像。”

大嫂说:“他们年轻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他们做事一味够彻底,不喜欢留想像余地。”

我不出声。

莫小姐说:“越来越少人懂得含蓄之道了。”

我忍不住说:“无论如何,我希望见到他。”

“我替你想一想。”她终于答应。

苞着的几天我垂头丧气。

“怎么?人家不是已经答应你了吗?为什么仍然闷闷不乐?”

“那位莫小姐太含蓄了,什么叫做‘想一想’?没有什么好想的。莫天地明明是她兄弟,现在看起来,希望不大,中国人推塘人最有一手。”

“看你说话,真是语无伦次。”大哥说。

大嫂说:“那也未必,想来是因为他读者多,如果每个人都要见过,没有时间,可说,成年人身边的琐事很困身,千头万绪,也许他没有心情见读者。”

我啼笑皆非,“我也是成年人。”

“你怎么一样?得天独厚,住在家中,什么也不必理,独自出来生活,要管的琐事是极多的。”

那么说来,他竟匀不出时间来见我了?

没法子,我只好再把他的小说从看一次。

在我的想像中,他应是略带孤僻的一个人,我知道他还没有结婚,三十五六年纪,有一个比较谈得来的女朋友,她在大学教书……

这些消息,陆陆续续,都在报上其他作者写到他的时候所看到,日积月累,我知道关于他的事,实在不算少。

他的生活很朴素,只是喜欢音乐,藏有许多唱片。

他没有太多的朋友,不喜到人多的地方去。

我没有见过他的照片,他很少有照片公开登在报上,据说非常早期的时候有,现在没有了。

他喜欢白色。

欧洲最喜欢的城市是巴黎。

认为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地下铁路。

喜欢孩子,但不喜生孩子。

曾经有人批评他人缘坏。

曾在英国留学四年。

除了写作之外,有一盘小生意。

时常说的话──“谁理呢”,“交稿必需准时”,“一分天才,九分努力”,“失败乃悲伤之母”等等……都叫人回味半晌。换句话说,他值得佩服。

而且他很斯文,稿子里的人物都是上流的,从来不含黄色意味。

我并没有什么私心,想霸占他或是什么的,我只是想见他,与他好好说上几句话。

“照片,至少可以给我一张照片。”

大嫂说:“好,我同你问问看。”

稍后她说:“莫天地说他没有照片。”

“我不相信。”

“他又不是电影明星,不方便把照片送人。”

我叹息。

真是固执有性格的一个人。

“替我的书签名。”

大哥大叫一声,“你烦不烦,有完没有?”

我吐吐舌头。

我特地买了一套莫天地的新书,叫他签上下款。

三十多本书,重得不得了,我托大嫂抬了去。

足足过了一个月才抬回来,虽然时间上久了一点,但是我仍然心满意足。

他的字很普通,并不见特色,但我仍然珍惜。

上面写着:查小利指正,莫天地。与一个日子。

这是最好的纪念品。

我心向往之,希望从此他对我的名字会有记忆。

我把签名与朋友共赏,他们都说:这是非常难得的,因为莫天地根本不来这一套。

“并且,”他们说:“他好像要转行了。”

“什么?”我如听到晴天霹雳,“转行?转行做什么?”

“做生意。”

“他做什么生意?”

“你不知道?人家一向有设计师文凭,转行做设计。”

“什么?那他不再写小说了?”

“现在他的产品已经减少很多。”

“那以后怎么办?”我失望的说:“我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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