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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气冤家妙情缘 第17页

作者:风靡

“你就为这个生气。”容易难以理解地戳他的胸口,“我不惊慌是因为我认得你啊。要是其他的人,早就被我一脚踢到太平洋了,还能安好地躺在这吗?孔孟,你当我容易是什么人,任何男人都可以爬上我的床吗?”气愤地翻身,不理孔孟。

是这样吗?原来是因为她认得他!原来是他误会了啊。

“那么?你可以告诉我你的答复了吗?”轻轻扳过她的身子,孔孟凝视她亮灿灿的眼睛。

“如果我告诉你我不愿意呢?”伸出手指在孔孟的脸上画圈,容易巧笑倩兮。

张口咬住她的指,看她娇嗔地缩回手,孔孟低低地笑道:“那我就杀了你。”

“有没有人说过你很野蛮?”揉自己的手指,看看,都红了。

“有。”拉过她的手,贴近自己的胸口紧紧地握住,“但是你可以拒绝的,我不勉强你。我的日子,不是你想象的那么轻松。如果你不愿意——”

容易捂住了他的嘴,“我愿意。”算了吧,自己是真的栽了,栽在这个人的手中了。

没有说话,孔孟只是更紧地搂住她。

良久,容易开口:“那孟玲玲呢?”

正好是他要和她说的第二件事。孔孟说:“今天下午她向我表白了,而且说要与你公平竞争。”

抓着他的衣领,柔媚地看他,“那你怎么回答?”

好酸的口气,孔孟看她的翦翦水眸,那里投影着他的眼睛,“怎么公平呢?我的心,早就已经遗失在一名名叫容易的女子身上了。”

有时候,誓言不用太多,只要是自己的真心话就足以让情人感动。低下头,容易将脸颊贴近他的胸膛,“那么,她呢?”

“她说,她明白,而且她决定去澳洲读书。”停顿了一下,孔孟说:“而且手续办得很快,据说下星期就要走。”

“她很正直。”见过很多女人耍小心眼的手段,算起来,孟玲玲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这样也好,既然决定要爱孔孟,要是多一个像钱吟秋那样的人物,够她受的。打了个呵欠,睡意渐浓,她提醒孔孟:“我们就要这样一直聊到天亮吗?”

“我不介意做其他的事情。”孔孟冲她暧昧地一笑,双手也开始不规矩起来。

“去!你不介意我介意!”红了脸,容易一脚将他踹到地上。

还真狠,孔孟揉揉自己的腰。算了,能够得到她的答复已经算是不小的收获了。反正他也没有奢望今天晚上就能吃大餐。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他问容易:“你,和葛应云之间到底是——”

“要不是他,我今天也不在葛氏了。”不说还好,提到葛应云她就有气。

“你和他之间好像有仇?”而且还是很大的仇,看容易的表情,孔孟百分之二百地肯定。

“我绝对不会忘记那个卑鄙小人做过的一切!”容易从床上跳起来,激动地说。

“冷静,冷静,我亲爱的小易儿。”趁着佳人失控,孔孟不动声色地重新抱住容易的娇躯,大吃豆腐。不过另一方面,他是真的很好奇,葛应云究竟对容易做了什么,让容易对他恨之入骨。

“他,对你做了不好的事?”他猜测。

“哼,简直就是恶毒。你知道吗?他和我打赌,说如果我赢了,就可以向他提出任何条件,而我输了,就要听他的差遣。”提起往事,容易的牙齿咬得咯咯响。

“到底是什么赌?”可怜的容易,想必她当时一定是输得很惨。

“他赌我的二姐一定会嫁给他的大哥。我二姐和他的大哥一向都不对盘,怎么可能嫁给他——”容易慷慨激昂地说。

“结果——”孔孟不失时机地泼了他一头凉水。

哀怨地看了孔孟一眼,容易缩回他温暖的怀抱,“如你所见,我从大二就当工读生,到现在还在为葛氏卖命。”

“你可以选择不做。”以指代梳,轻轻抚弄她的头发,孔孟回应她。可怜的容易,以他对葛应云的了解,她这几年一定被整得很惨。

“不!”容易在他怀里摇摇头,“气葛应云是一回事,但是诺言一定要遵守,这是我做人的原则。既然我是这样,所以——”抬头,迎上孔孟的眼睛,“我要求你同等的付出。”

“同等的?”孔孟轻轻地笑了,很特别的女子,不是吗?从来就没有人敢要求他什么,而且还是同等的付出。

“对,同等的。”拉开他环住自己腰肢的手,容易自床上起身,径直走到落地窗前,纤纤手指紧紧贴在玻璃上,双眼凝视窗,“你也许会觉得很可笑,但是我必须得告诉你,即使整日周旋在各种男人之间,我却从来没有对一个男人动心过。只有你,是特别的。”感觉有一双手从身后轻轻搂住了自己,容易闭上双眼,将身子向后依偎,“你说,你爱我,我希望,你能遵守你的承诺。”

很难得,她有如此沉静的表情。自容易的身后环住她,孔孟看着玻璃上反射出的她此时的样子。他的手,慢慢地移到她覆盖在玻璃上的手,紧紧地握住。“我保证,在我的心中,你的地位绝对很重要。”

良久良久,他们两人都没有说话。

夜,已经很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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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个黑帮的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自从那天晚上向她表白之后,孔孟每天都会在她的面前报到一次。至于地点,却不确定。有时候是在她下班的路上,有时候是在她购物的商店,更多的时候,是在她的家。最初的混沌过后,她也记得问孔孟如何出现在自己的小鲍寓。而他呢?酷酷地告诉她是直接撬门,搞得她有点怀疑她所住的地方是不是真的是以安全著称的小区,居然就让孔孟大大咧咧地登堂入室。既然他已经进来过,而且好像还有乐此不疲的趋势,她也就索性给他配了把公寓的钥匙,免得她家的门三天两头地遭破坏。

很奇怪的男人,明明外表很平凡,可她为什么会觉得他会很吸引人,特别是他的眼睛。每当他的情绪有小小的起伏,眼里总会有那么一点不同寻常的东西。至少,她已经见过两次。一次,是几个月前度假她替他包扎伤口的时候,另外一次,是几天前他半夜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总觉得,是有那么一点奇怪,但是又说不上来……

恍恍惚惚地走出电梯,却撞进一具温暖的躯体,模着发疼的鼻子,容易懊恼地说:“孔孟,你难道就没有正常一点的迎接方式吗?”难道他不知道站在电梯门口是很危险的事情吗?当然,这是相对与坐电梯的人来说。他的肌肉硬得可以把人撞伤,她可是有深切的体会的。

“有。”乐见佳人投怀送抱,孔孟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是什么?”鼻子还是酸酸的,白了他一眼,容易没好气地说。

“吱吱——”好小的爪子在抓她的裤脚。

“天啊,是宝宝。”说不惊喜是骗人的,更何况面前的小东西是她曾冒着生命危险从枪口下抢救出来的生灵。欣喜地弯腰抱起宝宝,容易抚摩它的白毛。“这么久都不见了,我还以为你被黑心的主人给吃掉了呢。”

“喂喂,别把我说得那么残忍。”孔孟微笑地看她激动的样子,抗议地说。

“吱——”宝宝也很有默契地为他的主人辩白。

“行了。”朝自己的家门走去,却在接近的时候停下脚步,愤怒地转身质问身后的始作涌者:“孔孟,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请你一定一定记得要用钥匙开门,你今天又有什么解释?”指着没有门锁的大门,容易第一百零一次在心中申吟。老天爷,她已经不知道这是多少次了,孔孟到底要毁多少次的门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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