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刚沈莎莎的惊慌失措,厉凡刚记忆犹新。又想起她足以将死人吓醒的尖叫声,还有浑身跳动的逗趣模样,他忍不住偷偷地笑了。他想,这个瘦小的女子体内,一定蕴满了惊人的活力!
强忍着笑意,厉凡刚敲敲门。“真的对不起,我不是有心冒犯。你慢慢洗吧,我们等会儿再谈。我到书房去等你,OK?”
“等、等一下……”紧张兮兮的沈莎莎将耳朵贴在门板上,唤住正要转身离去的厉凡刚。
厉凡刚停下脚步转过身。“嗯?怎么了?”
“你……”沈莎莎怯生生地停了半晌才开口问:“你刚刚……真的什么都没看见吗?你敢发誓?”
“发誓?我为什么要发誓?”厉凡刚愣住。
看见了就看见了,这有什么?这辈子他见过的胸部可多着呢!而且,每对胸部都比沈莎莎的要大多了!
“你有没有看见嘛?”沈莎莎又气又急。
“看了又如何,没看又如何?这很重要吗?”厉凡刚天生叛逆不驯,这会儿是摆明了要跟这个小保母作对。
沈莎莎提高音量,振振有词地说道:“对我来说很重要!一来事关我的面子问题,我没办法忍受在看过我身体的老板面前晃来晃去,就算穿上衣服也不行,光是想像就让我毛骨悚然!再来,我可是为了你的眼睛着想,我一片善意耶,你怎么这么不知感激?”
“这跟我的眼睛又有什么关系?”对于沈莎莎无厘头的言语,以及理直气壮的态度,厉凡刚可是好奇极了。
“会长针眼的啊!你妈没教过你吗?看别人的可是会长针眼的!”沈莎莎都快跳脚了。
真是个笨蛋老板,连她这个没妈的孩子都知道!
真不知是谁笨,没根据的说法也信?
厉凡刚摇摇头忍住笑意,很恶意地说:“别担心,区区两颗小荷包蛋,不至于伤了我的眼!你慢慢洗吧,我保证一定会忘记刚刚发生的一切!真的,我发誓。”
第三章
沈莎莎大概贴在浴室门板上发呆了有五分钟之久,这才在厉凡刚萦绕不去的笑声中羞愤地回过神。
区区两小颗荷包蛋?!
这无耻的痞子竟然还大言不惭地说他什么都没看见?沈莎莎咬住浴巾一角,气得在原地跺脚。
“荷包蛋也是蛋啊,将来生了孩子还是可以哺乳的嘛!吧嘛这么瞧不起人?”沈莎莎感觉被重重伤害了,低下头看了看自己不长进的胸部,哀怨地喃喃自语。
将莲蓬头的水量开到最大,沈莎莎藉由热水不断冲刷,试图洗净厉凡刚留在她脑海中,取笑意味明显的笑声和言语。
沈莎莎难过地自言自语:“唉!这下子还要不要做人啊?被看光光了……而且还被取笑!荷包蛋已经够惨了,他竟然还说『区区两小颗荷包蛋』?!荷包蛋就荷包蛋,干嘛还分大小?莫名其妙!
哼!大不了不干就是了,廉价宾馆还能住上一阵子,等到秀秀回国后我就得救了,我干嘛要待在这儿自取其辱?”沈莎莎突然抬起头悲愤地喊着。
小祖明凄厉的哭声萦绕在耳边,可爱的小脸蛋更在眼前挥之不去。不过相处了十来分钟,沈莎莎却莫名其妙地对这个小婴孩有了不舍之情。
“当个孤儿已经够可怜了,那个痞子叔叔一定不会好好照顾他的……不行,我不能在这时候背弃他,至少不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离开!”沈莎莎心境一转,又是一个新的念头出现。
“好吧!反正他都发誓一定会忘记这一切了,我干嘛这么耿耿于怀?又不是被看光了就得下嫁,顶多就是损失尊严罢了!这年头面子值多少钱?先顾全了肚子再说!”
