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靠近她,他那魁伟的身体,使她想起人们告诉她的南方的狮子。在微弱的光线下,他的眼睛闪烁。她觉得出自已的呼吸越来越快,肌肉似乎也在扩张。
她向他伸出双臂,他紧紧抱住她。
她靠着一棵树站着,隐约感到粗糙的树皮磨擦着她的背脊。他抱起她,把她放在他的身上。
几分钟后,罗恩从朱拉的颈脖上抬起他的头,吻着她的脸颊,说:“早安!”
她向他微笑着:“早安!”
他们仍靠树站着,难舍难分。
“你早就在看我洗澡吗?”
“没有……我不让一个人离开宿营地。”罗恩说,“我在这地方,可以看得到所有的人。”
他含情脉脉地望着他。
“我们再洗一次澡,我喜欢在水中和你玩耍。”
朱拉感到有点害臊,脸上出现了红晕。她和这个英国人如此亲密,似乎有点奇怪。但她还是顺从的月兑掉衣服,再次下水。
当罗恩在水中靠近她时,她试探地问:
“你……以前爱过什么人没有,或者有人追求你?……”
罗恩愉快地笑了。不论什么时候,她谈什么事情,除了战争,他都感到亲切、高兴。
他告诉她,以前在英格兰时,有个女子曾想要他。
“因为你是王子?”
“不,她是看中了我的相貌。”
“你和兰康尼亚人一般高。但你的脸色有点苍白,或许你们英国人都是没有颜色的。”
“怎么,你地向觉得我不象男子汉?那末,我们初次相见时,你为什么准许我和你接触?我不认为你曾允许别的男人也那样做,甚至包括你爱过的达勒。我看他所以选中你,也只是因为你操练比别的妇女好。”
他们上岸,穿起衣服。罗恩温柔地问:“朱拉。你担心让自己爱我,是不是?”
她打算离开他。
他握住她的手,继续问:“你为什么怕爱我?难道你怕失掉我?”
她凝视着他。“是的,我担心你呆不长﹒如果耶尼不杀死你,还会有别的人。”
罗恩笑了。“我永远不习惯你的直率。”他放开她,说:“朱拉,我将使你吃惊。我不但要活下去,而且还要完成我的和平事业。在我死以前,我必须使兰康尼亚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他重又把她技人自己的怀抱。”你想和达勒结婚,我不相信他的吻使你有我的吻那样的感受。朱拉,你的心会属于我,只是时间长短罢了。”
她小声说:“你是个混血儿,我不了解你。你应该回英格兰,不要插手兰康尼亚,以免引起战争。”
“那末,你跟我一块回去吗?”他问。“在那里,妇女是受人尊重的,当然是尊重她们管理家务的技巧,而不是能摔倒其它妇女的本领。”
“我要留在这里,我是兰康尼亚人。”当她吐出这句话时,突然感到内心极为疼痛。如果真的永远看不见他的笑容,永远感觉不到他的拥抱,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令人心碎的!
她望着他高大的身体,金黄色的头发,有一种抚模他的冲动。但她控制住了自己的感情。她发现自己确实爱罗恩,但不能盲目的爱,她必须观察、等待,如果他的计划会引起战乱,使许多人死亡,无论如何她不能跟随他干。
“我们回去吧,”她温柔地说。
他再次吻她后,与她返回宿营地。
“征服兰康尼亚比征服你容易,”罗恩叹息说,“走吧。我担心离开你哥哥和布莱塔时间太久,她会唆使他,乘我睡觉时向我的喉咙刺一刀。”
“你对他判断错了!”朱拉严肃地说,她开始朝山上攀登。
“我从某些人的眼里看出仇恨。你能保护我的后背吗?”罗恩说,“如果你必须从我们两个人中选择一个的话,你会选谁?”
