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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痴狂 第21页

作者:裘琍

直到归零。

之云不哭了,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发出声音,甚至没有动静,连呼吸都停了。

一个恐怖至极的念头闪过林宁脑中,之云死了之云因为承受不了打击,因而骤死……她成为杀人凶手……林宁想到隔日报上刊登一则不是很大,但很惊人的新闻。

某某报社小记者,因一句玩笑话,杀死最好的朋友。

想到此,吓得魂飞魄散的林宁立刻扶起“好朋友”的肩膀,强迫她面自己。

哇,眼睛瞪得好大……的确听不到她的心跳,模模气息也似有非有,但是之云的眼睛瞪得好大。

她看着另一个地方,口齿微启……林宁不由得往她的视线望过去,然后释然的吐了一口气。

杀千刀的,原来就是那个人,她的“谎言”早到了。

严森正好端端站在那里,不是吗?

他当然不是在看林宁玩的把戏,他的眼光永远只停留在一个人的身上。

林宁努力的瘪嘴,心里忍不住暗骂,为什么在别人的故事里,当不成女配角也就算了,还老是成为一个笑话,真悲哀啊……但她心里这么想,脸上还是忍不住露出会心的微笑。

因为当她接到贺之云的电话之后,还是忍无可忍地拨了电话给严森……好了,纵有千言万语,看来还是得留到以后再说了,现在女配角……不,笑话要走了,把剩下的故事还给他们。

秋色,将四周景象染成白雾朦胧。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那是一支歌,诉说古老永不疲倦的爱情故事,唱歌的人在桥端,听歌的人在桥尾,中间刻划千百年走不完的岁月。

他们终于抵达目的。

他缓缓走向她。

她聆听心跳慢慢组成另一支歌,他写的歌,现在由她演唱,为你痴狂。

那已不是默默祝褔能解释的迫切期待,心底的另一扇门终于启开,阳光撒落进来,照出一条光明之路,她迟疑地提起脚步,快速地投入他的怀抱。

“等很久了……”他闭紧眼睛,深怕这抹灿烂随时消失不见。

她低声叹息,回给他的是更深情的拥抱。

“为什么非要我熬过这段时间,就不能一起共度难关?”回想过去恐怖的日子,他又抱紧了她。

“因为……”她突然不想说了,其实答案他早就明白。

“因为……当我开始会问为什么时,心里已经接受你的答案,你想这么说对不对?”

一年之后的他,看来已经学会揣测她的心意。

但她还有另一个答案。

“因为我们需要坚强,不再把对方当作生活的借口,我们要坚强的活下去,不管是不是在身边,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就是死了仍会期待……”

“期待黄泉路上与你相逢。”

他蒙住她的嘴,这样的温度他梦过几回,却没有像现在这般感动。

活生生的一个人,真实的一个人。

“别说死,令人害怕。”

她抚着他消瘦的脸颊,使她坚强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不会了,从现在开始,我们的故事现在才要开始。”

她重新投回他的怀抱,她最终停泊的港湾。

秋色,将四周景象染成白雾朦胧。

有对佳偶,在水一方……他的眼睛湿了。

“我又为你写了一支歌。”

“什么歌。”

“再为你痴狂。”

番外

二十岁的严森,那时已是相当高大挺拔的一个“大男人”了。

他不如亚兰德伦那般俊美,也不像郭富城有着孩子气漂亮的女圭女圭脸,更不会像张学友那样会唱歌,但是大学校园里的他看起来如此耀眼,原因出在他不同凡响的家世背景,以及天生具有的贵族气质。

而且最难能可贵的,年轻的他不懂得仗势欺人,也不会装模作样富贵逼人,反而还非常大方,喜欢讲黄色笑话,喜欢帮朋友追女孩子,喜欢打撞球、喝可乐、对着漂亮女孩子乱吹口哨,实在和一般男孩子别无两样。

很多男孩子乐于亲近他,他的人缘相当好。

包多女孩子偷偷暗恋他,因为跟他在一起不会有冬天。

所以在大学时代,严森简直就是放浪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够。

原因出在于他拥有许多女性朋友,独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后,几个朋友躲在吧台一边聊天一边猛吸菸,好像青春不堕落一下就显不出感性情怀。

严森八成就从那时候起变成老菸枪的。

所谓物以类聚,严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门子弟,大学里就他们几个开跑车、穿名牌牛仔裤以及皮夹子里夹着各式金卡,招摇乱撞、横行无阻。

话题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来了。

首先胖子先发难。(因为长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细想想,每个人的朋友里好像都有一个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义”,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闲暇带着她到处刷卡购物,但是对方依然保持适当距离,令胖子恼得快失去外号了。

“妈的,死女人,跩什么三五八万的,等我追到你的时候就让你死得很难看。”

严森暗中窃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现在就有够难看了。

确实如此,胖子两只眼睛充满血丝,动作也因过度操劳而显得迟缓,但重点还是在年轻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气都好看不到那里去。

胖子开口后,其他人都不说话了。原因在--他们也都是受害者,可见这朵花的威力不小。

只有严森还未身陷其中。

但他还是承认她是一朵美丽的花。

认识她在一场校际交谊茶会,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随便找个不敏感的话题,两方边喝茶边展开辩论。

他一眼就看到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为她实在漂亮得过火。

她有一头长长鬈鬈褐色的头发,身材很高,腿很长,尤其那张脸,实在教人难以忘记。她是中美混血儿,两方的优点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还是中文系里的佼佼者,更教人惊奇之余就留下深刻的记忆。

她还有个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听一次就记住了,她叫做--温柔。敢把这两个大字写进户口名簿的父母,严森更要钦佩。

至于她是不是真的很温柔,因为没交往过,严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温柔的男孩子大排长龙,胖子算是硬挤进去的一个,他仗的是里面中最有钱的一个。

所以他想温柔一定很势利,于是对她产生不了攻击感。

话虽如此,但尽朋友的道义,严森还是要安抚一下胖子受创的心灵。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苦单恋一支花……”这是严森仅能想出的安慰话。

可惜胖子无法了解他的善意,反而觉得他太无情。

“喂,你相信一见“衷”情吗?”胖子反问他,而且特别强调此“衷”

非彼“钟”,就是看一眼就要把她看得死去活来。

“不相信。”严森马上就说。

“但是我第一眼就看到她,第一眼就爱上她了。”

当时严森虽然年轻,但爱情故事看了不少,他有他的理由所在。

“那不是第一眼,那是比较后得来的结果,我承认她是里面最漂亮的,但不一定就要衷情,你的爱是挫折中产生的依恋,跟爱情完全不相干。”

“哇塞,你真冷静啊,像你这种被女生包围惯了的人,当然不能体会爱一个女人的痛苦,更不会了解追一个女人的痛苦。”胖子苦兮兮讽刺严森。

“既然爱得痛苦,干脆不要爱不就得了。”

“你讲得轻松,因为你没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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