就在不间断的自言自语中,沈莎莎恢复了信心,决定不将这起意外放在心上。
快速拭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挺起胸脯,沈莎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像是自我催眠,又像是自我鼓舞地说:“做人就是要抬头挺胸。荷包蛋也是胸部嘛!害羞自卑什么,对吧?加油、加油、加油!”
穿上一件宽大到分辨不出胸部大小的白色衬衫,套上合身的小直筒牛仔裤,再将湿漉漉的长发高高束起,瘦小的沈莎莎在沐浴饼后,别有一番飒爽的女性英姿。
她满意地看着镜中显得中性的自己,然后离开房间找厉凡刚去。
走向书房的途中,沈莎莎预先设想了各种可能性。
沈莎莎啊沈莎莎!面对任何不合理的要求,绝对不能软弱退缩!一定要捍卫自己的权益和尊严!沈莎莎反覆地这么告诉自己。
吃亏上当了太久,沈莎莎终于有点保护自己的念头。
她不知道厉凡刚要跟她谈什么,也不太介意谈话内容,但是基于适才那场恐怖的意外,沈莎莎心里升起了一条警戒线。
毕竟,这年头的变态、好像都不太挑食,只要是个女的,不论胸部大小、姿色为何,通通照单全收!
沈莎莎与厉凡刚是初次见面,谁知道这个帅气多金的男子,是不是另一个社会败类呢?会不会对自诩为幼儿体型的她有奇特的遐想呢?变态、无所不在,防不胜防啊!
带着满脑子胡思乱想,沈莎莎略微紧张地敲了敲书房大门。
厉凡刚喊了声“请进”,随即又专注在手中的档案夹里,连正眼也没多瞧沈莎莎一眼。
这是间宽敞的书房,四周有整齐的书墙,书桌后方那一整面的挑高落地窗,除了可以看见别墅后花园的景貌,更可以将山脚下的台北市全景,完整地纳入眼帘。
沈莎莎刻意站在书房正中央靠门边的位置,以防要是有个万一可以夺门而出。她捺着性子等候,并且好奇地远眺窗外的景色。
这是一间多么豪华壮丽的宅子啊!唉,真是有钱人!沈莎莎打从心底赞佩。
虽然她乐天知命,从不以自己寒伧的孤儿出身为耻,但亲眼目睹另一个奢华世界的景况,心里仍是充满着大开眼界的惊奇。
厉凡刚从繁杂的业务简报中抬起头,偷眼欣赏着沐浴饼后,全身散发着清新气息的沈莎莎。
沈莎莎的装扮,看来是刻意遮掩住自己的女性特征。虽然最能明显表达出女性特质的那个部位,在沈莎莎身上本来就不十分特出,但她纤丽有致的骨架,以及清秀可人的面貌,仍是那么清楚地传达出,沈莎莎是个合格的美丽女子。
这个无意间闯进他生活中的年轻女孩,跟他以往经验过的各类女子是那么的不一样。或许成长背景的差异、生命经历的相左,果真是造就一个人个性与行为模式的主要区别所在吧!
由于出身豪门,厉凡刚所交往的女子,不是同为富豪之后,便是名门淑媛,每个女人的外在与内在都经过刻意的修饰雕琢,没有一个像沈莎莎这么质朴自然,连妆都化不好似的。
沈莎莎虽然没有让人惊艳的不俗之姿,却反而因为那股没有经过遮掩加工的自然之美,引起厉凡刚一探究竟的兴趣。因为这个女子太不同了!
厉凡刚是个见猎心喜的情场猎人,从来不理会“好兔不吃窝边草”这样的荒谬理论,虽然不热中谈恋爱,但凡让他感兴趣的各式优质美女,无一不成了他在男女关系中的收藏品。
然而,即便他对沈莎莎感到好奇与前所未有的新鲜,却丝毫没有贸然躁动的念头。像这样远远地欣赏着,厉凡刚也觉得开心极了。
这样的感觉实在太不同了!厉凡刚的心底也意识到自己面对沈莎莎时的异样,一时之间心情竟有点焦躁。他一向不喜欢自己对某个女人太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