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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好痴心 第8页

作者:梅莉莎

“我的机车今天临时故障了,所以才搭公车。”乐菀璇找话题,免得两人尴尬。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她头垂得低低的,袁江焱对着她后脑勺说着。

“乐菀璇。”

“我是袁江焱。对了,我得郑重告诉你,那件外套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脏了,破了,我一点都不在乎,我只是想见你。”他声音虽然小,但一字一句都说得十分清晰,乐菀璇猛然抬头,用着不解得目光望着他。

“为什么?”他们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啊,他有事找她吗?

袁江焱没回答她的话,只是径自从口袋里掏出一双手套递给她。“早买好要送你的,却一直遇不到,以后早起送报纸时记得戴着,才不会冷。”

打从第一次见面之后,他就将手套给买好,带在身上,准备随时见到她时可以拿给她。

乐菀璇呆呆地接过手套,心里不由自主地涌上一股热流,眼眶顿时感到温热。

“谢谢,你是第一个这么关心我的人。”虽然两人连朋友都还说不上,但他对她这么关心,她真的很感动。

“嗯。”袁江焱没搭话。

“袁先生,我要下车,我家到了。”她从皮包里拿出一百块。“我记得你家大楼前也有站牌,你只要再转一班车就到家了,你身上没零钱吧?喏,这给你搭车。”

袁江焱笑了,把钱还给她。“不用,我和你一起下车,那里有家便利商店。”

“可是这里到你家还很远,你要怎么回去?”她关心地问。

“我可以去领钱,再坐计程车。”他只是没钞票,他皮夹里还是有提款卡和信用卡可用。

两人一前一后下了公车,袁江焱想多争取与她相处的时间,于是提议道:“我送你回去吧,一个女孩子家走夜路危险。”

“嗯。”乐菀璇头垂得低低的,感觉到自己双颊此刻正发烫着。

他应该不是喜欢她吧?像他条件这么好的男人,怎么可能会看上她?

她不敢乱想,就怕自己会错意,他对她只是一般朋友的关心而已,一思及此,她脸上闪过一抹落寞。

“你捡到多少钱了?”见她始终头低低的,袁江焱打趣道。

“什么?”她不解地问。

“你一直低头,不是要捡地上的钱吗?”他一副认真的模样。“小朋友,就算你真捡到钱,老师有说过那是要送到警察局去的,不能A走。”

乐菀璇听到他的话愣了下,随即笑了出来。“讨厌!谁说我在捡钱的!”

“既然没捡钱就抬头挺胸走路,免得没几岁就变老婆婆了。”他故意学她方才走路的样子,一点都不为这种幼稚的行为感到可笑。

“我哪有这样走啊,是你太夸张了好不好?”他逗趣的模样几乎让她笑到喷泪。

“最近有空吗?要不要到我家坐坐?”气氛终于轻松了点,袁江焱这才说到正事。

见到乐菀璇的表情有些迟疑,他立即举手发誓。“我保证不会对你做什么坏事,只是单纯请你来玩,别想歪。”

莫名地,袁江焱那双黑眸轻易取得她的信任,乐菀璇点头答应。

“好啊!如果有空的话。”

他的邀约让她心头小鹿乱撞,忍不住去猜测他与她之间的种种可能。

“我等你。”

————————————————————

清晨六点钟,乐菀璇一如往常将机车停在大楼门口,将报纸搬入管理员室后,正准备再跳上车时,突然看到一个骑脚踏车出门运动的老伯,为了闪避从巷口冲出来的野狗摔倒了。

“哎唷!”老伯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乐菀璇连忙下车,冲过去将他扶起来。

“老伯你没事吧?”她审视着他,老人家骨质较脆弱,一个不小心摔倒就有可能会骨折。

“我脚很痛。”老伯痛苦地皱着脸。“我家在这栋大楼旁的巷子里,可不可以扶我回去?”