朱拉没有想过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无法回答。她只是默然跟在罗恩身后爬山。她是用不着选择的,因为罗恩在到达费伦斯之前,就怕有人谋害他。不知为什么,当朱拉一想到怕要失掉罗恩,就感到心情异常沉重,甚至心脏都觉得疼痛。但她仍控住自己不要存在幻想。
第十四章
他们已接近费伦斯的领土,道路越来越变得陡峭、狭窄,有时连马都畏缩不前。他们是向着太阳升起的东方进发,在这山区里隐藏着波伊伦斯的村庄,而北面是厄尔坦斯的边界。
没有人说话,他们时刻提防着发生什么意外。朱拉两次看见布莱塔饥饿似的盯住杰拉尔特看。她讨厌这个女人,今天地想要罗恩,明天又想要杰拉尔特。
或许,她受了罗恩的影响,使她对杰拉尔特产生了疑心。但她见他倔强地骑在马上,从不窥视布莱塔。
这天夜晚,他们在河弯的一个地方宿营,因已到了费伦斯的疆界,他们没有生火,只吃冷食。然后把毛毯铺在石头上睡觉。杰拉尔特值更。
朱拉睡着了,不知什么时候,她突然醒来。只听见河水哗哗地流着,天空漆黑。布莱塔和西丽安都睡得很沉,发出鼾声。但是罗恩不见了,他把自己的毛毯盖在别人身上,不知去向。朱拉用时支持起上半身,朝夜色中巡视,只见杰拉尔特正隐蔽在黑影中,监视着东方。达勒也醒了,向她指指通向费伦斯领土内地的一条小路。朱拉的心脏不禁加速跳动起来,她猜想,罗恩是否又单独深入到敌方的月复地去了?他这个人,完全可能。
朱拉疾速爬起来,小声唤醒西丽安,让她注意监视布莱塔,接着骑马去找罗恩。
她估计,罗恩可能直接奔向耶尼住的城池,她顾不得备鞍鞯,骑着光背马就走,起初,慢慢走,等离开宿营地一段距离后,即加速奔驰。
她没有跑得太远,发现罗恩骑马从树林中出来。
“该死的!”他向朱拉发火道,“你简直象个保姆,总跟在人后转。快,回去!”
“你孤军深入,没人保护怎行!”她说,她的坐骑跳动不止,不肯安宁。“这里已是敌人的领土,耶尼的人会杀死你,他们才不管你是带有崇高目的的国王或是什么。”
他似乎稍稍平静了一点。“我是在寻找我派出的信使,这里是艾里阿尔和费伦斯之间的唯一信道,他应该从这里回来。”
“费伦斯大概不会让你的信使活着回来,”朱拉说。
“我没有时间和你争论。如果你不想回去,就骑马和我一块儿走,留心我的后背。”
朱拉在黑暗中笑了,她立即跟他前进。他终于学会了兰康尼亚人的生活方式。
他们骑马沿着岩石小路走了约模一小时左右,清凉的月光伴着他们来到一个所在,罗恩和朱拉下马,尽量保持安静,走下陡峭的山崖,把马拴在树上。
“我望见前面有火光,”罗恩轻声说,“靠近我,不要干出什么蠢事。”
像他这样魁梧的个头,居然能够静悄悄地向前挪动,她觉得很怪,一步步跟随着他。她觉得,他的眼力特别敏锐,走出一段路后,她望见一个在较为平坦的地方,果然燃烧着一堆火。
等距离已近,他们二人借树林的掩护,向火堆方向仔细
臂察。围着火堆坐在地上的是三个男子,正在啃咬肉类。看样他们很疲劳,衣服褴褛,似乎穿了一辈子。
朱拉辨认出这是费伦斯人,因为他们的身量都比艾里阿尔人矮半尺多。同他们战升过的人都晓得,费伦斯人虽体形矮小,但都有力气,是难以对付的对手。他们是浅黑色皮肤,眉毛几乎长在一起,而且多是罗圈腿。据传说,费伦斯的孩子,满三岁就被放在马上,不允许下来,所以容易使双腿变形。他们特别爱马,甚于爱惜他们自己。如果步行的艾里阿尔人遇到骑马的费伦斯人,只能祈祷快点死,别无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