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觉自己越想越荒谬,她又责备自己,就算他懊悔又如何?一个在她怀孕时外遇的前夫,就算回头,她难道能重新接受他吗?
她已不爱他,又何必在乎他过得好不好?
可是越接近他的办公室,她越紧张,心扑通扑通地跳。
走到办公室前,她拿出磁卡刷入机器,门开了,她向里头张望。
办公室里没人,安安静静。她抱着一盆花走进去,打量他的办公室,陈设很简单,沙发、书柜、办公桌,桌上放着笔记计算机、空白便笺、一盒名片,她抽起一张,职衔印着总经理,名片正中央是他的名字,傅聿恒。
暗聿恒……只是轻念这三字,心里依然酸楚又甜蜜。这男人,人不在,也能牵动她的情绪。
她该赶快换了花就走人,却恋恋不舍,细看办公室的一切。她瞧瞧地毯花色,是他喜爱的几何图形,桌上的瓷茶杯是婚后她买的,杯垫也是她用勾针打的,他说虽然她不爱来公司,但带着她买的东西来上班,就像她陪着他工作……
算了,别多想。因为出身的缘故,他很节省,东西不用坏不会扔,离婚后他大概保留了所有能用的物品,这只是他的个性使然,她没必要揣测什么。
她左看右看,没见办公室哪里有花,倒是屋角有扇门。她知道主管办公室都会有个小棒间,储放公司数据或主管的私人物品。
对了,他不喜欢花,认为不实用,婚前交往他从未送过她花,每周送给主管装饰办公室的花大概都被他认为碍事,扔进储藏室了。
她抱着花盆走到门边,拉开门。出乎她意料的,里头不是书架或橱柜,是一张单人床,铺着浅蓝床单,一件西装外套躺在床上。
她还迟钝地没想到这床代表着一个私人休憩空间,就看见靠门的小桌前坐着一个男人。
他肤色不若她记忆中黝黑,淡了些,让他的清俊眉眼显得斯文。他五官深刻漂亮,不过分阳刚,但表情冷峻,像许久不曾欢笑,也不曾快乐。小桌上放着失踪的盆花,他凝视着花,若有所思……
那是她最爱的桔梗花。
察觉有人闯入,男人抬头,温暖的棕色瞳仁乍亮,定定望她,像是看见不敢想象的人出现在他眼前。
“瑷琳?”
那略微沙哑的嗓音,化成烧灼的热,勾动她敏感心弦。
在他的惊喜表情之前,她一窒,蓦地心慌,不知怎样面对他,于是,她转头就跑。
第1章(1)
暗聿恒此生唯二的目标是:出人头地,拥有一个完整家庭。他分不清哪个目标比较优先,也许两者他都同样渴望。
他一出生就被扔在育幼院门口,跟了院长的姓。
上学之后,他才发现,原来不是所有小孩都住在育幼院,大部分的小孩都有“家”,有爸爸妈妈,有属于自己的衣服和玩具,不必穿捐赠的旧衣,也不需和院童共享玩具……原来,他是父母不要的小孩。
他因此自卑,羡慕同学们拥有完整的家庭,便暗暗下定决心,总有一天要闯出一番成就,拥有自己的家。
即使是孤儿,他也不允许自己比人差。他努力读书,成绩优异,半工半读考上大学,念建筑系,三年就毕业,顺利进入他理想中的公司——“升庆建设”。
但进入公司,他反而失望,这名声响亮的大公司,内部已然腐败,主管决策愚蠢,同事勾心斗角,他被分配到一位建筑师手下,冷眼看建筑师敷衍做事,交出一些愚蠢的设计。他想当建筑师,有自信比上司做得更好,但碍于资历,只能当助理。
他不服气,于是每个案子,他都私下做一份,鞭策自己,不要忘了目标。
堡作很郁闷,他唯一的乐趣,是观察一个常来公司餐厅用餐的女孩。
“升庆”的员工餐厅设在地下室,附近居民偶尔也来此用餐,那女孩年纪很轻,他猜她是大学生。
她相貌平凡,平凡到要不是常常见到她,他大概记不住她的长相,但她却善于打扮——不是靠名贵衣物妆点,她穿着朴素,可用心搭配,细节处处可见巧思,加上丝缎般的长发,洋溢温婉气质。
“升庆”里多得是姿色更胜她、比她会打扮的明媚OL,他独独爱看清新的她,看她含蓄文静,总是面带微笑,她的微笑有种吸引他的温暖感觉,让她的平凡在他眼中变成美丽。他想认识她,却苦无机会。
第一次和她说话那天,餐厅里人特别多,她来时几乎已坐满。
她端着餐盘,张望着寻找座位,他主动向她招手。“我这边有空位。”
她迟疑了几秒,才过来坐下,低声道:“谢谢。”
“我常常看你来这边用餐,你还是学生吧?”
她点头,视线没看他。“我念附近的S大家政系,大三。”
“难怪你这么会搭配衣服,穿什么都好看。”家政系让他对她的好感倍增。
“还好啦,我只是穿自己喜欢穿的。”她腼微笑。
“所以是你自己的品味好,和家政系无关。”
“我没那么厉害……”她似乎不知如何应付他直率的赞美,两腮扑上粉红。
她害羞的模样真可爱,他忍不住想逗她。“我注意你很久了。”
“……喔。”握着筷子的素手一颤,显得慌张。
“你好像不怎么惊讶,难道,你早就发现我在注意你?”
她老实点头,他追问:“该不会你也在注意我?”
“没……没有。”素净容颜瞬间红如苹果,简直是不打自招。
“我只是开玩笑,你别紧张。”见她窘迫,他有些懊悔自己太唐突。他递出名片,笑道:“交个朋友吧,请问小姐芳名?”
她红着脸接下名片,细声道:“我叫……白瑷琳。”
“喔?真巧,这家公司的老板也姓白。”
她勉强微笑,没说出她姓白不是巧合,是因为她父亲就是“升庆”的大老板。
她母亲是续弦,她之上有三个姊姊,最小的姊姊大她十八岁。她的父亲潇洒倜傥,是建筑界名人,过世的大妈和她母亲都是美女,三位姊姊也遗传大妈的美貌与聪明,在出色的家人之间,不美也不聪明的她,跟刷白的墙面一样平凡。
家人都疼爱她,可是对照他们的优秀,她越感自己的渺小,宁可当“升庆”的隐形千金,低调到连公司员工也不认得她,只是喜欢公司餐厅的菜,所以常来吃。
她早就注意到他放肆的视线,还以为自己服装不整,才引他侧目,老是在回家后反复检查——她不敢有任何蔷薇色的妄想,他眉目英俊,气宇不凡,他会喜欢的该是和他相配的美人,不是路人长相的她。
所以她珍藏他的名片,但不去揣测他说那些话的用意。即使之后他径自当他们熟了,老是招呼她同座用餐,即使他常凝视她,害她心跳不稳,即使他常试探她对他的想法和感觉,她依然坚持界线——只是朋友。
某天共进午餐时,傅聿恒瞧着她盘里的食物。“你吃得不少,我以为女孩子在男生面前都会假装食量小。”
“可是我饿了,就是要吃这么多才会饱。这样很奇怪吗?”女孩会在心仪的男人面前装矜持、装胃口小,她也做过这种傻事,只要她不在他面前刻意伪装,就表示没有对他动心——这想法很傻,但让她有安全感。
“不会,你喜欢吃多少就吃多少,只是我忍不住想,”他叹口气。“也许你当我是姊妹淘,所以在我面前很自在。虽然我不觉得我哪一点像女人。”
她噗哧笑了。“我没当你是女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