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相处得很好,平安无事。
她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孩子气特重,像却尔斯这种男人的真面目,她居然看不清楚。
饼很久却尔斯终于来了电话。
“嗨!”我以一贯愉快的声线。
“你那女秘书叫什么名字?”却尔斯问。
“叫莉莉。”我很乐意作答。
“分机几号?”他又问。
“四三三。却尔斯,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噜嗦你几句。”
“什么?”他问。
“却尔斯。女人都是一样的,最好是门当户对,丈夫略比妻子强一点。趁早结婚,享受家庭之乐,不要以为你现在年轻,花多眼乱,做只蝴蝶,扑来扑去,仿佛乐趣无穷的样子,其实苦多过乐,每周末约人约得心疲力倦,每日下班回家是冷冷清清的。结婚有结婚的好处,你想想,却尔斯。”
他不出声。
“忠言逆耳。”我叹口气,“你去约会莉莉吧,她是个很能干很可爱的女孩子,月薪也近三千五,家庭清白。”
却尔斯反问:“你呢,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我?”我说:“我?”
“说来听听。”却尔斯说。
“中英文比我好一点,钱赚得比我多一点。比我理智比我镇静,比我成熟比我聪明──什么都胜我一筹。”
“你以为这种人真正有在?”却尔斯问。
“为什么不?”我笑着反问:“我根本是个最普通的人,比我略胜一筹的人不知有多少。”
他笑。
后来他就约莉莉上街,莉莉兴奋得不得了。
却尔斯并不是坏人,只是老土,喜欢在女人面前夸口。他若真开部金色劳斯莱斯来接我上一百尺长的游艇,我也就听他吹牛,偏偏他又只开一部老爷车。若果他有诚意,别说是老爷车,挤公路车我也干,偏偏他又只想揩油。吃个中午饭什么的,我想来想去,犯不看与这种人在一起抛头露脸的,所以不做这种没前途的事,想必他也明白,所以退一步找莉莉。
其实莉莉样样胜过我百信:年轻、漂亮、够劲、皮肤油光水滑、绷得紧紧,笑容可掬……诚然,她没念过大学,她不爱看书,但是这有什么关系?与却尔斯真是同类同族人。
现在却尔斯常与莉莉见面。
有一日,我拿着文件到外头找莉莉,有事问她。她与一个年轻男人在说话。
莉莉一见我,连忙撇下他迎上来。
那男人一侧头,我呆住了,只见他浓眉大眼,薄薄的嘴唇,笔挺鼻子,一副高傲的样子,身上是白衬衫,灰色西装,灰色领带,一双薄底黑皮鞋,浑身上下,让人看着,说不出的舒服。
我心忽然温柔下来,轻轻放低文件夹子。
莉莉跟他说:“你走吧,我都知道了,现在我老板找我有事,没空跟你说话。”
我忙说:“莉莉,我没要紧事,你们谈吧。”
可是那男人向我点点头,转身就走。他略带点瘦削,手插在裤袋里。
我问:“他是谁?”
“谁?他?”莉莉气鼓鼓的说:“他就是我表哥,那个神经病。”
“什么?”我惊问:“那就是被你形容为木头木脑的小老头子,我不明白!”
“你说他是不是神经病?大清早跑来教训我。”莉莉气得不得了。
我说:“别在这里嚷嚷的,到我房来喝杯茶慢慢说。”
她说:“我妈妈也是的,自己不敢说的话,倒叫外人来教训我。”
“君子爱人以德,他身为表哥,说你几句也很应该。”
“你不知道其中因由,他有什么道理干涉我晚上几点锺回家?”莉莉硬是不服气。
我坐下来,呷一杯茶,心中盘旋着那个人冷峻的嘴角。
我略为迟疑,问莉莉:“你表哥什么年纪了?在哪里做事?有没有女朋友?”
