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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求财 第15页

作者:于佳

依她的意思是:阿呆得留下,而他要滚蛋?岂有此理!平芜红眉毛绿眼睛地找阿呆的麻烦,“说!你是要留在这里,还是跟我回县衙?”

面临生死关头,阿呆可是一点儿都不呆。爷身上没剩多少银子,在县衙吃住都有消耗,相比之下虽然离宫的伙食差了点儿,但至少还饿不死——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那个……那个爷,阿呆做了一辈子下人,什么也不懂,只知道要忠诚。既然您将我抵给了离歌族长,我就是她的人了,她要我往东,我不敢朝西。她要我往北,我不敢……哦!痛啊!”

平芜拿起一本厚重的书直砸到他的嘴上,“少给我找理由,你以为离了你,我就活不了了?我照样活得好好的,我要气死你们!气死你们!”他孩子气地嘟囔着嘴背上考学时用的书,这就准备离开。

轰隆——

闪电伴着轰鸣的雷声一阵紧跟着一阵从他的头顶划过,真的要趁着雷雨之际离开这里吗?

“我……我要走喽!”

身后别说挽留的声音,连半点儿声响都没有。平芜不甘心地再度提高嗓门:“我真的要走喽!”

有一道比他更大,更响亮的声音拔地而起:“阿呆,咱们吃饭吧!”

吃饭?他们居然要吃饭了,那他到底还走不走?平芜很没骨气做出艰难的决定,只要他们开口挽留他吃完饭再走,他就决心不走了。

“今天吃鸟肉汤,最新鲜的鸟肉——才剥了皮的鸟肉。”

今天离歌的声音格外亲切,比鸟肉更让人感觉新鲜,听得平芜更加不想离开了。

“我……我肯定走哦!我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我……我走了!”

阿呆喝下第二碗本来属于他的热汤,扬起足以气死人的笑脸冲他招招手,“不送了,有空回来看看!”

“记得关上大门。”离歌低头喝汤,连看都不看他。

轰隆——

大雨倾盆,浇湿了平芜留恋的心。

第六章

“快开门啊!跋快开门啊!”

平芜站在县衙门口不断地拍着门板,浑身浸泡在雨水里,他冷得像掉进汤里还带着羽毛的鸟,“我是翰林院四品编修,你们赶快开门啊!”

门“吱呀”一声开来,露出半张小表的脸,“原来是离歌族长的未婚夫婿啊!你找我们王大人有事吗?”

废话!如果不是要命的事,他干吗冒着雷电交加的大雨赶到这里?

“你好像淋湿了哦?”管家依旧啰啰嗦嗦地唠叨个不停,冻得平芜鼻涕连连,还得顾及才子形象,不停地跟他打着哈哈。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之后,管家终于看到了可怜的平芜,“你是不是很冷啊?如果你真的很冷,就进来喝杯热茶吧!我这就去通知大人。”

“不用了。”他已经冷得快要没感觉了,估计再跟王大人寒暄一番,他就要直接进棺材用不着再活了。“我以前用的厢房还在吧?我这就回房休息,没事不用招呼我。”

“那个……那个平编修……平编修……”管家跟在后面唠唠叨叨,平芜懒得跟他啰嗦,快步向后院走去。抬眼却见原先整齐的厢房已经夷为平地,空荡荡的场地上别说是休息的床榻,连避雨的墙角都不剩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平编修眼睛瞪得比牛大,“怎么会这样?我才几日不见,这里怎么就连栖身之地都不剩了,这也太……太不可思议了吧?”

避家清清嗓子,慢条斯理地解释着面前的壮观景象,“平编修来了以后,王大人觉得这后院的厢房实在是破得不能见客,便狠下心来想好好修缮一番。这不就破土动工,变成现在这副样子了嘛!”

平芜合上嘴巴,不想再让雨水冲刷自己快要崩溃的神经。他现在不求别的,只求一杯热茶,一处栖身之地,好歹不能雨夜宿街头吧!“那找另外的地方让我落脚吧!”

