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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儿 第5页

作者:亦舒

这次没有表示,以后障碍重重,当中隔着也许一百亿的钞票,再也月兑不了身。

她说:“在这种天气兜风,一定很好玩。”

我心狂跳,努力吞口涎沫,把它压下喉咙,“下大雨就可怕了。”

她摊摊手,“没有冒险,何来乐趣?”

我向她一招手,“那还等什么?”

老司机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只得目送我们。

我取出玻璃雨衣替李观仪穿上,把头盔递给她。

踏下油门,机车呼地发动,我用的速度很安全,可以沿路欣赏初放的洋紫荆及紫藤,新铲过的草地发出芬芳的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我一生人廿余岁从来未曾有过这么奇妙的感觉,我忘记一切不如意的琐事,只感激上主恩宠,给我如此欢愉的一刹那。

我把机车自山顶这一边兜到另一边,一阵急风,吹下半树桃花,拂了一身还满。

我把车靠路旁停下来。

身后的女郎说:“在巴黎,有一种树,三个人高,一人合抱,开黄色的小花,不住的开,不住的落,人站在树下,花瓣如泪下,落光了就算数,要等明年,我始终没有问当地人,那是什么花,什么树。”

我立刻答:“那是金急雨。”

“噫,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晓得会遇上你,而你会问我这个问题。”

还有什么其他原因?

她没有再出声。

机车往回开的时候,潇潇毛毛雨急急落下,我怕淋湿她,把车子开得略快。

谁知她却说:“咖啡馆,你看见吗。”

“露天咖啡馆,怎么坐?”

“有太阳伞。”

我笑,“下雨天在太阳伞下喝咖啡?”

她忽然哈哈哈的笑起来,笑声清脆而温柔,快乐似云雀。

我把车停路边,与她踏入咖啡馆。

侍应不相信有人这么好兴致,持餐牌过来。

我俩除下头盔坐下。

“我要啤酒,你呢。”

“我想吃热狗。”

“两只热狗,一杯牛女乃,一杯啤酒。”

侍应懒洋洋地走开。

我悄悄说:“打断了他的闲情。”

桌子上的漆剥落,凳子是湿的,台布上不是污迹子就是穿一个个孔。

她的脸上有水珠,我用手帕替她揩干。

她迷惑的问我:“你是谁?”

“陪你吃咖啡的人。”我说。

“我们并没有叫咖啡。”

牛女乃先上来!是用女乃粉冲的,且一块一块,没冲散,她看着笑了。

啤酒跟着上,没有冰过,微温,真过瘾。

两只热狗硬且干,肉肠瘦瘦的缩一角。

我说:“芥茉相当香。”

她又笑,这么简单的事都叫她快乐自内心发出,如金光一般,照耀了我。

我忽然灵光一闪。

我们是否恋爱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是这样的。我呆住。

我在明,她在暗。我知道她是谁,她不知我是谁,所以她比我更快乐。

而我,我一直是个悲观的人,我没有苛求,快乐是快乐,一分一秒都应紧抓不放,每个细胞都要享受,所以我贸然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她过一会才把手缩回去拔拔头发。

我陶醉在这情调中,战争饥饿与疾病都距离十万八千里,与我俩无关。

我浑身湿漉漉,头发绞得出水来,喝着热啤酒,硬面包,却自觉快活似神仙……

懊死,这不是爱情嘛。

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女郎,怎么会得凭两面之缘就产生这种强烈的感情?

没头没脑,没有根据,攻人不备,也全是爱情的特征。

美?一点也不,又破又旧,但她的眼睛同我的眼睛一样,在此时此刻,再也看不到丑恶的一面。

我问:“你冷吗。”

“不。”

我也不觉得冷,喝完啤酒,我是否应当建议散散步,她会不会笑我老土。

她取饼头盔,我替她轻轻罩上。

我知道我们应当回去了。

“司机尚在等你。”

她无奈的点点头。

我们沿着原路回去,把她送到李宅门口。

老司机松口气。

我们在一起,一共消磨了美丽的一小时。

“慢着,我到什么地方去找你?”她问。

“你还想见我?”

“自然。”

“那么让我们约好下星期下午三时在这里等。”

“我总得知道你的名字呀。”她微笑说。

“不,你一知道,你就不会再见我。”

“怎么会,别傻。”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观仪。”

“我叫于如明。”

这名字仿佛提醒她什么,一时还没想转来。

我知道无论如何躲不过,于是说:“天下杂志的于如明。”

她呆住,抬起头来看住我。

我知道她心中在想:怎么可能?怎么会是同一人?天下那么大,为什么这人竟是那个讨厌的记者?

她张大嘴,模样天真且可爱,完全不似有亿万家产的富女。

我也怨呀,她为什么不是普通的小女职员,收入与我差不多,但足够享受一般生活情趣。

我们俩凝视艮久。

我终于苦涩的说:“你放心,我不会写这段访问。我不会因那小小的稿费做你所不悦的事情。”

她什么都没说,仍然非常震惊。

这个傻女孩,一点全活经验都没有,我恐怕是她所遇见的第一个坏人。

我黯然。

当然她不会再见我,她甚至不会相信我得到资料会不写出来。

我心如刀割,掉转头离开。

心痛的感觉持续很久很久。

在办公室中,我变得呆若木鸡。

小虞说:“又一家杂志惹麻烦,当事人读了访问顿时炸起来。没有什么比不忠实的记者更讨厌,无中生有,断章取义,乌搅。例如被访者说:张小姐也认为女性应该独立,否则好像浪费社会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实,写成:张小姐认为独立女性浪费社会栽培。还有,唯恐天下不乱,人家一时不察,漏了口风,他又抓住小辫子,大做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来出名,败类太多。”

我问:“我们这行算不算厌恶性行业?”

没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无聊。

为什么我不是教员、律师、医生、文具、清道夫、售货员、大班、经理、运动员、间谍、军人、警察、模特儿、摄影师、演员、画家、作曲人?

为什么我偏偏是个撰稿人?

一千个行业,偏偏选中这一行。

又偏偏李观仪最怕这一行业的人。

整件事像一个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访问!于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与她碰头,等她与我产生感情……

但愿我这么工心计。

小楚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养成咬铅笔的习惯?当心中铅毒。”

铅笔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累累,像麻皮。

小楚继续取笑我,“只有怀春的少女才有此类烦恼的小动作。”

我转过面孔,不与他分辩。

他懂什么,他知道什么叫做苦恼。

李观仪一直没有与我联络,无望了,她的感觉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小虞问我:“老于,你有心事,来来来,一人嫌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抵得一个诸葛亮,说来听听,到底是什么事。”

这是做记者的人的通病。

我守口如瓶。

没有什么人会把千古忧心事挂在嘴边津津乐道。

一直呆了大半个月,对于自己还能吃饭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诧异,内心像被针刺,但坚忍着。我瘦许多,衬衫领子都松了。半夜梦回,时常感怀身世。

我再也不是从前的于如明了。

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头丧气,长嗟短叹,不能自己。

有一邮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个,声言要找于加明本人签收。

是一封双挂号邮件。

我没精打采的把它搁在一边。

小楚问:“是什么?”

“不知道。”

“您老别万念俱灰好不好?拆来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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