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喜欢?”
她心一震,“神经病!我才不会喜欢你……我喜欢你干嘛?我根本不想接近你,对了,说到这……”她突然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你为什么这么讨厌动物啊?”
他冷冷的瞥她一眼。
“别转开话题,”这个他也会,“小姐,你今年几岁了?虽然你看起来像是发育没完成,但起码也二十五了吧?为什么还没有男朋友?”
他有点好奇她这个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兽医,长得也算甜美可人,为什么到现在还可以在如蚁的旧金山安然无恙的存活着?
“你问这干嘛?”她的防备顿时全开,笑容变得僵硬,“想转开话题的是你吧!
唉唷……”她故意十分做作又三八的拿汤匙在空中一挥,表现得像个典型的三姑六婆,“有动物恐惧症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像你这么完美的男人,更该有个严重的缺陷啊!”
“我并没有缺陷。”他笑瞄着她那种打哈哈的表情,没放过她眼底那一抹心慌跟恐惧,“而且很高兴你觉得我完美。”
她的神情像是不小心吞了一个大包子,“我……我觉得恐惧动物就是一种严重到无法弥补的缺陷。”
老天!真是失误,竟然让他以为她在称赞他。
“我是厌恶,不是恐惧。而你呢?表面装成厌恶男人,实际上心底却是恐惧吧?”
“胡说八道!我……我才不怕任何男人。”她只是不会想谈没有结果的恋爱,而她的恋爱……是一定没有结果的。
“还是怕爱情,怕自己爱某人爱得无法自拔,从此万劫不复?”
靶觉到自己占了上风,裘德唇角不自觉的上扬。
这真是种有趣的体验,过去他跟女人之间,通常不是打情骂俏就是公事公办,但跟她之间……他们是在斗嘴吗?这感觉真不错啊!
“哈哈!公子跟我谈爱情?”
他理所当然的说:“就是这样才有资格啊!”
“算了吧!你只是敷衍跟应付女人,那才不是真的爱情。”
“那就是爱情,女人要的就是那个。”
“好,我放弃,那我不是女人,我不要可不可以?”话题越谈越危险了,她选择结束话题。
不可以!他的心本能的回了这么一句,连自己都吓到了。
“你是不敢,不是不要吧?”他不放过她。
“哈!”被逼到不爽了,她抬眸瞪了他一眼,“就算我想要,我对你也没兴趣。”
“没兴趣?”她这句话可是完全的挑起他的征服,一股叫人难以抗拒的魅惑神情,在蓝眸底下闪现,“那么……是谁老是窝在窗边的沙发那看我游泳的?”
她脸一红,逞强的道:“我欣赏而已。你知道自己的条件不比顶上这些艺术品差。”她指着那关起灯来是星空,亮起灯来是奇幻画风的高耸天花板。
“你把我当艺术品看?”他不信,继续对她散发魅力。
她微笑,“要我拿你当成种猪或种马看,也是可以。”
一句话,令他脸上的魅惑笑容顿失。这女人竟然拿他跟动物比?
“我可不会让女人怀孕。”
“是啊!”她讽刺的道,“我猜,这也是公子负责任的方式之一吧!”
他不让女人怀孕,她是没资格生养小孩,那两人在一起,不是刚刚好吗?
心里这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白以芯一大跳。
“当然。”
说到这,他有点不耐的把盘里剩下的食物一扫而空。真奇怪!他干嘛跟她解释这么多?她又不是他的谁!
等着被他拐上床的性感美女多的是,他追这女圭女圭脸除了气死自己外,到底还有什么好处?
“哈哈……”白以芯有点不自然地笑着,心底还处于刚那念头所带来的震惊中,“是,公子总是有理由。”
“哼……”他冷哼,知道自己该去书房里忙了,可是,他却还是忍不住留在原地,“你这种有洁癖的老处女不也是?”
她身子一震,抬起眸来,一脸警戒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
“知道什么?你……”他恍然大悟,感觉有点震撼,“你真的是……处女?”
女圭女圭脸顿时涨红,“不关你的事!”
“哈哈……”低沉的笑声突然响起,“原来你是处女,难怪……”
“难怪什么?”她先是问,随即发现不对,立刻又举起双手,“不!不要说,我不想听。”
他微笑,“难怪你会有洁癖。”边说,他边觉得有点怪怪的,但一时之间,却说不上来哪里怪。
“哼!”她猛地起身站起来,拎起小行李袋,“好了,谢谢你的招待跟救助,现在,我该走了。”
看到她转身,他突然了解,对……怪的地方是……她有洁癖的事情,关他什么事?为什么一开始他就直接答应让她睡楼下呢?真奇怪!
饼去如果有女人不想让他追,他就不会追,你情我愿向来是他追女人的最高原则,但为什么……他却不想放过她呢?
眼看她要走进通往楼上豪宅的电梯,他突然开口:“记得把鸟带走。”
她瞇眼瞪他,这家伙在耍什么小孩子脾气?“那是你的承诺。”
“几只死鸟而已,跟承诺有什么关系?反正你得带走。”裘德坐在原地说。
“我说了,不带。”她闪进电梯。
“不带走,后果你就得自行负责。”
他的低嗓穿透了正缓缓合上的电梯门,听得白以芯心惊胆跳。
这无赖,他到底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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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人真是太过分了,我告诉你,明月,他自大得不可思议,我不懂他凭什么这么嚣张,真是他×的,还敢叫我负责后果咧!那又不是我家的鹦鹉跟八哥,哼!”
她越是想甩开他的影像,就越是看到眼前有张俊美得过火的嚣张笑容,气得她翻来覆去都没办法睡,最后只好花大钱打了越洋电话,找人诉苦。
“哈哈,好久没听你发脾气,真难得,为了男人破功了吗?”在电话那一头的,是她台湾的知心好友——小学就认识的男同学万明月。
他也是唯一一个不拿她的家世背景当回事,把她当普通人看待的好朋友。
“才不是,你碰到他,也会被惹恼的。”
她涨红脸抗议。没想到温柔的明月也会取笑她!
“他是个这么特别的人啊?”
白以芯迟疑了一下,才说:“他真的是让人印象深刻……明知道他非常恶劣,但要讨厌他可不容易。”
其实她知道自己是很感激他的。
也许他一开始的举动很恶劣,但是他后来有照顾生病的她,也一直对她算不错。
“以芯,别喜欢上他就好,别忘了你当初离开台湾时,跟爷爷发过的血誓。”
白以芯说不出话来了。
那血誓她是记得的。虽然不愿为黑道之人,但她身上毕竟是流着黑道之血,发过什么样的誓愿,就要遵守什么样的誓约。
当年她离开了台湾时,爷爷逼她立誓,说若有天她怀孕生子,所有的孩子都必须回去让爷爷抚养,好让爷爷能挑个真正能继承帮派的人选。
当时,为了她的自由,为了对黑道生活的厌恶,她答应了,因为她认为自己不可能再喜欢上任何男人,当然也更别提会有后代……
“放心吧!明月,一、我不会喜欢他,门都没有:二、我这辈子都不会嫁人,所以更别提生小孩了,那个血誓对我来说,根本就没影响。”
“唉……”太平洋的另一端传来了明月的低叹,“你想得开就好了……”
“明月,我没事的,我在美国过得很开心,真的,比在台湾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