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需要理论一下!”他强调,用他才子的声望和名誉,“你不觉得我们之间真的存在很大的问题吗?首先,我想知道,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我?竟然讨厌到希望老虎吃掉我的份上,还有……”
别“有”了,老虎已经张开血盆大口渐渐向他靠近,再“有”下去,他的小命就没有了。
平芜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他想向离歌求救,可是眼见着老虎离自己越来越近,他吓得失去神志,在向后退的过程中不断地朝老虎喊话:“我是平芜,我是翰林院四品遍修,我是中原大才子。”
老虎可不会因为你身份尊贵就放你一马,即便它真的以权贵定食谱,也要想教会它听懂人话才行。
大概是被逼急了,平芜不断地向后退,直退得无路可退,他大声地朝老虎喊了起来:“我的肉一点儿也不好吃,难道你没有听过吗?小孩的肉比老人的肉好吃,女人的肉比男人的肉好吃,所以……”
“所以你还是转回头来吃我的肉吧!”离歌替他接下末尾的话。瞧他说得信誓旦旦,好像他常吃人肉的样子。看来,族规上的话果然很正常,男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只想着如何逃跑,所以女子要照顾男人——这是天经地义的,因为族规上就是这么说的。
依照族规,离歌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老虎!老虎,来吃我啊!老虎……”
人世间竟然有如此伟大的人,这一刻平芜也不得不敬佩起她来。做族长……应该说做人做到这份上,她不是菩萨,也会被当成菩萨的。
“你……你放心地去吧!越族的事有我担着呢!”他很有义气地冲她挥一挥手,仗义地将她送往老虎口中。
看吧!这就是男人,族规是伟大的经典著作,再不会记错。在对抗外敌人侵的现在,离歌懒得跟他啰嗦。
“老虎!饼来啊,老虎呆呆!”
你说人家呆,人家怎么会愿意亲近你——那只斑毛大虫与平芜杠上了,分明有人愿意提供食物,它还就扒在他的身边不肯离开,贪恋着他的芬芳。
“救命啊!离歌,快点儿救我!”自尊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平芜再也顾不了男人的尊严,大声向离歌发出求救的呼喊。
眼见形势紧迫,离歌从兜里掏出石头一般的东西,刹那间周道被一股莫名的香气席卷。她将石头向老虎砸去,准确地砸在它的背上,下一刻老虎像见到高强的猎手似的,疯了一般逃得无影无踪。
哇!这是什么功夫?简直太厉害了!
平芜从地上捡起那块看似寻常的小石头,还不住地握在手里玩弄着,“这是什么东西?居然这么厉害,往老虎身上一丢,居然就能吓走那样的庞然大物。”
他歪着头搜索着所有关于类似这种石头的信息,“据书上记载这种石头似乎叫‘闻秀石’,应该没错,书上的确是这么记载的。”
现在知道发表高论了,刚才干什么去了?居然吓得建议老虎拿她当晚餐,虽说他是一个男人,本来就该由她来保护,但他未免也太没人情味了吧!枉费她这么晚不回离宫睡大觉,竟然在这种吓死人不偿命的深山老林里瞎转悠。
巨大的怒气逼得离歌冷眼瞪了他片刻,这才漫不经心地告诉他:“这的确叫‘闻秀石’,只可惜此‘秀’非彼‘秀’。你是才子,该知道‘臭’在古书中念作‘秀’,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闻臭石’。”见他一脸不相信的表情,离歌忍不住将他一军,“不信?你将握过‘闻臭石’的手放到鼻子上嗅一嗅。”
这一嗅可不得了,平芜被那股巨大的腥臭味恶心地当场吐了出来。他绕到一棵大树的旁边,倚着树干大吐特叶,简直要吐得肝肠寸断。
“怎么会……怎么会这么难闻?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从书上看到的‘闻秀石’啊!”看到他这副惨样,离歌甭提有多开心了。也算是解了气,消了恨。
族规有云:男人天性小心眼儿,女子切不可与男人计较——如今仇也报了,气也消了,她大气地放他一马。
“快点儿回离宫吧!都这么晚了,要是再出现一只老虎,可没有第三个人替你去填老虎的口。”
用得着使用如此损的话来糗他吗?若不是形势危急,他怎么会犯下暂时性丧失男人原则的巨大错误?换句话说,若不是形势危急,又怎能看出原来他竟是如此缺乏担当的男人,真是太丢脸了。
瞧出他神色黯淡,离歌却不想让他被这件事所困扰,她走上前拉起他,“走啦!走啦!”
不小心碰到她粗糙的手背,平芜吓了一跳。那手像极了他母亲的手,同样是为了生存不断地磨砺,直到手变得痕迹斑斑,再不复当初年华。
他无意识地握紧她的手,想要拿到眼前仔细看看。这一看,却让离歌浑身不自在起来,“一个大男人握着女子的手抚来看去,成何体统?”
什么时候她竟然计较起男女之别来了?平芜呆呆地望着她,只听她说:“女子看男人的身体是理所当然的事,可男人在女子面前就该摆出应有的庄重,难道你爹都没教过你吗?”
天呀!他怎么又忘了,越族是母系氏族!母系氏族!
不准他碰自己,她反倒握住他的手,想要引领他走出山林。平芜才不接受与长久以来所接受的伦理相悖的规矩喊他甩开她的手,想要独自离去。
两个人手臂摩擦间,平芜的身体直直地向后倒去,倒进树丛中。怎料树丛立于山崖的旁边,丛丛交叠的叶子无力承担他的重量,眼看着他就要越过树丛掉人谷底,一只瘦小却充满痕迹的手向他伸了过来……
第七章
“抓住我的手,千万别松开!”越离歌用尽全身的力气拖住他的身体,只怕这一松开,就此生死相隔。
开玩笑,这时候即使是拿刀威胁他,他也不会松开她的手。就这么紧紧地握着吧!只要他不掉下去,握多长时间都行。
平芜挣扎着想要爬到安全的位置,稍一撇头竟看到一株类似孔雀开屏的九色艳草长在身旁的山崖峭壁之间。
莫非……莫非这就是凤凰尾了——
“离歌!离歌,我找到凤凰尾了,这就是凤凰尾,对不对?”他用另一只手用力地从山崖缝隙间拔下那株异常奇特的野草。
一只手要承担两个人的重量,离歌惟有紧紧地抓住他,生怕稍一闪神,他就与那凤凰尾一起风吹云散。
“我拿到了!我拿到它了!”平芜用手挥霍着他的战利品,“这就是凤凰尾,如果书上解释得没错,它一定就是凤凰尾了。”
离歌再也无法忍受他傻气的举动,“你想死,我可不想陪你一起死。就为了这株凤凰尾,你想赔掉自己的小命吗?我可还要顾全越族族人的未来呢。真搞不懂,难道升官发财对你来说比命都重要吗?”
她不会懂,若是一辈子活在越族这样单纯的山林之间,无钱无势对他来说亦或算不得什么。然而,身在京师,位在朝堂。即便他是学问倾尽天下的大才子,也不如势遍朝堂的“大财子”。
明明才学满月复,却郁郁不得志。他盼着有一天能得到他人的赏识,可是真的盼来了,又能怎样?他还是平芜,活在最平庸色彩中的平芜。如果一件色彩丰富的凤凰霓裳能够将他身在朝堂九年的灰白之色染成绚烂的彩虹,他不介意牺牲原则,牺牲他一直固守却无法给他带来快乐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