这一次轮到管家吃惊地张大了嘴巴,“平编修,你跟我们这些下人开玩笑吧!您可是越族族长的未婚夫婿,这三个月里说什么也该留在离宫,怎么能随便跑出来呢?快点儿回去吧!要是惹火了离歌族长,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越州到底是什么鬼地方?为什么每个人都怕她,都担心她会生气?哪有这种道理,居然让他这个四品官围着女人转,简直是气死天下男人了。

“我已经决定不当这个越族族长的夫婿了,我再也不怕她了。”

“什么?”所有的下人在一瞬间冲到了他的面前,像看着午夜魔鬼一般瞪着他,完全不加掩饰,“你竟敢拒绝族长?”

平芜的心漏跳了一拍,男人休妻都是常事,他不过是退婚,不至于要命吧?“我就……我就拒绝她了,你们怎么着吧?我就不信她还能吃了我不成!”

越离歌或许不会吃了他,但他面前的这些狮子绝对不会放过他。扫把、碗、碟子……所有能扔的东西全部扔了过来,毫不给面子地砸到他的身上。

“你们干什么?你们这都是在干什么?”居然敢砸朝廷命官,他们不要命了吗?

众人义正词严地冲他嚷道:“你敢对我们族长不敬。砸你还算是轻的呢!只要让我们看到你一次,我们就揍你一次,直揍到你向我们族长道歉为止。”

不至于吧?他可是中原大才子,居然要遭受这样的教训,这天底下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啊?简直是……

别简直了,还是保住小命要紧,逃吧!

什么叫抱头逃窜,平芜终于有了最鲜明的了解加体会。

屋漏偏逢连夜雨——如今,平芜连夜雨倒是赶上了,别说是漏屋,他的头顶连半片瓦都没有。

去客栈,他银袋里没有银子;去借宿,知道他从离宫逃离出来,不但没人让他投宿,还会锅碗瓢盆,全数出炉。

混身淋得湿漉漉的,夜风吹过,他冷得直哆嗦。再这样下去,用不着与越离歌退婚,他便会死了,到时她可以直接升格成望门寡妇,手续简便,规格齐全。

在黑暗中模索,不知不觉中他竟然停在了离宫的大门口。半夜三更,门怎么没上锁?不怕遭小偷吗?哦!他忘了,以越离歌族长的身份,哪个不知死活的小偷要是敢闯空门,绝对会被所有越州的百姓海扁一通,就如他现在这副模样。

雨一直下个不停,温暖的家就在前方,要进去吗?

凉风吹过,冷得他连连打了几个喷嚏,肚子饿得慌,连胃都感觉都在颤抖。算了,这里是母系氏族,男人软弱一点,没有哪个女子会看笑话。他就钻进厨房弄点儿东西吃,吃饱后就离开,再找个地方等待全新的一天。

心里的这关闯过了,他连滚带爬地进了离宫,按照熟悉的方向走进厨房。哟喝!阿呆这小子还真有良心,居然留了一锅鸟肉汤给他,是不是猜到他会半夜回归啊?

实在是饿得不行,也不管这鸟肉汤冰冷得可怕,他咕噜咕噜灌个饱。哇!味道真是好得不得了,鲜美香女敕,要是热气腾腾地喝上一碗,那简直比做个正一品还爽。人不能太贪心的,平芜安慰着自己不平静的心情。

嫌光喝汤还不能饱,他抓起鸟肉啃个干净。阿呆和越离歌那个母夜叉还真是很浪费喛!居然只喝汤,半点儿肉都不吃,要不是他晚上偷跑回来,这锅肉可不就白煮了嘛!

吃饱喝足,平芜识趣地打算赶紧离开,万一撞上越离歌,他可丢不起那个脸。只是,好像吃得有点儿太饱了,他竟然觉得晕晕沉沉,有点儿想昏睡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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