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入秋的早晨有些微凉,尤其她又骑机车送报纸,他注意到乐菀璇身上的风衣有些老旧,破损,看起来一点都不保暖。
“我还得回报社整理旧报纸。”乐菀璇下意识搓着双手。
她每天的生活都十分规律,清晨送报、整理旧报纸,晚上则要去学校上夜间部。
她算很幸运了,学校在她们这一届后就打算停招夜间部学生,她搭上了末班车。
“明天还是你送吧?”
“一直都是我送。”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好吧!那我们明天见。”袁江焱说完,突然月兑下外套递给她。“穿上它!我的外套应该比你的暖。”
乐菀璇愣住,他们连朋友都称不上,他为何突然把外套借给她穿?
“我不能收……哈……哈啾!”她正想把外套推回给他,却打了个打喷嚏。
乐菀璇不好意思地涨红脸。“还真有点凉,我想我还是把你的外套穿上,洗干净后我再还你。”
她套上外套,顿时全身暖和起来,从外套的质料、柔软度、温热的触感,猜得出来这件外套价值不菲。
“你放心,我会洗干净的!”她跨上车再次强调,朝袁江焱挥手告别后发动机车,继续送报纸。
看着她娇小的背影,袁江焱的薄唇不自觉地拉出了弧度。
这位小姐表情丰富,很可爱,也很真,她真是个惊喜不是吗?
当乐菀璇完成送报工作后,便回到报社帮周伯整理剩余的报纸。
“咦……菀璇,什么时候新买了这件衣服,怎么都没看你穿过?”周伯问道。
“对厚,还好周伯你提醒我,我忘了把外套收好。”乐菀璇连忙月兑下外套。
“这是谁给你的衣服?你爸的还是你亲戚的?”周伯好奇地问着,这件外套一看就是男性尺寸,而且质料非常好,看来不便宜。
“都不是。”她摇头,据实以告。“是早上送报时一个订户借我穿的,因为我的风衣都磨破了,他怕我会冷。”
“订户?”怎么会有这么好心的订户?周伯心里不免起了疑问,“哪位?”
“就是一次订三十份报纸的那位。”她仔细检查了一下外套,突然发现衣袖处不小心沾到了报纸油墨,连忙抽张面纸擦拭,但怎么都擦不干净。
“他该不会对你有意思吧?”周伯打趣地问,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有意思?怎么可能。”充其量他们也才第一次见面而已,对方怎么可能对她有意思!“周伯,别开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笑。”
“我看起来像是开玩笑吗?你知道这个牌子一件最少都要三、四万吗?”周伯翻到里面的牌子说道。
“三、四万?”乐菀璇吐吐小舌,老天!三、四千块钱对她来说都很贵了,还三、四万,那她把人家衣服弄脏,不就要赔死了吗?
老天,一想到可能要赔偿,她就笑不出来。
“周伯,你觉得这个……我送去洗衣店洗能不能洗干净?”她指着衣服上的污渍,苦着脸问道。
看到她的表情,周伯忍不住大笑,“他既然会把外套借给你,就不会在乎被你弄脏,这位大户绝对喜欢你。”
“是吗……”周伯的等级跳好快,前两句才对她有意思而已,现在马上又说袁先生是喜欢她。
唉!她压根儿就不信,也没想那么多,现在一心只想把污渍给清干净。
看她这么烦恼,周伯拍拍她的肩,“相信我,他绝对不会在意的。”
虽然周伯这么说,但乐菀璇心里还是担心的要命。
看着从洗衣店干洗回来的外套,她一双柳眉几乎锁得死紧。
老板告诉她,他们把外套洗了两次,污渍颜色虽然有变浅,但就是无法完全清除,不过除非是很仔细看,否则很难发现。
乐菀璇很心虚,想先向袁先生道歉,毕竟人家是好意借她外套,但她又怕对方索赔,怎么办才好呢?
“麻烦将这件衣服交给袁先生。”她特地把报纸和外套送进管理员室,时间提早快一个小时,为的就是不想与袁先生打照面。
“衣服?”管理员不解地问,“你不亲自交给他吗?袁先生好像有事找你。”
这几天早上,袁江焱准时六点左右到管理员室报到,可当看到一箱报纸躺在那里时,脸立即沉下来,冷冷地搬着那箱报纸上楼。”不了,我最近又得多送几份报纸,所以没办法停太久。“她解释完后,便匆匆骑着机车离去。
而在她离去的十五分钟后,袁江焱照例到管理员室,当他再度看到那箱堆在角落的报纸时,脸色已经难看到极点。
他冷冷地搬起纸箱便想走出去,直到管理员出声唤他,袁江焱这才停下脚步。
“袁先生,送报纸的那位小姐叫我把这件衣服交给你。”管理员将外套递给袁江焱。
“她什么时候拿来的?”他皱眉问,将外套从塑料袋拿出来,但却意外地从袋里掉落一个信封。
“大概五点多的时候。”小陈弯身捡起信封递给袁江焱。
袁江焱疑惑地打开信封,看到里头有几张千元大钞和一张纸条,看着纸条上的工整字迹,他脸色更加难看了——
袁先生,真抱歉,衣服我有送到洗衣店洗,但沾到报纸油墨的地方有点洗不干净,随信附上三千元赔偿金,请原谅。
第3章(1)
吵杂的音乐声夹杂着顾客的嘻笑声,整间PUB显得闹哄哄的。
但并非所有人来这里都是带着一颗愉悦的心,像袁江焱这种满月复郁卒的,大有人在。
晚上八点,他找汪云斌出来喝酒谈心,就希望好友能让他苦闷的心情稍稍平复些。
“怎么?心情不好啊!竟然会找我出来喝一杯。”汪云斌拍着他的肩朗笑着。
“酒钱我出,喜欢喝什么尽避点。”袁江焱为自己点了杯威士忌。
汪云斌摇头失笑。“喝酒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也没千杯不醉得酒量,了不起喝个两杯。而且我记得你和我明天都要上班,只不过你比较好运,含着金汤匙出世,只须到公司转个圈,开会听主管报告百货公司这季的业绩,而我则是朝九晚五领老板薪水的上班族。”
“可能吧,如同你所说,我上辈子烧了好香。”他闷闷地道,啜了口侍者送来的威士忌。
“别喝太多!现在酒驾抓得凶,出这间PUB第二个红绿灯就有警察站岗。”汪云斌好心提醒。
“嗯。”他闷哼一声,手摇着高脚杯。“喂,我问你,你有没有很在意一个女人过?那是什么感觉?”是否像他这样,想起对方心脏会急剧跳动,只要时间一空下来,就会想到她?
他曾打电话到报社找她,但不管怎么转接,就是转不到她手上,总是在等待的音乐响几十秒后,对方又告诉他她不在,或者是下班了。
他不是傻子,电话转接这么久,分明就是告诉他——她在!只是不愿意接他电话。
为什么?他们之前的谈话应该还算融洽,她怎会开始躲着他?袁江焱百思不得其解。
“哇,向来被女人追着跑的袁大少竟然也纯情起来了?”汪云斌夸张地吹了一声口哨,袁江焱是天之骄子,打从认识他开始,就没见他对哪个女人特别好过。
或许袁江焱是从未把那些主动围上来的女人们当女朋友看待吧,他和那些女人交往的模式几乎跳月兑不出物质与,双方各取所需,合则来,腻了即散。
“少废话,我问你就答。”他冷冷地瞪了汪云斌一眼,让他全身发毛。
“好、好,我答、我答,袁大少你别生气行了吧!”他举双手投降,安抚袁江焱。“有啊,高中时有很在意过一位学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