“好。”乐菀璇想也没想地便让老伯搭上她的肩。

第3章(2)

当袁江焱走出大楼,看到的就是这幅情景。

见到娇小的她撑着老伯吃力移动着,相较于来往路人的冷漠,乐菀璇热心助人又善良,他眼神闪过一丝激赏,心中对她的好感又多增加了几分。

“为何不叫管理员帮忙?”他走到她身旁,接手扶着老伯。

“这只是小事,我自己来就行了。”她根本没想那么多。“对了,这位老伯住在大楼旁的巷子里,他刚才摔倒,你动作轻一点。”

“我知道,我扶他回去好了,你去将剩下的报纸送完吧,免得时间来不及。”他体贴地说道。

“哦,那好吧!”乐菀璇搔搔头,转身要去骑车,突然想到一件事,又开口说道:“对了,我送完报纸后差不多七点,今天不用赶回报社。”

了解她的意思,袁江焱自动接话。“嗯,七点多很适合吃早餐,我九点多才上班,对面有间早餐店,我在那里等你。”

“好。”

乐菀璇回头坐上机车,继续送报去。

一个小时后,乐菀璇快步走入早餐店里,在靠角落的桌子前找到袁江焱。

他正翻阅着这一期的商业周刊,表情十分专注,偶尔的蹙眉、抿唇,让他那张斯文脸孔增添几分酷样,令人忍不住怦然心动。

“哇!”她喊了一声企图吓他,但袁江焱仅是挑眉,没有惊吓的反应。

“我早就看到你来了。”他将周刊收好,放到一旁。“想吃些什么?”

“都可以。”她在他对面坐下。

“老板的菜单似乎没有‘都可以’这道,你给老板出难题了。”他调侃她,索性自己作主帮两人点餐。

早餐店老板夫妻手脚俐落,没五分钟,热腾腾的早餐及咖啡、红茶就上了桌。

“你刚才说你九点多才上班,你是在什么公司上班?”乐菀璇边享用着早餐,边好奇问道。

“我父亲是百货公司老板,我在我父亲开的公司上班。”她问,他就答,一边注意乐菀璇的表情,发现当她听到他是百货公司少东时,神情没有什么改变。

“那你呢?你只告诉我你是夜校生,你今年几年级?”

“我大四啊,现在是上学期,等拗到毕业证书之后,我打算去杂志社当编辑。”说到她的梦想,她整个人精神都来了,双眸因为兴奋而透出了光芒。“虽然我念的是商学院,不过我的志愿是当编辑,嘿!你千万别小看我,我每天可都有努力充实自己。”

斑中毕业时,报考学校是有考虑到未来的出路问题,所以才选择念商学院,可几年下来,乐菀璇发觉自己对商业一点兴趣也没有,但大学都已近缴了三年学费,所以她还是打算有始有终念完它。

“既然是念商学院,为何又要当编辑?你没有学以致用喔。”他故意这么说,一边端起咖啡啜了口。

“哎呀,我是念大学时才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嘛!”乐菀璇丝毫不因为他的话而感到困窘。“你早餐只喝一杯咖啡?这样会饱?”

比起他桌上那杯咖啡,她的就丰富多了,除了一份三明治及红茶外,还多了两颗荷包蛋。

“不然这个给你吃,早餐很重要,要吃饱一点才有精神做事。”她将荷包蛋推给他。

“不用,你吃吧!看你吃我就饱了。”

是啊!看她吃,他真的就饱了。

她吃相很随兴,三两下就解决掉手中的三明治,还可以边聊天边喝红茶,和她一起用餐,令人感到自在又愉快。

她种种行为都让他感觉到有趣,不同于那些等人伺候的大小姐,她们不可能在这种平价早餐店用餐,食物总是小口小口的吃,吃没几口就说饱了、吃不下。她们的发型总是精心吹整过,鲜少用手拨,就怕乱了,而她们的话题总是围绕着上流社会在打转,听久了也很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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