“三十五岁,在港大做高级讲师,未婚,没女友。”莉莉撇撇嘴,“谁跟他做朋友?”
我的心活动起来,“他有什么嗜好?”
“屁嗜好。整个周末锁在家中不出去,他屋子很大,政府津贴的。有次我想借他家的客厅开派对,他硬是不肯,你说小器不小器?只有妈妈叫他来吃饭,他才来,妈想我跟他走在一起,你猜他怎么说?他说:‘莉莉还小。’我妈说:‘也二十一岁多了。’他说:‘不是年龄,而是心智。’气得我。”
我抿看嘴笑。
“你看他那个样子,身上永远长期带孝,只得三个颜色:黑、白、灰,一年四季,单看他的服饰就闷死人。”
是莉莉不懂欣赏。
“你怎么了?”莉莉问:“你不是觉得他有可取之处吧?”她透着诧异。
我叹口气,摊开文件,我说:“你看看这一份电讯的来龙去脉,我根本莫名所以然。”
“你最近是有点不集中。”莉莉说:“我来替你寻一寻。”
我说:“老姑婆,没法度。”
人家未必喜欢我。我想。
这么个理想的人物,找什么名门闲季找不到?我又叹口气。我这个人很少自作多倩,叫我看得上眼的男人送真不多,所以我一向规规矩矩,没有烦恼,现在倒叫莉莉的表哥引起心中一阵阵涟漪──真文艺起来了。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
“爱克斯广告公司。”莉莉头也不抬。
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是,你表哥。”
莉莉问:“你为什么要知道他的名字?他叫悦恺,姓谈,谈悦恺,名字都比别人怪一点。”
我点点头。
那日下班,忽然寂寞下来。
一向我都不觉得寂寞,一向我认为孤独不等于寂寞,但是现在我很想身边有个人陪着──当然是情投意合的人,不是张三李四。
我看看某几上的电话。电话铃多久没响了?不如挤掉它,一个月省下三十余元。
我呆呆的翻开红楼梦,呆呆的又合上。
我不同莉莉,可以公开的承认喜欢一个人,问他要约会,我今年三十一岁,莉莉只有二十一岁,有很多事是她可以做而我不可以做的。
我又叹口气。
这是我最烦躁的一个周末。
星期一我来不及的去上班,希望工作可以镇静我的心情。
莉莉九点过五分到写字间。
她放下手袋就跟我说:“怪事。”
我淡淡的问,“却尔斯向你求婚了?”
“不是──想到什么地方去了?我才不嫁他,玩管玩,嫁人要嫁牢靠的,像他那种人,赚五千老想花一万,嫁了他岂不苦一辈子?唉呀,真是一只空壳子,真被你说对了──那日我上他公寓去,你猜他送我什么礼物?什么狗屎垃圾的一只新加坡兰花镀金别针──他当我什么,真气死人。”
我微笑,“那你还见他不见?”
“见,自然见,大家玩嘛,怕什么?”莉莉仰仰头。
我点点头。我早说过,却尔斯连莉莉还追不到,他如果不加把诚意加把心机,就只好永远吊儿郎当在中环晃,到老了就晓得苦。
“你想他送什么?”我问莉莉。
“他送得起什么?”莉莉扁扁嘴,“最好是鲜花糖果,开心好看,他呀?也不出去打听打听,K金的手链子都一千元一条了,充什么大头完。”
我笑,要的,物价飞涨,男人很难做,现在略白一点,没有疤的一卡拉钻石都得三万多。”
“没有这三万多结什么鬼婚?”莉莉说。
我很好笑,我说:“却尔斯大概很久没上街,根本不知行情。”
我们相对大笑。
“嗳,我差点忘了说怪事了。”莉莉想起来。
“说吧。”
“我那表哥周末忽然来我们家。”她说。
“怎么?”我的心跳。
“他向我打听你的事。”
我的心剧跳。
“我跟谈悦恺说:你不用想了,人家会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