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小草满是晶莹剔透的露珠,她会带着自己的小羊和黄狗,去草场里采不知名的白色小花,跟骑着马儿采芨芨草的牧工打招呼。
这里的世界广阔无垠,永远看不到边际的茫茫绿原,仿佛伸手就可触及的蔚蓝天空,白花花的云朵如絮,任意变换成各种形状,逗得躺在草丛中的宝儿咯咯大笑。
俗话说时间是最好的药,不管是痛的、苦的,都会在岁月的抚慰中,慢慢消逝。
在驼场的这几年,宝儿不但长大了,心境也变得开阔,毕竟最爱的人陪伴在身边,她想不开心都难。
“咩——咩——”白色的小羊用粉女敕的鼻子顶顶宝儿。
“汪汪!”老黄狗也叫了两声。
宝儿睁开美丽的眼眸,展开小嘴微笑,翻个身,用手胡乱揉着小羊和老黄狗的头。
“你们真讨厌!”宝儿用白女敕指尖顶了顶两个小东西的鼻头,笑嘻嘻的娇美小脸凑上前,下巴搁在交叠的手背上,皱皱鼻子,“你们都被金爷收买了,对不对?”
“对,”一道低沉嗓音在她耳畔响起。“金爷说,它们只有好好看着你这爱捣蛋的小东西,才能继续留在驼场里过舒服日子。”
嗯?一羊一狗当真会说话了?宝儿才觉诧异,身边已经坐定一个人,不用看她也识得那声音,于是她嘟起小嘴,娇嗔道:“金爷,你怎么可以这样吓人家!”
金劲苍轻笑着,放开手中的马鞭,大手一捞便将宝儿拦腰抱坐在身侧。“时候不早了,迷路的小泵娘该回家做早饭给金爷吃,它们跟你玩了那么久,肚子应该也很饿了。”
“我才不是小泵娘呢,我已经是大姑娘了!”宝儿争辩,不服之色在眉眼间跳跃。
金劲苍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宝儿身上,他的目光深邃含情却不自知。
是啊,不知不觉,他的宝儿已经长成娇俏窈窕的大姑娘了,只不过脸蛋还是如此小巧,雪女敕的皮肤比挤出的驼女乃还要莹馥白皙,芙颊上诱人的红润,让人忍不住往她可爱的小脸上捏去?
“啊,好痛!”宝儿痛呼一声,没好气地拍开金劲苍的大手,一时气不过,半跪起身,往他身上欺去,一手一边紧捏住他的脸颊,使力往两边扯,可惜终归狠不下心来,她气嘟嘟地娇瞪他一眼,松开小手放过他。
他笑看她气呼呼的模样,不管时光如何流逝,她在他心中还是那个他刚刚救起的无助小泵娘,他只想疼惜她,用尽自己全部的力量保护她。
“瞧你,流了好多汗呀!”宝儿看见他额上渗着汗珠,早就忘了要生气,随即掏出手绢替他拭汗。“城里的事情忙完了?”
“嗯。”他低应着,闭上眼眸,享受她柔软小手拂在面上的轻鬃。
她的身上始终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无需用力吸嗅,香味便会荡入他的肺腑,奇异地能安抚他疲累紧张的神经,让全身都放松下来。
“什么事非要连夜赶回来?下次别再这样匆忙,城中又不是没有金家的宅子,在那里休息就好了,这样会伤着身子。”
金劲苍微怔了下,在宝儿还没注意到他的不对劲前匆忙起身。“我没事。”他刻意避开她的视线,因为撒了谎而有一丝内疚,他握住她的小手。“好了,我们回去吧!”
