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於走了过去。
她抬头看看我,寒星般的眼光,低领子黑色的衣服,胸前坠一颗钻石,闪闪生光,手上没有戒指。
“我希望可以坐下。”
“请坐。”她大方的说。
我看着她。她的头发如此短,如此直,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副总经理。
“不满意什么地方?”她礼貌的问,声调是职业性的。
“一切很好,谢谢。”
“听说陆光生住了十五天?”她问。
难得,她日理万机,客人的细节还记得。
我点点头。
“有没有出去走走?”她问。
“没地方可走。”
“有去故宫博物馆?”
“没有机会。”
她微笑,一个客观的微笑。
那个女人又在弹“不了情”。我忽然问她:“你可愿跟我跳个舞?”
她略想了想,站起来,“我多年没跳舞了。”
做了副总经理,谁敢找她跳舞?
她是一个好舞伴,轻盈美妙。她的英语有伦敦口音,我诧异问:“不是美国留学?”她反问:“美国有什么好?每个人挤到美国去,读书除非念理科,否则总得挑个有文化的地方。”我说:“我也是伦敦来的。”
就此陆陆续续的谈了起来。
她没说到她业务问题,我也没说到我业务问题,只是闲谈着。
忽然我问:“你常常与客人攀谈。”
“看什么客人,圆山一千多房间,现在旺季要开始了,哪里谈得了那么多?”
她唱了很多酒,毫无醉意,白兰地是最好的“小香槟”区产品XO,第一流。
然后我们礼貌的道别,那女人也停止了弹“不了情”。
她是很不错的,那气质一流,只有我开头才会把她当歌女办,居然叫侍者请她过来坐一坐,由此可知女人长得好,也不是美事。
我深深的懊悔着,怕这待者把香港的观光客都当呆大了。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去吃早餐,在梯间看到了她。她一件白色棉纱T恤,一条破牛仔裤——副总经理?我向她打招呼。
她笑了。“早。”停了一停:“这么早?”
“上一家厂去,最后一家了,做了报告,拿回家参考才决定投资哪一家。”我答:“你呢?上班?”
“我休假,兜一圈就走。”她答。
“昨天那讨厌的,姓刘的人,赶走了?”我笑问。
“走了。”她也笑。
早上看来,她还像个孩子。头发益发黑,眼睛益发亮!憔悴只隐在嘴角里。
我很大方的说:“你休假,我下午没事,你说故宫博物馆好,我想去一趟,邀你同行,你有空,就说好,没空,千万别客气。”
她更大方,“两点钟好不好?我在这里大厅等你。”
“好!”我高兴之极。
我们昨天都喝了点酒,难得今天都没事人似的,如此清醒。
最后这家厂太马虎了,父亲不喜欢,我礼貌的走了一周,就回来了,买了几份报纸。到了两点,依时下楼,她在大堂查帐薄,见到我,就走过来。
她换了衣服,是件丝旗袍,宽柔的,流荡的,一件带自来旧颜色的旗袍,上面有一只只的蝴蝶,只只若飞又飞不起来的样子。这样的人,也一定有她的故事吧,然而我们陌路相逢,哪有时间互诉过去。
她的旗袍低及膝下,穿双绣花鞋,时光彷佛倒退了五十年,在那几秒钟里,我爱上了她。
我柔声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她说:“陆先生,我叫玫瑰。”
“谢谢你陪我,你必是博物院常客,去也去累了。”
“哪里会累。你要怎么去?叫街车?叫酒店的车?还是坐我的车?”她问。
“你的车,”我想都不想,“然后我请你吃晚饭。”
她微微一笑。
她开的是雪铁龙GX。这车子是怎么被她运进来的?付了若干税?我看她的侧面,旗袍的绸料薄,胸前闪着她那颗钻石的光。隐隐的,就如她本人。
车子廿五分钟就到了,她开得快,开得稳,车子庞大而灵活,我们下了车,买票。
她说:“什么都别看,咱们先看宋瓷。”
我说我不懂宋瓷,唐瓷,任河瓷。
她问:“看铜器?甲骨文?”
我说我也不懂。
她气了,问我:“你懂什么?”
我咧齿笑,我说:“法国印象派。”
“你是洋人,我们瞧清明上河图去,若那个也不懂,挑个高楼,跳下来算了,也别活了。”
其实我略懂一点,跟她走了几步,就令她转怒为喜了。
这是个好地方,除了卢浮辟,我走遍博物馆,也就这一座了。然而法国人的东西,哪来得本国的亲切。这么多人“外国月亮”!我还是故宫月明。我是不进步的人。
我们瞪着郎世宁的孔雀图有十五分钟之久。我喃喃的说:“明天再来。”
她咧嘴笑,“说起这郎世宁,我闹了个笑话。第一次来,那时很小,什么都不懂,看了这画,就大声说:“咦,这幅有透视,是跟洋人学的。”旁边有位老先生冷冷的说:“他根本是洋人。”你说多尴尬。”
我故意问:“他是洋人吗?”
“是呀,意大利人呀——”后来知道我作弄她,不晌了,气了很久。“你怎么会不懂?”
这人。
千变万化的,夜间看是一个样子,白天看是一个样子,黄昏如何?黄昏如何?
出来的时候,正是黄昏。
她说:“我的钱,都是自己赚的,我爱享受,赚多少用多少。我没有一个有钱的父亲。”
黄昏,我们坐在植物公园。
左边是睡莲,浮在水面,粉红,深深浅浅的粉红。右边是荷,亭亭玉立,田田有姿,随风微微扬着,数不尽的,一望无际的。
多少来台北的男人到过这里?
她的旗袍有些儿绉了,人也有点疲倦了。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我自己根本想来。”她说。
“肚子饿了?”我问。
“你呢?”
“吃得下整间圆山。”
她笑,“让我换件衣服。”
好。我们开车回酒店,原来她也住酒店,方便工作。
我并没有换西装,还是普通的衣服。
她穿得真得体,一套丝的长袍加外衣。
她喜欢丝。
拉门小厮见我与经理同行,殷勤得要命。
“为什么选台北上作?”我问。
“这里人朴实可爱,我参欢台北,这世界我哪里没去过?非洲也去了,在摩洛哥耽了三个礼拜!还是台北好,是住人的地方,巴黎东京耽久了会疯的。”
我问:“你没有结婚吧?”
“连男朋友都没有。”她带个嘲弄的笑。
我为什么问?我自己是个有妻有子的人。
我们在一家小陛子吃小菜吃面,吃得很饱很满意,随后便在街上散步。
夜后的台北倒是很阴凉,街上黯黯的,合情人散步,治安又好,老实说,我觉得这里像世外桃源,虽说台湾的女孩子土土的,如此不是也碰到一个出色的?
可惜。
我是
一个已婚男人。
我如果没有结婚,未必会娶这个叫玫瑰的女子,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几年,就分开了,也许。婚姻是奇怪的,婚姻是个不可预测的!婚姻不过是那回事,婚姻不是自由的,可以想像的,婚姻是注定的。
此刻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第一次与女朋友上街的味道,手还没拉过。有一阵子在伦敦,那生活是荒谬的,读得无聊了,就到处去找外国女孩子,在俱乐部、跳舞厅、酒吧,都是美丽的、冶艳的,比外国女明星还标致的。要玩,容易,要玩得干净,却不简单,我当时那个金发女郎,比任何洋女人好看,然而还是甩掉了,老婆是老婆,祖宗三代都是有名有姓,决不允许我做无稽之事,我也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