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市区吃了晚餐,才回到住处。
一进门,潘天柏已经克制不住,迫不及待将妻子拦腰抱起直奔房间,用温柔的嗓音哄着她,用暖烫的唇舌引出她的。他既温柔又霸道,让她无法遮掩全身泛起的娇媚春情,享受最极致的缠绵——
甚至,在到达顶点最紧绷的那一刻,丈夫竟在她耳畔低语,极力忍下粗喘,为她轻吟着一首情诗。
AndIwillluvetheestll,mydear
Tilla'theseasganedry
Tilla'theseasganedry,mydear
Andtherocksmeltwi'thesun
AndIwillluvetheestill,mydear
Whilethesandsoflifeshallrun
“啊——”那低沉又极力忍耐的嗓音,瞬时把她逼到云端……
“你偷看我的日记,对不对?”
余韵渐渐平息后,她撑起身子控诉丈夫的恶行,嗓音因为方才过度激烈的娇吟嘶喊而显得有些沙哑,但听在潘天柏耳里,却格外性感。
“你不是说夫妻不该隐瞒?没有秘密?”他轻抚着妻子成熟的女人曲线,慵懒一笑。
“那些、那些……很丢脸耶。”
“说我爱你、直到海枯石烂……会很丢脸?”
“不是,是我——”她懊恼地伸手遮住自己的脸。“在心里的幻想,全都写在里面,好丢脸……”
“以后不准停,继续写。”他下令。“我会抽查。”
“查我的秘密?那你呢?”梁凯茵不服。
“我的秘密……”他翻身覆住她,大手拉着她的柔荑,罕见地坏笑了。“不急,我慢慢告诉你嗯?”
抚上那真实的触感,梁凯茵羞极了,却又忍不住笑了。
真的不急,反正他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挖掘彼此的秘密——
嗯,一辈子。
全书完
编注:关于潘家二少与小秘书胡星语的爱情故事,请看采花901《不安好心爱上你》!
后记
我是个手作狂。
我喜欢自己下厨,喜欢自己做果酱,喜欢自己打皂,喜欢自己钩蕾丝小花垫,除了串珠没耐心、木工没勇气(我对木屑过敏),大部分的手工艺我都喜欢。
第一次看见百衲被,是在日本东京郊区的某个手工杂货店,那精致的缝纫技巧和协调巧妙的配色,让我至少原地欣赏了半个小时,从此就对百衲被有莫名的崇拜。
但我从来不曾兴起过做百衲被的念头。太清楚自己向来三分钟热度,简单的手工艺还可以应付,需要长时间付出、并且竭尽心力的,那就免了吧!
因为太爱又不敢爱,所以就在故事里安排这个桥段,硬拗女主角做一床给我,也算是了一桩小小心愿吧!
至于婚戒百衲被到底长什么样,读者朋友可以请孤狗大神指点一下,相信有许多照片可以证明这是多么复杂费工,却富涵义义、而且值得成为传家宝的结婚礼物。
最近写稿时,我一直处在很奇异的状态中。
由于家里大小事情太多,我只能抓时间写稿,清晨写,白天写,晚上写,半夜也写,从句子构成段落,再进化成为章节。每回检视自己的稿子,总觉得果然像是生孩子,一点一滴慢慢喂养胚胎,成熟长大了自然就呱呱落地。
(长得好不好、美不美这就很难说了。叹。)
终于又生出一本了,要感谢的太多,只好谢天,谢地(相信编编也有同样心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