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怎么了?还生气?”他问我。
“不不,不生气。”我说:“应该是你生我的气才是。”
“那里会。”他说。
他身边放着一盒糖,我笑了,他粗中有细,居然还做这种事。不不,他不是粗,他只是豪放。
“你来看我?”
“是呀,我想问你有没有兴趣到郊外去。”他说。
“这里郊外没有深海生物。”我笑说。
他也微笑。
他是一个很好看的男人。
“我想去看看蚝。”他说。
“蚝?”我睁大了眼睛。
“是呀,这里郊外有个流浮山,出蚝,是不是?”他说:“你姊夫姊姊没空,他们说你知道路,所以我来请你陪我去。”
“真是好主意,太远了。”我说。
“你们香港小姐呀,都是这样子,风吹一下就倒了,雨淋一下就坏了,走路累,坐车闷——”
我既好气又好笑,听他说下去。
“——最好天天穿件巴黎新装,模特儿似的站着供人欣赏。”他说完了。
我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变了讽刺我?我反问:“你要我们怎么样?也月兑得光光的,到海洋去打捞见壳?”
他哈哈大笑起来,我才想起说错了话,收回已经来不及了,因此只好干瞪着眼。坦白的说,跟尊在一起,根本是像做一场戏,他穿白,我也穿白,他穿黑,我配红,两个人进进出出,叫人家看,他就满足了,他是一个顶顶虚荣的绣花枕头。而康嘉,他是个活生生的男人。
康嘉问:“你到底去不去?”
“你那个车子!”我皱眉。
“车子,是用来代步的,凡是三十分钟内可以走得到的路程,我从来不开车。我那个车有什么不好?”
我看看他,默默的。他每一句话都理直气壮。
我说:“我换套衣服,很快的。”
“不用,”他笑,“这套就很好。”
我也笑了,只好依他,回房里换平底布鞋,女佣人说:“小姐,这位先生好。”她言下之意,就是说尊不好。每个人都说尊不好,尊偏偏又给他们说中了,我低头穿鞋子,心中默默叹口气。
走到客厅,我说:“就这样可以走了。”
康嘉忽然说:“把脚搁在茶几上。”
我觉得奇怪,只好照做,他替我把鞋带缚好。
原来鞋带散了。
我真觉得感动。也说不出话来,跟他出门,上了他的车,我知道康嘉这个人了,他给女人一种大树那样感觉,可靠,可以信任,有干劲。跟着他这种男人,到了天涯海角,也不怕会没饭吃,他的笑容就是他的保障。在车里我除了指点路程,不大说话。
他说:“我原以为你话很多。谁知一离开姊姊,也不怎么凶。”他看了我一眼。
我说:“你哪里知道,我心里有事。”
“什么事?”他笑,“因为你那个小阿飞男朋友跟别的女人在一起?”
我吃一惊,“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看得出来?还是姊姊姊夫他们告诉你的?”
“当然是我眼观四方。”他说:“这还用解释?”
我不作声。
他说:“女孩子喜欢为恋爱而恋爱。”
我反问:“你恋爱过?”
“还没有。”
“你凭什么说我?”我又问。
“你自己想想看。”他说:“我觉得恋爱不是这样表面化的。爱是一种默契。”
“人人都得像梁山伯祝英台?”我又问。、
“你又凶了,又要跟我吵架了。”他笑说,
“你不该说我的男朋友——我以前的男朋友是小阿飞。”
“对不起,我太主观了。”他马上道歉。
“他根本是小阿飞。”我说:“好吃懒做,倚赖父荫,见异思迁,胸无大志,目中无人,标新立异,惨绿少年。两年来我竟没有看清楚!”
康嘉笑了。“将来你怎么说我?”
我诧异的问:“我为什么要说你?”
“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见你这么批评你以前的男朋友,我不免有点心惊肉跳,以后得罪你,你不晓得怎么骂我呢。”他还是笑。
我失色说,“你这个人,好厚的皮!”
“我皮厚?”他收敛了笑容,“不不,我坦白而已。你不愿意我们做朋友?”
“朋友是朋友,男朋友是男朋友,怎么一样?况且挑朋友,也不必桃我,我只会穿个巴黎新装,站在那里被人欣赏,有什么用?”我讽刺他。
他静了一会儿,然后说:“穿巴黎新装,也不是个个穿得那么漂亮…那一日……你很美丽。我从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帽子,那层网,是一种奇怪的恍惚,我很喜欢……”
他不会说赞美的话,因此说得很稚气很真实,我听呆了,我几乎相信自己是美丽的,几乎飘飘然起来。
我停停神说:“你要配眼镜了,你没看清楚。”
他说:“是呀,我的医生是叫我去验眼。”他又活泼起来。
我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
车子终于到了流浮山,我与他一路走下蚝田去。他这个人,真是太潇洒了,鞋子也不月兑,便往水里走,我也跟着他,他身边有简单的测量器,我根本不懂他在做什么,坦白的说,我开始有点崇拜他。
我坐在一块石头上等他。他全神贯注的在做他的工作,卷着衣袖,脚踏在水中。我很久没有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了,太阳很烈,但是海风很舒服,我掠掠头发,呼出一口气。我在享受。
与尊在一起,永远是从一个冷气间到另外一个冷气间,永远不会有这种开怀,一直只是做作。
我是怎么跟他在一起两年的?因为没有比较?康嘉的坦白…他在车上说的那番话,我渐渐脸红。
早已过了午饭时分,我居然觉得肚子饿,但是我没有催他,我耐心的等,终于他过来了,他看见我的脸,我也笑着回看他。
他说:“脸都晒得红红的了,”语气很怜惜,“来,肚子饿了,吃饭去。”
我只好又跟他走,我们走到一个饭店,他叫了吃的,也不管卫生不卫生,便据案大嚼,我想:舍命陪君子,生黄疽病也只好生,也吃得十二分香。
吃完之后他建议回家,怕我累。我说我不怕,又陪他到海另外一边去。
这一次他留得更久,把衬衫交给我,同时叫我帮他捡一种带红色的石子。我索性月兑了鞋子,一块块的挑,真是弄得腰酸背疼,晒得两眼发直,可是完全忘了我的烦恼,康嘉说他慢慢才解释给我听,这红色的石子有什么用途。
唉,这是怎么搅的,开头见到他,我是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呵。
直到太阳一半落在海里,我们才开车回家。
一路上我们讨论著刚才的收获。到了姊夫家,我们两个人又脏又臭的出现。
姊姊问:“这是秀秀?”她几乎是惊叫的。
我解释:“洗完澡就不怕了。”
“秀秀,尊打过电话来。”她说。
我一犹疑,到底两年了。然后我下一个决心,“不要紧,让他打好了。”
姊夫说:“这倒不错,秀秀如今脸上有血色了。”
姊姊笑说:“也许你们不知道,秀秀在大学念的是生物。”
康嘉如雷殛,“不是!”他嚷。
我说:“怎么不是?有什么稀奇?”
“我有眼不识泰山,有眼不识泰山!”他懊恼的说。
我笑了。
姊姊轻说:“放心,爸爸还没见到你,你自然不识泰山。”
我老大的白眼给姊姊,太离谱了!
我说:“生物是生物,海洋里的,我可不大懂。”
“嗳,我们的组织要请女秘书呢。”康嘉直嚷。
姊夫说:“秀秀怎么吃得了那种苦。”
我说:“言之过早,我可没胆子跳到船上去看他们七人个男人工作,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