“嗯。”
宝儿起身,正准备为他拍掉身上的杂草,他也正好伸手想为她拈掉黏在发上的草屑,大手小手就这么碰在一起,两人一愣,随即相视一笑。
金劲苍收回手,让她先帮他。
他看着她小小一个人儿,绕着他打转,心中突然有种好温暖的踏实感觉,心中一动,他把小人儿拎到面前,宝儿眨着圆圆的大眼睛,不明白他为啥这么做。
金劲苍轻柔的拿掉她发上的草屑,忍不住叹道:“小丫头长得太快了……”
她越大越水灵,他却在不停地变老,总有一天,她会找到自己的伴侣,离开他身边,让另一个男人保护……
一想到这里,金劲苍的胸口就会突然变得窒闷,那种不舍的情绪,强烈到让他几乎起了想一辈子将她留在身边的可怕念头。
这怎么可以?他不断告诉自己,如果他真的疼爱宝儿,就该让她与喜欢的人幸福到老。
虽然心里有些疼,金劲苍还是决定,等到那个合适的男人出现,他一定会亲自将宝儿交给对方,他一定会的……
宝儿没有发现他内心的挣扎,只是回他灿烂一笑,“那当然,金爷都变老了,宝儿当然会长大。”
金劲苍眉头紧拧,屈指弹了她的额头一记。“小丫头,你敢说金爷老?”
她吃痛轻呼一声,抚着额头,小嘴念念有词。“金爷最坏最§坏最坏最坏……”
人家说的明明就是实话!
他朗笑出声,一把将小人儿搂到身前。
他一直捧在手掌心中呵疼的小女娃,虽然身高抽长不少,可还是不到他的胸口,绑着她最爱的包子头,嗜穿红色的衣裳,像棉花糖一样绵软甜腻,懂事到有时候会让他感到心疼。
金劲苍右手牵着自己的马儿,左手搂着宝儿,听她喋喋不休地絮叨。
“笈芨草采得差不多了,英子昨日说驼场北角的栅栏被那头脾气暴躁的种驼撞烂了,你记得要叫牧工去修理一下,还有治骆驼口疮病的百步草也没了,晚点我就和女工们去二十里外的蒿草地多采些回来……”
宝儿一边说,一边像只小麻雀般在他身旁蹦蹦跳跳,这是她小时候就有的习惯,牵着他的手,倒退着走路,一点也不怕脚下有石头将她绊倒,因为她深信,她的金爷永远不会让她跌倒。
他也喜欢这种感觉,她娇脆的嗓音像百灵鸟儿在耳边歌唱,她的一颦一笑都写在单纯的小脸蛋上,她全心信任着他、依赖着他。
他们手牵着手,慢慢地走着,小羊和老黄狗绕着她脚边打转,好几次她因为差点踩到它们而跌倒,都是他有力的大手拉住她,让她安稳无虞。
两人就这样一路走回家。
在他们离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时,英子已经杵在大门口等着迎接主子了。
金劲苍将缰绳递给英子。“把马牵到马厩里。”
“是,爷。”英子自然知晓金劲苍何以连夜赶回来,还不是不想让宝儿姑娘起疑。“爷真是的,到现在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意,若哪天让宝儿姑娘知道了真相,可有苦头吃了!”英子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忍不住摇摇头。
宝儿开心地拉着金劲苍的手,进入金家驼场的主楼。
这幢两层楼高的青石建筑外表朴实无华,实则坚固无比。四面围起的石墙有十米高,前后四进,驼场的三十多名牧工和十多名女工都住在外院,中堂是议事厅和公共食厅,东西十几间房间则用来堆放饲料,许多麻袋装的黄豆和黑豆堆满了房间,还有芨芨草、白糖等。
再往里面走就是主院了,英子和刘大娘住在三进的厢房里,这里还有厨房、主食厅,最后面的一排房子则是主人的卧房、书房和练功房。
金家的驼场这几年来发展得很好,金劲苍眼光精准,将全部积蓄投放在骆驼养殖这一块,买下喀尔喀草原深处一大块水草丰美之地,先从价格较低廉的柴达木及阿拉善驼种养起。
两年后,正逢朝廷再次开通买卖城,内陆连接外域的长途商队渐多,想要横越苍茫戈壁沙漠,那可少不了最佳运输工具——骆驼,金劲苍的生意自然越来越好。
不过他的生意虽然做得很大,但他行事向来神秘低调,外人只知乌里雅苏台有位驼王姓金,但真正见过他的人却没有几个,生意来往出来接洽交涉的,几乎都是金爷的得力下属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